委员之家 >履职建言
201.关于支持非遗教育培训,促进非遗高质量传承发展的建议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4-09-29 15:42 浏览
建 议 人:
谢晴容
建 议 号:
201

标 题:

关于支持非遗教育培训,促进非遗高质量传承发展的建议

建议内容:
  2022年,中国文化和旅游部、教育部、科技部等十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动传统工艺高质量传承发展的通知》,其中第三点“建设高素质传承人才队伍”中第七条“健全传承体系”中指出:除了鼓励具备条件的普通高等学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开设传统工艺相关专业和课程之外,也鼓励相关部门和社会力量组织开展传统工艺培训、交流活动。   同年,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修订,其中第九条规定:国家鼓励发展多种层次和形式的职业教育,推进多元办学,支持社会力量广泛、平等参与职业教育。国家发挥企业的重要办学主体作用,推动企业深度参与职业教育,鼓励企业举办高质量职业教育。另第十六条规定:职业培训可以由相应的职业培训机构、职业学校实施。其他学校或者教育机构以及企业、社会组织可以根据办学能力、社会需求,依法开展面向社会的、多种形式的职业培训。第二十六条规定:国家鼓励、指导、支持企业和其他社会力量依法举办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   当前苏州市非遗教育分成2大板块,一是未成年人普及教育,由教育局牵头组织,其中姑苏区培育了18个“非遗传承教育基地”,是2018全国“非遗进校园”优秀实践案例。二是职业人才教育,包括传统的家族式传承、师徒传授以及高校培养。非遗人才培养主要靠后者,特别是家族式传承以及师徒传授,但目前大多数非遗传承人老龄化严重,不管是从传承人自身意愿、身体素质、授课资质等方面,传统的单一师带徒培养模式,在现代社会,已暴露出很多的弊端。而高校培养,从目前的实践来看,学校无法独立承担培养非遗人才的重任。首先是有入学门槛,导致大部分人学习受到限制;其次是师资问题,很多教师并不具备非遗方面的知识。再次,很多非遗课程只停留在粗线条、浅层次、碎片式的阶段。最后,学校以发表论文、参加竞赛为主要考核目标,与非遗行业的实际需求严重脱节。   另一方面,随着近些年国风国潮的兴起,以及中国传统文化的不断熏陶,年轻人对于传统技艺的喜爱在与日俱增。通过线上线下调研、实地走访、行业交流等方式,发现苏州当下新一代非遗传承者、非遗传承保护单位等以非遗文化为依托,创新方法理念、结合自身优势特点,开展了面向社会的、多种形式的人才教育培训。其科学的教学理念、生动的课程设计,使得年轻人学得有信心、学得有乐趣,成效斐然。同时非遗工作室或企业对于有发展潜力的学员优先聘用,精准地解决了人才短缺的问题,形成了良好的长效机制。

