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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9.关于改善综合性医院急诊就诊措施的建议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4-09-29 15:41 浏览
建 议 人:
徐元
建 议 号:
499

标 题:

关于改善综合性医院急诊就诊措施的建议

建议内容:
  众所周知,中国各家医院的门诊服务多是按照工作时间进行预约挂号就诊,主要接待一些非急症、非重症的患者。而急诊科则是24小时每周7天的开放接诊,为了满足所有来到急诊的患者都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置,医护人员需要全天候守候在急诊科,随时准备接诊处理各种类型的急危重症患者。因此,为了满足急诊诊疗的需要,急诊的接诊、检查、报告、治疗都要求在一定时间内完成,避免因太长时间而耽误患者的诊治。那么,这就需要各个专业的医务人员加班加点加急来完成相应的工作。而目前的实际情况是大量非急诊患者占用急诊通道就诊的情况,导致大型医院急诊严重拥堵,影响了正常的急诊患者就诊。

  具体情况及原因如下:   (一)社区医院处理常见疾病的诊疗能力缺失。医疗改革后,为了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均享有基本医疗保健,社区医院的主要工作重心转移到了建立健康档案、慢性病的管理、疫苗接种等方面。处理常见疾病的能力逐步下降,比如常见的发热、呼吸道感染、腹泻等病症均需要转至上一级医院进行处理。时间一长,居民对社区医院的诊疗水平对产生了质疑。   (二)大型医院门诊预约等待时间较长,部分非急症患者选择急诊就诊。由于患者具有自由选择就诊医疗机构的权力,势必造成患者对水平口碑好的大型医院趋之若鹜,大家都希望寻求当地最好的医疗服务,因此导致门诊预约时间就诊、检查等时间较长。一些非急症患者因为不愿意通过预约在门诊就诊,就转而到急诊就诊。   (三)上班族不愿意影响工作,进而选择夜间就诊。许多上班族受工作的影响,白天到门诊就诊需要请假,影响工作。当他们出现一些不舒服的时候,就会来到24小时开放的急诊开就诊,因此,晚上7点至10点之间会出现一波急诊就诊的高峰期。   (四)急诊的挂号、检查、诊疗收费与门诊没有差别。现在各医院急诊诊疗费均按照最低标准执行,甚至比门诊主治医师的诊疗费用还要低,而化验、检查、药品、治疗等费用均执行同一标准。但是却能够更快、更便捷的获得各项检查结果,更快捷的接受到各项诊疗。   (五)国家全面取消门诊输液后,想要或需要输液的患者只有选择在急诊进行就诊。而中国是一个相信输液治疗比口服药治疗更好、更有效的民族。相当一部分患者希望更快的好转而要求进行输液治疗。   (六)急诊医生短缺。急诊专业对医生的各项能力、素质要求高,而在急诊工作是一个工作强度高,医疗风险高,工作时间不规律,夜间工作时间长,收入相对较低的岗位。因此,愿意从事急诊专业的医生较少,导致各家医院急诊科医生均出现严重短缺。   总而言之,由于多种原因,导致了大量非急症患者涌入急诊,严重超出了急诊的接待能力,而国家要求医疗机构不能拒绝前来就诊的患者。因此,在一些大型的综合医院,长年出现大量非急症患者占用急诊医疗资源。因此引发一系列不良后果的发生。   (一)真正的急症、重症患者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救治。这是短期内最重要的问题。对于急症、重症患者,往往需要投入一个团队,数名医务人员参与抢救。并且需要化验、检查、麻醉、手术等各方面配合。但由于非急症患者占用急诊资源,势必会导致化验结果、检查结果不能够及时发出,影响抢救治疗效果。此外,还会因为候诊过程中,影响急症患者病情变化的急时发现。   (二)为了应对大量非急症患者,医院必须加派人手来处理这部分患者,必然会影响参加抢救真正急症、重症的医务人员减少。   (三)医务人员严重超负荷工作,身体健康状况堪忧。由于长时间的紧张、高强度的工作,许多医务人员患上了各种疾病,进一步加重了人员短缺。   (四)急诊后继乏人。越来越少的人敢于选择、愿意从事急诊专业。年轻医学生在选择专业时,往往对目前国内的急诊状况比较了解。很少学生毕业后愿意进入急诊专业。远期的急诊医务人员储备将会严格贫乏。如果不能及时打破这个怪圈,必将形成恶性循环。

  针对上述状况,为了减少非急症患者占用急诊医疗资源,建议对门诊、急诊的各项服务进行分层管理,区别对待,具体建议如下:   (一)提高急诊挂号、诊疗费用。在欧美许多发达国家,享受急诊医疗服务的诊疗费会远远高于普通诊疗费用,甚至是普通诊疗的数倍。我们可以借鉴他们的一些做法,根据我国的国情,适当提高急诊就诊的门坎,提高急诊的挂号费、首次诊疗费。这将在一定程度上减少非急症患者前来急诊就诊的数量。特别是一些通过急诊来开具慢病药品、希望通过急诊快速获得化验、检查结果的患者。   (二)增加急诊化验、检查加急费用。如果门诊与急诊相同的化验项目和检查质量,却收取相同的费用,势必加剧普通门诊病人转向急诊寻求快速化验检查。这不符合市场规律,长此以往,必将影响门诊、急诊的就诊医疗秩序。   (三)减少非急症患者急诊就诊的医保费用保障。在医疗保险费用支付上给予分层管理,让真正的急症、重症患者享有应有的医疗保险保障,而对于非急诊患者占用急诊医疗资源时,应限制其使用门诊就诊时可以享用的医保的部分权利。   (四)加大宣传,提高全民的意识。通过多种媒体宣传,让老百姓认识到哪些情况需要到急诊就诊,哪些情况应预约门诊就诊。小病社区就诊,慢病、疑难病门诊就诊,养成自觉非急症情况下不占用急诊医疗资源的良好风格及习惯。   总之,通过一些措施和办法,既能够保障好真正的急症患者、重症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又能够形成良好的急诊就医环境与秩序,打破恶性循环,回到良性循环的轨道上来,还急诊于真正的急症患者。

