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6.关于助推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4-09-29 15:42 浏览 次
建 议 人: | 徐伟伟 | 建 议 号: | 286 |
标 题: | 关于助推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 | ||
| 建议内容: |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了2024年经济工作的总体要求和政策取向,系统部署了9个方向的重点任务,强调要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我们要始终保持干事创业、开拓进取的精气神,不折不扣、雷厉风行、求真务实、敢做善为抓落实,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关于苏州印发《苏州市优化营商环境创新行动2023》推出“苏式营商环境6.0版”,企业空间保障的指导意见(试行)。民营经济是苏州经济的重要基石,城乡居民就业的重要渠道、提升科技创新能力的重要平台、实现富民强市的重要途径。政府以实打实的政策举措,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企业高质量发展赋能添力,全市民营存量企业的营商环境还有不断优化的空间,坚持招大引强和培优育强双向发力、齐头并进,加快构筑高质量发展的牢固底盘和坚实根基。”盘活存量培育增量提高质量系列链条仍需不断强化。 (一)创新能力不足:部分民营企业在技术创新、管理创新等方面的投入不足,导致企业发展缺乏核心竞争力。融资难:民营企业在融资方面相对困难,尤其是中小企业,很难获得银行贷款和其他融资渠道的支持。人才流失:由于薪酬待遇、职业发展空间等方面的原因,民营企业面临人才流失的问题。产业升级滞后:部分民营企业在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方面进展缓慢,难以适应市场变化和经济发展的需要。环境污染问题:部分民营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环境污染问题,影响了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民营存量企业发展面临困难,民营存量企业核心竞争力不够,未形成差异化发展格局。民营存量企业技术受限,缺乏强有力的技术指导与支持,缺乏品牌核心竞争力。民营存量企业征用地难的现状已大有改善,但全市载体空间尤其是优质载体空间稀缺。目前重点聚焦先进制造业,其他传统行业和服务行业也有较大的用地需求。民营企业用地多为工业用地,第三产业发展受用地类型限制,不利于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不利于企业延链强链补链发展。全市民营存量企业的营商环境还有不断优化的空间,进一步做实做细贴心服务,使全市民营企业家办理业务更顺畅、更便捷,内心感受更舒心、更暖心,还有不断进步的空间。 (一)
1.优化营商环境:政府应进一步简化行政审批流程,降低企业开办成本,提高行政效率。同时,加强对民营企业的法治保障,保护企业合法权益,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政府可以通过设立专项基金、优化金融服务体系等方式,为民营企业提供低成本、高效率的融资服务。同时,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民营企业的信贷投放,降低融资门槛。
3.提升创新能力:政府应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鼓励民营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推动产学研用结合,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同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为企业创新提供良好环境。
4.培育人才队伍:政府应加强职业教育和培训,提高民营企业员工的技能水平。同时,通过引进高层次人才、优化人才政策等措施,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持。
(二)
1.拓展市场空间:政府应积极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引导民营企业向高端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发展。同时,鼓励民营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拓展国际市场。
2.加强产业链协同:政府应推动产业集群发展,促进民营企业与上下游企业、科研机构等形成产业链协同效应。同时,加强产业园区建设,为民营企业提供优质的发展平台。
3.提升品牌影响力:政府应支持民营企业加强品牌建设,提升产品品质和服务水平。同时,通过举办各类展览、论坛等活动,帮助企业提升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
4.加强国际合作:政府应积极引导民营企业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提升企业国际竞争力。同时,加强与国际组织、外国政府等的沟通与合作,为民营企业“走出去”提供支持。通过主动服务、实施无感评价,探索实施数据得地,明确坚决把用地要素保障作为产业转型的重要抓手,确保将有限土地资源向存量优质工业项目集聚,着力解决本土企业用地难问题。推进工业上楼,引进智能制造等生产服务企业,打造高层工业楼宇经济样板。推动土地高效利用,助力产业集聚发展。提升工业用地综合效益,将原有工业用地转化为新型产业用地,兼容商务、生活设施,提高容积率,让建设运营方、用地方等利益主体实现价值。
5.完善政策体系:政府应进一步完善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政策体系,包括税收优惠、用地政策、人才培养等方面,为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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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单位: | 主办 | 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
| 协办 |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苏州市商务局;苏州市科学技术局;苏州市税务局;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苏州市财政局;苏州市行政审批局; | ||
| 办理期限: | 3个月 | 答复时间: | 2024-05-30 15:01 |
| 办理类型: | A:已经解决 | ||
| 答复内容: | 附件 | ||
| 286号提案的答复.doc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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