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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9.关于多措并举引导高校院所创新资源,服务苏州产业和企业发展的建议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4-09-29 15:41 浏览
建 议 人:
崔锦江
建 议 号:
369

标 题:

关于多措并举引导高校院所创新资源,服务苏州产业和企业发展的建议

建议内容: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企业是科技创新的主体,在推动创新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高校和科研院所从事探索性、创造性科研活动,具有知识和人才优势。政府需要在营造良好创新环境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为各类创新主体开展创新活动与创新合作提供政策支持与保障,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苏州正在着力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已构建由材料国家实验室、两个整建制的中科院研究所、苏州大学和南大苏州校区等高等院校、以及近百个新型研发机构组成的科技创新体系。同时,苏州已有高新技术企业1.57万家,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2.5万家,是苏州科技创新和经济增长的重要推动力量。

  但是,企业还面临技术创新能力不足、产学研融合不够、创新要素流动不畅、技术创新供给与产业发展需求难以有效对接等问题。如何充分发挥高校院所高端创新资源,从人才培养和输出、科学技术服务、创新成果转化等方面深度服务于苏州产业和企业发展,需要多部门联合研究并提出多项举措共同支持。

  (一)加大力度和具体支持举措推动高校院所与企业共建联合研发中心、研究生工作站、博士后流动站,以项目制培养苏州产业和企业发展需要的科技人才;   (二)加大力度政策性支持本地高校院所毕业生留苏工作,加大力度引进博士后高端人才来苏工作,并鼓励出站后留苏;   (三)科技部门加大产学研项目支持力度,推动高校院所与企业合作的积极性,培育产学研合作创新的体系和氛围;   (四)推进院所科创基金设立,并做好基金服务和管理,增加投资效率,引导高校院所高技术成果快速转化落地苏州,服务苏州产业发展。

承办单位:
主办苏州市科学技术局
协办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苏州市教育局;苏州市委组织部;苏州市财政局;
办理期限:3个月答复时间:2024-05-21 17:26
办理类型:A:已经解决
答复内容:

请见附件。

对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第369号提案的答复(2024)苏科提复90号.docx
对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第369号提案的答复(2024)苏科提复90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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