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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5.关于加快推动生物医药创新产品应用推广的建议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4-09-29 15:41 浏览
建 议 人:
岳文琴
建 议 号:
425

标 题:

关于加快推动生物医药创新产品应用推广的建议

建议内容:
  生物医药作为我国“十四五”规划中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主攻方向,是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支撑点,已成为各省市的发展重点。广东、福建、上海等多省市发布了多项生物医药行业相关政策,推动生物医药产业园区特色化发展、促进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但制约医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最关键一步是上市后应用。从药业角度来看,通过国谈进入医保目录是创新药打开市场,惠及更多患者的关键所在,但是,对于创新药来说,进入医保目录仅仅是走向病人的“第一步”,国谈药进入医院的情况受地方政策影响还是比较大。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多次呼吁“打通国谈落地最后一公里”。近年来苏州市政府也一直制定并优化扶持政策,引领、推动生物医药产业的快速发展,解决企业在发展过程中的痛点难点。在政策加持下,本市生物医药企业取得了加速发展,但是在实践中仍然发现前期制定的相关惠企政策的实际落地效果还存在一定偏差,影响广大市场主体的获得感

  (一)进入医保的国谈创新产品医院准入仍有困难。尽管成功进入了医保目录,但医疗机构“国谈药品”药事会对上会产品的层层筛选,使得部分国谈产品无法顺利准入。   (二)个别医院依然以高值药占医院药占比为由,酝酿将双通道和单行支付药品全部放到院外定点药店去销售,甚至包含了过去已经准入医院的国谈药品。还有个别医院直接将双通道国谈药品移出医院的住院目录,患者仅在门诊可以拿药和报销。   (三)未进医保的创新药准入困难。部分医院非基非医保产品药事会不讨论,完全无准入路径。   (四)国谈产品中有部分与集采中标产品为同类产品,部分医院因院内集采任务未完成,不支持准入与集采冲突的国谈产品。

  这些因素综合影响创新药的商业化落地,同时也影响本市患者对创新药品使用的可及性。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一)优化创新产品入院流程,市医保部门严格落实医疗机构是谈判药品临床合理使用的第一责任人,要加强协议管理和考核管理,将医疗机构新版目录执行、谈判药品配备率情况纳入有关考核指标和协议管理内容。   (二)对医疗机构国谈药事会议进行规范,明确会议召开时间、参加人员,减少会议召开的随意性,既可以避免出现有的医疗机构长期不开会,导致国谈药进院缺少通道。   (三)市卫健部门将“国谈药品配备使用”情况纳入年度公立医院院长绩效考核指标内,落实医疗机构为合理配备使用国家谈判药品的主体责任。优先配备使用国谈药品,配备数量不低于国谈药品总数30%。   (四)成立市专业机构,为本市药事管理和药学服务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持。负责指导和监督医院机构药品配备和临床使用。

承办单位:
联办苏州市医疗保障局;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协办
办理期限:3个月答复时间:2024-06-03 10:27
办理类型:A:已经解决
答复内容:

岳文琴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推动生物医院创新产品应用推广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苏州市医保部门一贯非常重视并支持生物医药产业的创新发展,在编制苏州市医疗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时候,专门设立“支持苏州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章节,并明确了相应的任务和举措。为切实推动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落地实施,打通国家谈判药品落地“最后一公里”,我局坚持问题导向,多措并举,满足患者用药需求,加快提升国谈药品落地的可及性。

一是压实首要责任,明确进院要求。明确定点医疗机构是国谈药临床合理使用的第一责任人,要在新版目录公布后1月内将国谈药纳入医院药品基本用药供应目录,要建立常态化采购机制,做到“应配尽配”对于未纳入医院基本用药供应目录的药品,要建立绿色通道,简化程序、缩短周期、及时采购,做到“应采尽采”。

2024年我市所有三级公立医疗机构均在新版目录执行一个月内召开药事委员会, 将谈判药按需纳入医院药品基本用药供应目录。一季度,我市公立医疗机构国谈药的采购品种和采购金额居全省前列。     

二是完善协议管理,强化绩效考核。完善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内容,将定点医疗机构召开国谈药进院专题药事会、国谈药进院使用配备情况等纳入协议管理并与年终考核评价挂钩,督促医疗机构严格执行医保协议相关规定,对参保人员用药做到“应采尽采”,“有需必采”,满足临床合理用药需求。                       

 三是建立起“双通道”用药保障机制。实行国家谈判药品在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的“双通道”供应。既压实医疗机构在用药上的主体责任,又制定了国谈药单行支付政策,确保患者在定点药店和定点医院购药享受同样的医保待遇。目前我市共有遴选国谈药医药机构177家(其中医疗机构94家、零售药店83家)。

下一步,医保部门将会同卫健部门探索建立医疗机构国谈药药事委员会的规范化流程,明确药事委员会召开次数、研究内容等方面要求,持续压实医疗机构配备使用主体责任,进一步扩大国谈药医保责任医师的范围,进一步提高国谈药品临床应用可及性和便捷性,切实做到让老百姓买得到、少跑路。

                               苏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4531

 

 

联系人姓名:张玮

电话:67537687

     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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