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 议 人: | 朱坚 | 建 议 号: | 406 |
标 题: | 关于推进小额贷款行业发展的建议 | ||
| 建议内容: | 小额贷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小贷行业对深化金融改革,改善金融服务,强化金融补给,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具有重要意义。 自本世纪初小贷行业开创以来,经历了高速增长期、平稳发展期,近阶段业务规模呈收缩趋势,目前仍存在一系列因素制约我市小贷行业的发展:
(一)行业认知存在偏差。小贷公司在法律上身份定位不明,一般被定位为工商企业,而非金融持牌机构,造成社会公众对行业认知混乱,甚至等同于“高利贷”“民间放贷机构”等。部分银行歧视小贷公司,将在小贷公司有贷款的客户列为关注对象,要求客户归还小贷公司贷款,否则银行贷款到期收回后不再续贷。以上种种对行业发展存在较大的负面影响,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小贷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
(二)银行挤占生存空间。国家层面希望通过信贷手段救助小微企业,大力引导银行发展普惠金融,加大对“三农”、小微企业业务覆盖面,银行业务下沉,严重挤压小贷公司生存空间。相比小贷公司,银行贷款利率更为优惠,且部分银行的风控底线有时甚至低于小贷公司,导致小贷公司优质客户流失,转向银行贷款。
(三)尚未接入征信系统。我省小贷公司无接入人行征信系统权限,一方面,获取贷款客户信用渠道有限,风险评估结果存在片面性和局限性,放贷成本高、风险大;另一方面,欠贷客户逾期行为无法被纳入征信体系,也削弱了小贷公司对欠贷客户催收贷款的震慑力。
(四)诉讼请求执行较难。基层法院对小贷公司的诉讼请求不作为金融机构纠纷案处理,只作为一般民间借贷纠纷案处理,诉讼程序复杂,追偿贷款力度和对欠贷客户的威慑力大大降低。抵押物处置执行面临时间长、成本大、变现弱、执行难等诸多问题,小贷公司资金被长期占用,放贷规模受到一定限制。 (一)加大宣传推介力度。加大对小贷公司扶持政策的宣传推介力度,帮助企业充分享受政策红利,支持普惠金融发展。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微信等社交平台,坚持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相融合,广泛开展小贷行业宣传,提升公众对行业的认知度,树立行业良好的正面形象。
(二)推动信用体系建设。推动小贷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落实企业信息公开,通过第三方信用评级、接入征信系统、信用记录纳入国家和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等措施,推动建立大数据征信与传统征信联合的双重体系,精准评估风险,降低违约成本。
(三)提升司法保障水平。强化司法支持,对适用简易程序的小贷公司案件加快审判进程,优化抵押物处置流程,坚决打击各类恶意逃避债务的失信行为,营造良好的金融法治环境。创建普惠金融协作解纷工作站,打造一站式解纷快车道,构建多元参与、协同联动、集约高效的金融纠纷化解体系。
(四)强化行业合规监管。完善准入管理,开展现场检查,实施非现场监管,根据经营规模、管理水平、合规情况、风险状况等对小贷公司开展监管评级,并根据评级结果对小贷公司实施分类监管。针对信用风险高企、持续经营恶化等存在重大经营风险的小贷公司,依法组织开展风险处置,营造良好的行业秩序。 | ||
承办单位: | 主办 | 苏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 |
| 协办 | 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民银行苏州中心支行; | ||
| 办理期限: | 3个月 | 答复时间: | 2024-05-30 09:49 |
| 办理类型: | A:已经解决 | ||
| 答复内容: |
对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 第406号提案的答复
朱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小额贷款行业发展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市、县(区)行业监管部门与人民法院、发改、人民银行等部门协同发力、精诚服务,规范引导我市小额贷款公司合规经营、健康发展,全市小额贷款公司坚持小额、分散、支农支小的经营理念,发挥与银行等金融机构错位补充作用,为“三农”、小微企业融资赋能、持续发展作出贡献。 一、我市小额贷款行业发展情况 截至2023年末,我市共有小额贷款公司92家,其中农村小额贷款公司74家、科技小额贷款公司18家,实收资本153.86亿元,净资产152.49亿元,当年累计发放贷款金额200.39亿元,贷款余额161.11亿元。我市小额贷款公司机构数、实收资本、净资产、贷款余额等业务指标均居全省首位。总体看,我市小额贷款行业运行平稳,但近年来受客观因素影响,部分企业不良贷款率较高,持续经营面临较大挑战。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压实合规监管,守牢风险底线。一是严格审批,把牢准入关口。严格落实省地方金融管理部门《江苏省小额贷款公司设立变更工作指南》,严把准入关口、规范审批流程、优化审批服务,指导小额贷款公司依法依规办理审批事项。二是加强检查,做实日常监管。