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5.关于推进苏州市“近零碳”科创载体建设的建议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4-09-29 15:41 浏览 次
建 议 人: | 袁方 | 建 议 号: | 535 |
标 题: | 关于推进苏州市“近零碳”科创载体建设的建议 | ||
| 建议内容: | 2020年9月,国家主席习近平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上宣布,中国力争2030年前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目标。
2021年7月,欧盟委员会首次提出碳关税提案,欧盟碳关税正式实施将从2026年开始。对于正处在工业化加速发展进程中的中国而言,“双碳”目标任务艰巨,碳关税的实施将对我国对外贸易造成冲击。
2023年1月,在全市推进新型工业化工作会议上提到加快建设绿色工厂、绿色园区和绿色供应链,推动“近零碳”园区、“近零碳”工厂的建设。
通过对苏州工业园区和苏州高新区的部分科技园产业园、代表企业及科创载体现场走访、调查研究发现,目前苏州零碳总部只有协鑫中央研究院园区总部等少数企业,进行了零碳规划建设,同时获得了权威机构认证的《碳中和证书》,大部分科创载体还未进行零碳改造。 目前苏州市科创载体对于“双碳”建设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1.碳达峰碳中和是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科创载体在执行中仍存在一定困惑,如何转化为科创载体可执行、可操作的具体工作任务,需要具体的工作抓手。
2.实现“近零碳”科创载体建设需要大量资金投入,部分企业可能面临资金短缺或投资回报率不高等问题。
3.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庞大,涉及部门和政策措施众多,企业和公众及时准确理解并用好相关政策存在一定难度。 1.已建园区“近零碳”改造
对于已建成的园区,进行“近零碳”改造,引入分布式光伏、新型储能和绿色充电设施等,增加绿电配置和循环,形成多位一体、多能互补效应。从而降低对传统能源的依赖,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打造一批“近零碳”园区改造试点,加快形成符合科创载体建设和发展的“近零碳”示范项目。
2.新建园区“近零碳”示范
在新建园区时,优先考虑“近零碳”规划及设计,引入超级充电桩、“光储充”工商业储能多元化应用场景以及智能微网模式等,提高自供绿电比率,以绿色环保技术打造低碳建筑,建设一批“近零碳”示范园区。通过以点带面、示范引领的方式,推动苏州市“近零碳”科创载体建设进程。
3.发挥龙头企业引领作用
打造新能源龙头企业(如协鑫集团),利用钙钛矿、移动能源、超级充电桩等产品推动新能源产业技术创新发展,支持储能与光伏等新能源设施的多元化融合应用。同时,通过推动头部企业与苏州高校(如苏州大学)、科研机构和上下游企业开展新能源产学研合作,共建创新联合体。加强研发创新和人才培育,为苏州市绿色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4.出台“双碳”相关政策
出台“近零碳”科创载体建设的相关指导文件和配套政策,设立市级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创新专项资金,为双碳领域前瞻性技术研发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提供支持。同时,实施科创载体全过程低碳管理,开展“近零碳”科创载体认证,为“近零碳”科创载体的建设提供支持,推动科技产业绿色低碳发展走在全国前列。 | ||
承办单位: | 主办 |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 | |
| 协办 | 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苏州市财政局; | ||
| 办理期限: | 3个月 | 答复时间: | 2024-05-31 14:04 |
| 办理类型: | A:已经解决 | ||
| 答复内容: | 请见附件。 | ||
| 对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第535号提案的答复(2024)苏科提复119号.pdf | |||
| 对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第535号提案的答复(2024)苏科提复119号.doc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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