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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4.关于重视发展中医药研究及人才培养的建议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4-09-29 15:41 浏览
建 议 人:
薛胜利
建 议 号:
334

标 题:

关于重视发展中医药研究及人才培养的建议

建议内容:
  中医药是中华文明的瑰宝,是中华民族在几千年的生产生活实践和与疾病作斗争中逐步形成和发展的医学科学,需要传承、创新和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中医药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先后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等,中医药改革发展取得显著成绩。   同时,我们也应当看到,相对西医,传统中医发展仍处于弱势地位。   

  (一)中医药人才总量不足,整体占比较低,且在人才培养上流失严重。   目前众多中医院运行中的确存在西医主导现状,冠名为中西医结合。大部分中医医师在这样环境中经过数年的成长变成了西医大夫,践行纯中医理论和实践体系的大夫只剩下年龄很大的一少部分人。   这部分和中医院对临床科室考核,人才评价体系采用的是源自西医体系相关。也与中医药专业人才培养周期长,践行纯中医理论和实践体系的中医从业者,特别年轻从业者的社会认可度不高,待遇偏低有关。   (二)当前中医药研究投入相比西医仍处于较低水平,中医药的基础和临床研究更多的是在“废医存药”思路下实施,需要改良和革新。   中医药的精髓在于中医理论指导下的辨证论治和整体观。中医学强调的是理法方药,药的组方必须在中医药理论体系指导下才能得到认可。而目前的中医药科研更多的是倾向于用现代科学技术检验中药的有效性和安全性。临床研究中效仿西医中病药机械对应的方法来治病。而抛开中医理论,只保留中药和名方,缺乏了辩证,这样的中医药科研会走向“废医存药”之路。日本中医药发展中就出现了类似的典型失败案例“小柴胡汤事件”。   (三)民间中医秘方、偏方的搜集、甄别、保护与开发工作不够。

  (一)在中医药人才的培养中建议实施双轨制评价体系。在现有的科技项目和成果、平台建设、人才评价和遴选等标准体系下,建立贴合纯中医理论和实践体系的评价体系来评价中医药人才的临床诊疗水平。通过筛选出优秀的中医人才,让这部分优秀的中医人才在传承、推动中医药工作中发挥自己的关键作用,进而推动行业的蓬勃发展。   此外,可以考虑临床上试点放开对诊疗费的管制。中医的主要价值就是体现在诊查疾病的行为上,对诊疗费的价格管制(维持低价)相当于轻视传统中医药工作者的劳动和价值。通过正当的诊疗行为获得相应的回报,会形成一个正循环,必然促进人才培养,推动行业发展。   (二)提高中医药研究经费投入占比,在重点研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项目增加中医药专项数量和支持力度;加大对中医药企业新产品研发的支持力度,提升中成药在临床上的使用比例。   同时,中医药科研也要跳出西医思维和框架。用西药研发思路去开发中医药,抛弃了中医理论,拿一种药治千人千病,这与中医辨证施治是违背的。中医药开发,一定要结合中医理论;中医药创新,要从中医理论入手。   (三)加大民间中医秘方、偏方的搜集力度,在有效甄别后予以保护和开发。对于经甄别有效的民间中医秘方、偏方可授予认定证书,让持有者享受相关的扶持政策,并建立与中医药科研机构和企业的合作机制,使中医秘方、偏方得到科学推广应用。         

承办单位:
主办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协办苏州市财政局;苏州市科学技术局;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办理期限:3个月答复时间:2024-05-31 17:11
办理类型:A:已经解决
答复内容:

详见附件。

苏卫健办复〔2024〕144号--对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第334号提案的答复.pdf
144.docx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