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4.关于发展新质生产力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建议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4-09-29 15:41 浏览 次
建 议 人: | 张文彩 | 建 议 号: | 464 |
标 题: | 关于发展新质生产力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建议 | ||
| 建议内容: |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要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创新,特别是以颠覆性技术和前沿技术催生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的核心驱动力是能够创造新质生产力的战略人才和能够熟练掌握新质生产资料的应用型人才高层次创新型人才,高精尖人才也是提升城市核心竞争力的主导力量。
近年来,随着苏州经济产业转型,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也越来越强烈。改革开放以来,苏州工业经济的高速发展以外向型加工制造业为特色,以年轻务工人员为主的劳动力大量落户苏州,但与北京、上海、武汉等高校集聚城市相比,苏州在高端人才引进方面仍具有一定差距。面对逆全球化倾向、美国对高端科技的技术封锁、国内“抢人大战”等诸多挑战,加之高额的生活成本、教育医疗资源相对缺乏等不利因素,苏州对高层次人才的吸引力不够突出,使得高层次人才引进效果与实践需求存在一定差距。 (一)实施高端人才项目“举荐制”试点
对于获批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发展改革委等各类国家级人才科技计划及省科技厅、省工信厅、省发改委等各类人才科技省级计划的重点企业,开展企业自主认定人才计划举荐试点工作。对于通过省级重点项目(如省重点研发计划、省科技成果转化、省独角兽培育企业、省创新型企业领军企业)或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验收的企业,考虑直接给予企业部分人才类项目举荐名额,简化前期认定审批流程,拨付相关人才资助补贴,加强自主创新热情,激励优秀人才更好地在苏长期发展。
(二)综合激励海外高端人才引进企业
对于引进海外高端人才的新质生产力企业,考虑赋予多维度激励的综合性政策。为进一步吸引海外高层次创新人才回国(来华)工作,对入选省级外专人才项目(省外专百人计划、省外国专家工作室等)或国家级外专人才项目(如国家火炬计划、国家高端外专计划)的企业,建议相关部门拨付企业一定资金补助,如给予企业专家薪酬支出补贴、专家生活补贴、海外人才科研经费补助以及其他配套经费或注入其他资源,助力本地高精尖科研平台建设。此外,对于入选海外专家可优先推荐申报其他市级重点引智项目或人才项目,并在出入境、居留、医疗、保险、住房、税收等方面享受专属待遇。
(三)加强产学研深度融合
加强对新质生产力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支持力度,实现产教融合、协同育人,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的深度融合。
鼓励本地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共建高层次紧缺人才联合引进与培养机制。在苏州企业与科研机构、高校联合引才,高校与企业为双聘人才申报人才计划、职称、招收研究生等提供路径和支持,鼓励校企联合申报重大人才项目。支持高校建设紧缺产业人才培训基地,开展专业教育培训,推动产教融合,探索产业专业化人才培养新模式,为苏州产业可持续发展奠定人才基础。
鼓励企业与高校开展多维度科研合作机制。通过“揭榜挂帅”解决重大技术需求或产业关键难题,支持企业整合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力量建立创新联合体,组建企业类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各类创新平台,对牵头企业给予人才类项目优先推荐权;以企业为主体的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按照合同金额给予企业补助,优先支持此类企业牵头申报各级重点研发计划和重大科研平台;对企业承担的省级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符合条件的优先给予各类支持。
支持校企合作创新产品优先在本地推广使用。校企合作的应用场景先行先试,企业与高校联合开发的产品,优先纳入本地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并给予企业一定的商业化后人才补助和奖励。 | ||
承办单位: | 主办 |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 | |
| 协办 | 苏州市委组织部; | ||
| 办理期限: | 3个月 | 答复时间: | 2024-05-17 17:08 |
| 办理类型: | A:已经解决 | ||
| 答复内容: | 请见附件。 | ||
| 对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第464号提案的答复(2024)苏科提复82号.docx | |||
| 对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第464号提案的答复(2024)苏科提复82号.pdf |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