  这种新型的非遗人才培养模式具有创新性和示范性,符合教育规律,也符合市场规律。目前初现雏形,如果能对其加以合法保护、支持及引导,使其形成一定的规模效应,可以有效解决非遗人才短缺问题,也将会对非遗传承高质量发展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   通过行业内交流以及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当前受到各项条件限制,这种新型教育培养模式目前存在的困境包括:   (一)合法合规性有待完善   非遗教育培训属于非学历职业技能培训,其活动开展要实现合法合规,符合工商、税务和市场监管等各部门要求,需通过以下几种途径:   1.在现有企业经营范围内增加培训业务;   2.与教育培训机构(白名单机构)合作;   3.开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这三个途径目前存在的困难分别是:   1.工商局现有系统里可以添加的教育培训分两类:一是职业类教育培训,二是非学科类教育培训(艺术类)。非遗教育培训对应的“非学历职业技能培训”选项,需要教育局或者人社局下发相关授权文件才可添加。   2.与现有培训机构合作是比较便捷的方法,可以短期内解决问题,但考虑到长期发展,这种形式有局限性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可以作为非遗教育培训辅助方式,但无法作为优先选择;   3.根据当前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的开办要求,其中对于教师资格的要求成为一大难点,除了职业教育培训资格之外,还要求持教师资格证。而非遗行业有其特殊性,目前行业内普遍被认可的资质包括:国家人社部的工艺师评定,文广旅局的传承人的认定等。而要求拥有这些资质的非遗人员再持有教师资格证,不切合实际。   (二)缺乏对应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证书   拥有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证书可以规范从业者的从业行为,为职业技能鉴定提供依据。目前《苏州市高技能人才紧缺职业(工种)目录2022版》中涉及非遗传统技艺的有:工艺品雕刻工、抽纱刺绣工、手工木工;但由于非遗传统技艺涉及门类众多,大部分非遗技艺目前无法获得对应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一)在现有政策基础上,结合苏州非遗行业特殊性,增加针对性条款   当前的教培政策是笼统的针对各行各业的,但非遗行业具有特殊性,不能完全套用政策。考虑到非遗教育培训目前已经覆盖了未成年人及成年人,建议教育局和人社局下发相关授权文件,准许非遗企业合法合规开展培训教育,并进一步放宽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的开办要求,以非遗行业职业资质、非遗教学经验等为主要申办条件。   (二)进一步扩大《苏州市高技能人才紧缺职业(工种)目录》   建议苏州市非遗办对当前非遗培训开展情况进行摸底调研、实地走访,与苏州市人社局对接,进行专家评审论证,进一步放宽限制,收录更多非遗技艺。同时可结合《苏州市人才落户管理办法》,用制度保障人才,吸引人才落户苏州。   (三)组织相关培训,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   由苏州市非遗办协同教育局、人社局一起,对已经开展获即将开展非遗教育培训的传承人工作室以及非遗传承保护单位,给予教培方面的相关指导,帮助其进一步提高教学水平及质量。

承办单位:
主办苏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协办苏州市教育局;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办理期限:3个月答复时间:2024-05-30 14:26
办理类型:A:已经解决
答复内容:

对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

201号提案的答复

 

谢晴容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非遗教育培训,促进非遗高质量传承发展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延续,关键在人。非遗传承的人才缺口,甚至是人才真空现象的存在,极大地阻碍了非遗的高质量传承发展。当下,为了更好地推动非遗资源薪火相传,吸引更多的年轻人参与其中,除了家族传承和师徒传承外,我们也要让非遗传承融入院校教育培训体系,尤其是与高职教育相结合,以确保非遗的高质量传承发展。

一、已开展的工作情况

目前,全市26所中职学校中,已开设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相关专业的院校有苏州旅游与财经高等职业技术学校、苏州建设交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等13所,涉及非遗传承相关专业15个,有戏剧表演(昆剧、苏剧)、苏州评弹、苏扇、核雕、缂丝等27个非遗传承项目,涵盖《非遗工艺》《江南木雕技艺》《扎染》《版画》等40余门课程。另,江苏省太仓中等专业学校通过开设公选课程、学校非遗社团特色活动等方式培养非遗人才。

苏州旅游与财经高等职业技术学校、苏州评弹学校、苏州市艺术学校、江苏省苏州丝绸中等专业学校等4所职业学校,还建设了江苏省职业教育工艺美术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中心”“江苏省中小学生职业体验中心”“苏州传统技艺职业体验中心”“现代纺织技术实训基地等平台载体,持续开展文化遗产历史与理论、文化遗产保护新材料与工艺、文化遗产保护技术与数字化、遗产保护规划与设计以及文化遗产保护教育与国际化传播等方面的研究和人才培养,为苏州非遗的高质量传承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支撑。

