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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1.关于进一步提升科技创新投入产出成效的建议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4-09-29 15:41 浏览
建 议 人:
毛文元
建 议 号:
351

标 题:

关于进一步提升科技创新投入产出成效的建议

建议内容:
  近年来,苏州在创新资源引育和创新平台打造方面做出了不懈努力,2023年全社会研发投入1055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4.1%,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突破1.57万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2.5万家,已拥有26家高等院校,并与260余家高校院所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

  但和深圳、上海、合肥等城市相比,苏州创新投入所产生的创新效益还没充分显现,科技企业产值偏低、原始创新能力不强、重大原创成果较少、关键技术供给能力不足等问题依然突出。

  建议引导创新资源向产业聚焦、向企业集聚,大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一)要扣住“投入和产出”两个环节,提效益促循环。应进一步健全全市创新发展的市场意识、效率意识、效益意识,大力引导和推动科技成果变产品、变商品,让大家充分认识到创新既要投入也要产出。全面优化科技成果转化评价与考核制度,加快构建以科技创新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分类评价体系,加大成果转化、技术推广等评价指标权重,让各类参与创新的主体都能获得丰厚回报。   (二)要扭住“供给和需求”两个端口,搭平台促对接。应坚持政府搭台、市场配置,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促进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建议市级层面,利用闲置的楼宇载体,搭建一个具有一定规模,集技术成果展示交易、投融资对接、科技人才招聘等于一体,实体化、常态化运行的地标性科技综合体。成立科技成果转化专班,统筹对接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健全科技成果常态化路演机制,当好成果转化“经纪人”。   (三)要盯住“资金和用地”两个阶段,优服务强保障。创新企业初创阶段主要缺资金,成长阶段主要缺土地,应针对不断发展阶段,强化精准服务。初创阶段资金扶持上,应提高对天使基金、种子基金风险容忍度(合肥允许基金出现最高不超过50%的亏损),建立一套尽职免责机制,让基金敢于“扶早”“扶小”“扶优”。成长阶段用地保障上,应加强产业用地有机更新,注重土地资源储备,随时能拿出来、供上去,确保好项目不缺土地、好企业不缺空间。

承办单位:
主办苏州市科学技术局
协办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苏州市财政局;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办理期限:3个月答复时间:2024-04-10 14:56
办理类型:A:已经解决
答复内容:委员面谈后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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