承办单位:
主办苏州市医疗保障局
协办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办理期限:3个月答复时间:2024-05-30 10:54
办理类型:B:计划解决
答复内容:

徐元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改善综合性医院急诊就诊措施的建议”提案收悉,经会商市卫健委,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医院急诊医疗服务发展现状

医院急诊是急救医疗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各类危急重症的综合救治和突发公共事件的紧急救援,是衡量一个地区医疗水平和应急能力的重要标准。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急诊服务能力建设,不断提高我市医疗机构急诊服务能力和水平。一是构建急危重症患者一体化区域协同救治网络。全面贯彻国家、省关于做好急危重症患者救治要求,2016年,苏州市政府出台《苏州市健康市民“531”行动计划》,在全国率先开展智慧急救与胸痛、创伤、卒中、孕产妇和新生儿五大中心建设,利用大数据,精准定位并覆盖了苏州市居民前10位最主要死亡原因病种,并打通院前、院内和专科信息通道,使信息充分共享,确保危急重症患第一时间得到有效救治。二是加强急诊科的规范化建设与管理。根据原卫生部《医院急诊科规范化流程》和中华护理学会急诊专业委员会《急诊预检分诊专家共识》,全面加强我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三区四级”建设,将急诊科从功能结构上分为“三区”,红区为抢救监护区,黄区为密切观察区,绿区为相对安全区,根据患者的病情严重程度上分为“四级”,一级为濒危患者,二级为危重患者,三级为急症患者,四级为非急症患者,并根据病人疾病严重程度决定救治先后次序。同时,通过建立急诊分检制度,加强急诊高危病人筛选,保证急诊患者安全、及时、有序就诊,提高急诊资源使用效率和服务质量。

关于非急诊患者占用急诊医疗资源

非急诊患者占用急诊医疗资源是导致急诊科拥挤的重要原因,也是急诊医学面临的首要问题,必须坚持从源头治理,堵疏结合,综合施策予以解决。一是严把“入口关”。急诊预检分诊是急诊的首要环节,要严格落实急诊预检分诊制定,完善分诊人力资源配备,加强分诊人员培训,提高分诊质量,杜绝“不分病情、先来后到”的诊疗次序,切实保证危急重症患者得到优先救治,提高了医疗资源的使用效率。二是畅通“出口关”。进一步畅通普通门诊就医便利性,持续改善普通门诊就医服务体验。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印发的《改善就医感受提升患者体验主题活动方案(2023—2025年)》《全面提升医疗质量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全面建立预约诊疗制度,进一步优化门诊流程设计,设立便民门诊,减少患者在医院就医等待时间。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结合实际弹性安排门诊时间,满足上班、上学等人群的就诊需求。同时,加快推进医共体建设,提升基层服务能力,优化医疗服务流程,畅通双向转诊渠道,下沉专家、门诊号源和住院床位资源向基层医疗机构倾斜,减轻大医院门诊就诊压力三是强化“宣传关”。通过多种途径、广泛宣传,让患者了解急诊病情分诊标准,提高看病就医常识,遵守按病情轻重决定就诊秩序,鼓励患者合理利用医疗卫生资源。

关于提高急诊诊察费、增加加急费和减少非急诊患者医保费用

为支持急诊医学发展,我市充分发挥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导向作用。一是拉开价格差距。2021年9月20日,我市公立医疗机构急诊诊察费三类价格由12元提高至25元,拉开与普通门诊诊察费的差距。同时,针对急诊科专门设立快速检验收费项目,收费价格高于普通检验收费,如: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测定,急诊科采用干化学法收费10元,而普通门诊采用速率法收费5元,通过价格杠杆引导非急诊患者向普通门诊分流。二是提高收费标准。2024年3月1日起,我市公立医疗机构大抢救、中抢救和小抢救费用分别由每日130元、69元和39元提高到300元、200元和100元,更好体现急诊医务人员医疗服务价值。三是加强医保支付。急诊诊察费、门急诊留观诊察费等急诊科相关项目均按医保甲类项目报销,切实减轻患者负担。

针对您反映的提高急诊诊察费,2021年我市已调整过该项目价格,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程序规则,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综合考虑我市医保统筹基金承受能力、群众就医负担等因素,适时动态调整该项目价格。针对您反映的增加化验、检查加急费,目前,我省修订医疗服务项目的管理权限在省医保局,由医疗机构提出申请,市医保局初审,报省医保局审核通过后,报国家医保局同意。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深入调研,并积极向省医保局反映。针对您反映的减少非急诊患者就医的医疗保障费用,目前,我省制定医疗服务项目医保支付政策的管理权限在省医保局,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政策调研,并积极向省医保局建议完善非急诊患者急诊就诊的医保支付政策。

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苏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4528

 

 

联系人姓名:李  

电话:68358757

    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市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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