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3.关于推进苏州市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4-09-29 15:41 浏览 次
建 议 人: | 汤文英 | 建 议 号: | 523 |
标 题: | 关于推进苏州市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 | ||
| 建议内容: | 在生态发展、绿色发展和能源短缺问题日益突出的背景下,加快推进新能源产业发展是苏州高质量发展的战略需求。苏州抢占新能源产业“风口”,有力推进了新能源产业快速增长。以太仓市为例,114家新能源汽车企业与上海、昆山、常熟等地整车厂存在产业链供需关系,其中46家企业供应特斯拉、比亚迪,54家企业供应上汽、大众,20家企业供应宝马、奔驰。2023年1至7月,太仓规上新能源汽车产业链企业实现产值223.1亿元,同比增长16.8%。同时,新增光伏项目备案容量92.94兆瓦,新增光伏装机并网容量65.2兆瓦,提前完成苏州下达我市的“十四五”光伏装机任务;74家规上风能设备产业链企业实现产值246.6亿元,同比增长1.8%。作为上海国际航运中心重要北翼,太仓港改造汽车滚装码头,全力保通保畅新能源汽车出口通道,2023年1至7月出口新能源汽车10.3万辆,增长18.1倍。 苏州市明确了“5+1”新能源产业创新集群发展体系,力争到2025年产值突破4000亿元。这一计划给新能源产业发展带来新的发展机遇,但是新能源产业头部企业、集团大企业较少,尤其是民营企业投入缺少。苏州出台了一些“普适型”政策,但没有出台细分领域专项扶持政策。为此,建议苏州梳理全市范围企业、科研机构的资源,推进新能源产业在长三角一体化中走在前、做示范。 (一)成立专项领导小组,做大新能源产业创新集群。
建议成立由苏州市领导任组长、相关市区与部门参与的新能源汽车、光伏发电、风力发电、生物质能源、氢能源等专项小组,对接上级新能源政策。出台地方新能源产业创新集群行动计划及细分领域扶持政策,分项目类别和不同区域制定优惠政策和产业协同支持政策,降低新项目准入门槛,培育旗舰型、专精特新、隐形冠军企业。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引导居民加大新能源利用力度,推进企业及家庭碳账户、产品碳标签、循环产品及标签等创新合作示范项目,提高公共建筑、江边湿地等可利用领域的新能源开发水平,实施一批新能源应用示范工程,推动全市新能源应用大幅增长、新能源消费比重持续提升。
(二)不断强链补链延链,加速布局氢能源产业集群。
在光伏、风能、新能源汽车等新能源产业相对成型的背景下,建议苏州参与“长三角氢走廊”建设,加速布局氢能源产业集群。面向上游制氢、中游储运、下游应用场景发力,制氢环节提升研发能力、培育技术优势,吸引更多的相关企业落户,面向全国贡献长板、强化合作,在腹地打造氢燃料电池汽车核心零部件、整车制造基地。在全市范围沿高速公路打造氢燃料电池汽车的最佳示范应用,与中石油或中石化合作,在沿江码头建立加氢站,推进高压储氢材料、储氢设备工艺创新,在重卡、叉车、洒水车、环卫车、船舶等更多领域拓展应用。
(三)密切联系大院大所,推进产业产学研深度融合。
加快推进与在苏高校和科研院所的政产学研合作,建设更多的教育中心、科研中心、成果转移中心等新能源产业载体,放大这些中心的集聚效应。创建一批新能源产学研融合项目,以项目引导企业研发方向,鼓励企业聚焦主营主业,构建新能源产业“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的创业孵化全链条。设立高水平重点实验室及研发机构,提升新能源领域前沿技术研发实力。
(四)发挥区域协同优势,壮大发展新能源产业链条。
抢抓长三角一体化战略机遇,加强与上海嘉定区国际汽车城科技创新港、浦东新区国际氢能谷、奉贤区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产业园等园区对接,靶向链接新能源和智能网联产业项目、人才资源。构建苏州新能源产业联盟,推进各市区之间的交流合作,梳理新能源产业产品目录,实现上海、江苏等区域内供应链微循环。发挥太仓港“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交汇点的优势,加快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通道+枢纽+网络”建设,打造新能源产业物流中心,提供海运、仓储、集港、配送一条龙的全流程服务,打造长江沿线最大的新能源汽车、风电装备、光伏装备出口基地,为中国新能源装备“大批量出海”提供新通道。 | ||
承办单位: | 主办 | 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 协办 |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苏州市交通运输局;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
| 办理期限: | 3个月 | 答复时间: | 2024-05-28 14:59 |
| 办理类型: | A:已经解决 | ||
| 答复内容: | 见附件 | ||
| 办129号 第523号提案.doc |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