为促进非遗项目,尤其是濒危类非遗项目的有序传承,同时解决高技能非遗人才的紧缺问题,201411日起施行的《苏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的第二十条规定: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对列入濒临消失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项目学艺者予以扶持。取得初级职称、国家四级职业资格(中级工)或者达到同等技艺水平的学艺者,文化主管部门应当给予专项资助。取得中级职称、国家三级职业资格(高级工)或者达到同等技艺水平的非本市户籍的学艺者需要加入本市户籍的,参照引进紧缺人才的户籍准入办法执行。20214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会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统计局联合启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第二次修订工作,并于2022927日审议通过。2022年版《大典》,规范并统一了1639个职业分类和2967个工种,是当前国内职业分类的标尺性百科全书。近年来,市人社局通过第三方机构调研,广泛听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坚持每年出台《苏州市高技能人才紧缺型职业(工种)目录》,为我市高技能人才建设作出了重要指引,加强了职业技能培训的针对性,促进了高技能人才的培养,精准匹配企业需求。目前,省、市两级紧缺职业工种目录的制定以及技能标准的开发,都需严格按照2022年版《大典》中规定的职业分类。市人社局支持符合条件的非遗类企业自主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扩大自主评价职业(工种)范围。对已有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或行业评价规范、无江苏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题库的职业(工种),可申报题库开发。对没有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职业(工种),人社部门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鼓励支持龙头企业、院校等单位加快职业标准的开发、论证等工作,以推动成熟的行业评价规范上升为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为人才培养提供基本依据。具体流程为,先由申请单位根据国家职业分类大典中的技能类职业选定尚未列入国家职业标准开发计划的职业,组建开发专家团队并填写申请表,向属地人社部门提出开发申请。经设区市人社部门汇总审定,递交省人社厅审核。省人社厅确认无误后统一发布结果,执行开发计划。

为了提高非遗传承质量,做好指导和引导工作,以鼓励相关人才深耕非遗领域,构建更有利于苏州手工艺创新发展的人才梯队,20212023年市人社局持续致力于培养集聚三个层次的能工巧匠人才,并给予培养对象3-10万元的培养资助。支持培养对象积极使用培养资助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在各级博物馆举办个人艺术成果展、发表学术专著和论文,以及在院校开设后备人才培养课程等。三年来,评比出姑苏乡土人才(能工巧匠类)125位,完成项目已拨付培养资助71.5万元。市人社局还积极引导全市技工院校加强苏州传统工艺类相关专业建设,目前江苏省苏州技师学院、苏州市电子信息技师学院开设专业涉及缂丝、刺绣、玉雕、核雕等十余个传统工艺方向,先后获批苏扇、苏灯、核雕等5个江苏历史经典产业特色班。近年来,市文广旅局还积极联合其他单位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系列评比竞赛活动,如联合市人社局开展的苏州非遗 能工巧匠姑苏乡土人才评选、技艺由新苏州青年手工艺人才选拔赛等。同时,我们还依托企业、院校等载体,通过师徒结对方式加强非遗人才的培养和培训。为了提高年轻人参与非遗传承的质量和水平,今年329日由我局联合共青团苏州市委员会共同主办的首期苏州青年非遗新秀训练营在苏州职业大学举办。培训期间,集中安排了200多名非遗新秀学员系统学习了非遗保护的政策理论知识,为接下来高质量地传承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打好根基。

二、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接下来,市文广旅局将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继续协同市教育局和市人社局等相关部门,在对当前非遗培训开展情况摸底调研的基础上,通过专家评审论证,进一步放宽限制,收录更多非遗技艺,用制度保障人才,让更多非遗人才落户苏州,加快非遗传承人才教育培训的步伐。具体如下: 

一是增设相关专业,扩大人才培养规模。引导并支持有条件的职业院校,特别是具有非遗特色的相关院校积极申报、增设非遗传承相关专业,开设更多的非遗传承相关课程。根据市场需求适当扩大相关专业的规模,提升人才的数量和质量。

二是探索构建融合非遗传承的职业教育教师体系,推动双师培养,提高教师队伍水平。积极推动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团队、职业教育双师型名师工作室和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的建设。鼓励从相关单位、企业中聘请非遗传承人才作为教员到校进行授课,为全市非遗传承相关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提供师资保障。

三是建设传承平台,提升非遗传承氛围。推动校企共建非遗传承学院、大师工作室,开展基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普及教育活动。鼓励校企合作,加强非遗技艺相关的人才培训、课题研究等工作。

四是继续加强对非遗传承人才,尤其是青年人才的培养,开展系列专题辅导,组织参与各类展示展览展销、非遗课堂、短剧拍摄等。让非遗传承人员能在苏州非遗保护传承发展的道路上大展宏图、大有可为。

 

 

苏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4527

 

联系人姓名:冀红雪

  电话:0512——65116143

      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苏州市教育局,苏

            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