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之家 >履职建言
308.关于进一步优化苏州大科学装置项目建设的建议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4-09-29 15:41 浏览
建 议 人:
叶森
建 议 号:
308

标 题:

关于进一步优化苏州大科学装置项目建设的建议

建议内容:
  关注于苏州大科学装置的建设和运营,并在此向大会提交一份关于进一步优化苏州大科学装置项目建设的建议,大力鼓励支持优质高校成果转化企业参与苏州大科学装置的项目论证、项目建设和运营,市场化培育服务国家战略行业如民用航空、创新能源等的核心产业链。      

  背景分析   (一)大科学装置参考大学实验室运营,效率偏低,管理多头   目前,苏州大科学装置的建设和运营主要参考大学实验室的运营模式,这种模式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装置的效率和发展。由于管理多头,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和沟通存在一定的困难,导致项目进展缓慢,资源利用效率不高。   (二)国际化合作程度因为疫情原因实质性降低   近年来,国际化合作在大科学装置的建设和运营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然而,受到新冠疫情等的影响,国际交流和合作受到了一定的限制,实质性的合作程度降低了。这对于苏州大科学装置的发展和提升国际竞争力带来了一定的挑战。   (三)大科学装置和苏州产业化紧密程度不够,未能有效支撑发掘新产业新行业   苏州作为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城市,具有丰富的产业化资源和潜力。然而,目前苏州大科学装置与苏州产业化的紧密程度还不够,未能有效支撑发掘新产业和新行业的发展。这限制了苏州大科学装置在推动地方经济发展和产业升级方面的作用。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一)建立统一的管理和协调机制   建立统一的大科学装置管理和协调机制,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作。通过制定明确的工作流程和项目管理规范,提高装置的建设和运营效率。   (二)持续加强国际化合作,吸收国际大科学装置例如CERN管理建设等方面的优势能力和经验   积极寻求国际合作机会,加强与国际科研机构和企业的合作。通过开展联合研究项目、共享科研资源和人才交流等方式,提升苏州大科学装置的国际竞争力。同时,加强与国际组织和机构的合作,共同推动大科学装置的发展。   (三)鼓励优质高校成果转化企业参与项目论证、建设和运营   鼓励优质高校成果转化企业参与苏州大科学装置的项目论证、建设和运营。通过与企业的合作,将科研成果转化为实际应用,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同时,加强与企业的合作,共同培育服务国家战略行业如民用航空、创新能源等的核心产业链。   优质的高校成果转化企业根源于各大高校,对实验室建设和管理有着很强的经验;同时作为市场主体,又能够提高效率,是参与大科学装置从立项论证,建设乃至组织运营的天然合作伙伴。   

承办单位:
主办苏州市科学技术局
协办
办理期限:3个月答复时间:2024-05-29 14:29
办理类型:A:已经解决
答复内容:

见附件

对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第308号提案的答复(2024)苏科提复106号.pdf
对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第308号提案的答复(2024)苏科提复106号.docx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