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2.关于完善相关律法,加强创意产业版权保护的建议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4-09-29 15:41 浏览 次
建 议 人: | 吴建华 | 建 议 号: | 392 |
标 题: | 关于完善相关律法,加强创意产业版权保护的建议 | ||
| 建议内容: | 创意产业作为文化创新的引擎,孕育着无数智慧和创造力。由于模仿简单、侵权成本低、法律界定困难等诸多因素,给创作者带来频繁的被侵权和盗版困扰,尤其是在纺织产业,其面料花型版权问题更为突出,往往一个企业好不容易设计出的新花型,一经上市受到市场的欢迎,盗版马上就出来了,严重影响了创作者的权益和创新的积极性,一般报文化版权执法部门或司法部门也不能及时有效处理。 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基层文化执法部门缺乏直接执法权和处罚权,导致版权纠纷只能通过冗长的法律诉讼解决。长周期的法律诉讼使得版权问题的不能及时解决,进一步加重了创作者的损失。
(二)目前版权登记系统没有全国联网,基本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各自建设登记系统,审核的宽松度也有差异,最大的问题是存在同一作品被别人在异地恶意登记的风险,给后期维权和诉讼带来更大的困扰。 (一)建立全国版权联网系统。通过联网系统实现全国范围内的版权管理,同时引入版权查重系统,避免同一创意在多地重复或恶意登记,减少跨区域版权纠纷。
(二)加强版权保护力度,赋予基层文化执法部门更多执法权与处罚权,使其具备快速处理版权纠纷的能力,以减少创作者的损失,提高版权保护部门的权威性。
以上两点建议,期待由政协调研形成议案向上反映递交,推动相关法律的修订和完善,赋予基层版权执法部门更多的执法权,加强基层执法部门的建设,保障创意产业的健康发展。 | ||
承办单位: | 主办 | 苏州市委宣传部 | |
| 协办 | 苏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
| 办理期限: | 3个月 | 答复时间: | 2024-05-20 10:55 |
| 办理类型: | C:留作参考 | ||
| 答复内容: | 对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第392号提案的答复(详见附件) | ||
| 对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第392号提案的答复.docx |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