每年对全市小额贷款公司开展全覆盖现场检查,认真做好“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组织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业务真实性、合法合规性等进行全面审计,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三是减量提质,实施分类监管。组织开展小额贷款公司监管评级并加强结果运用,对评级较高的依据文件规定给予放宽经营范围、融资比例等支持,对评级较低的加大检查频次和监管力度,对非常正常经营的,有序推动市场出清,实现行业减量提质。 (二)注重行业规范,引导回归本源。一是加强规范引导。有效运用监管评级中普惠贷款占比、涉农或涉科贷款占比、中长期贷款占比等指标,引导小额贷款公司加强内部治理,提升服务能力,扎根实体经济,深耕支农支小领域。二是加强行业自治。发挥行业协会促进同业交流的桥梁纽带作用,组织学习中央和省、市经济金融政策及监管要求,制发依法合规经营、切实履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义务等倡议,引导行业自律。三是加强形象宣传。通过行业管理部门官网、金融内刊等,发布小额贷款行业服务实体经济情况和优秀案例;组织小额贷款公司积极参与非法集资宣传、志愿服务等公益活动,参加各类争先创优评比,努力树立行业良好形象。 (三)坚持协同联动,优化发展环境。一是营造良好信用环境。市发改委累计归集全市社会法人信息68类1306万条、自然人信息40类1.73亿条,及时公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8类信用信息;鼓励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开展市场化信用评价,并推进评价结果运用,满足小额贷款公司等企业对相关信息的查询使用需求。二是努力提供征信支持。人民银行苏州市分行稳步推动辖内机构接入征信系统,持续扩大征信系统覆盖面。目前已有3家小额贷款公司公司接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实现了数据的报送及共享;10家小额贷款公司接入苏州市地方征信系统,可通过地方征信平台获取所需信息。三是强化司法服务保障。根据最高法批复意见,针对小额贷款公司依法发放贷款后借款人逾期引发的诉讼,均以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立案受理,推行“分离式裁判”和“要素式审判”工作机制,提升审判质效。市中院发布促进金融高质量发展的20条意见,为包括小额贷款公司在内的金融机构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签订加强金融纠纷多元化解的合作协议,设立苏州金融监管与司法协作联动平台,完善金融案件非诉解纷网络,加强对金融风险的分析研判和重大金融纠纷事件的协同处置。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监管,守牢合规防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相关重要论述,扎实落实全国地方党委金融办主任会议精神,按照防风险、强监管、促发展的工作主线,全面加强地方金融组织监管。按照省地方金融管理部门统一部署,严把小额贷款公司审批关口,推动非正常经营公司出清。严格落实《江苏省地方金融条例》,认真做好全市小额贷款公司年度审计检查、“双随机”跨部门监管检查、非现场检查,强化合规经营。扎实开展评级工作,坚持分级分类监管,做到扶优限劣、减量增质,引导聚焦实体,回归本源。 (二)加强宣传,树好行业形象。结合普法教育、实地调研等时机,多渠道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行业定位和发挥作用的宣传,引导社会了解小额贷款公司对实体经济的积极贡献。加大对冒用小额贷款公司名义开展非法放贷、非法金融活动等违法违规案例的揭露警示力度,化解可能存在的对合法小额贷款公司的误解,努力营造有利于小额贷款行业发展的社会舆论环境。发挥行业协会整体带动和头部公司带头示范作用,倡导小额贷款公司推出更多助企惠民、减费让利措施,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树立行业良好形象。 (三)加强服务,提供信用支撑。持续加强部门间沟通对接,对有意愿接入征信系统的小额贷款公司做好接入培训与指导工作,对已接入征信系统的小额贷款公司做好报数培训工作,稳步提升数据质量,为推进小额贷款行业发展奠定良好基础。持续依法依规落实信用信息归集、公示、共享等工作要求,建立健全小额贷款行业信用记录;持续拓展信用服务机构发展领域,支持信用服务机构开展市场化信用评价,更好为金融信贷等市场活动提供信用服务。 (四)加强保障,创优司法环境。依法审理涉小额贷款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加大速裁和当庭裁判力度,降低债权实现成本。探索开展金融债权清收专项执行行动,提高金融债权执行实际到位率。深化金融案件非诉解纷机制,提供更加多元、便捷、高效的纠纷解决服务。加强对涉小额贷款公司金融案件反映的普遍性和苗头性问题的研判和态势分析,积极向监管部门和小小额贷款公司发送司法建议。加大司法服务力度,定期举办司法宣传活动,不断提升司法服务保障水平,促进小额贷款行业高质量发展。
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2024 年5月27日
联系人姓名:袁坤 联 系 电话:67339632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发改委、人民银行苏州市分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