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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8.关于在重要交通道口修建过街天桥的建议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4-09-29 15:41 浏览
建 议 人:
付丽林
建 议 号:
328

标 题:

关于在重要交通道口修建过街天桥的建议

建议内容:
  截至2023年6月底,苏州机动车保有量达到了521.72万辆,位居全省第一,每天还以约900辆的新车上牌速度在增长。苏州的道路拥堵情况在逐年加剧。   根据统计数据,苏州市全市2022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2239起,其中死亡491人,受伤1942人,损失折款1793万元。2021年是2292起,死亡463人,受伤2051人,损失折款2429万元。行人闯红灯、机动车抢行等交通违法行为是导致交通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   过街天桥可以将行人与车流隔离,在道路交叉口设立天桥可以避免行人与车辆的直接冲突,降低交通事故的发生概率,同时间接减少交通拥堵。人车分流,保障行人安全,优化交通出行体验。   苏州市区目前过街天桥数量相对较少。   

  城市中的大型交叉路口通常交通繁忙,尤其学校、医院等特殊机构附近。行人过马路和机动车通行的冲突增加了交通事故的风险。随着苏州道路拥堵情况的加剧,有必要选择合适位置多规划过街天桥或地下通道。

  为了强化交通安全措施,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我建议在一些事故多发的路口、交通拥堵严重或特殊机构(如学校、医院等)所属位置修建过街天桥或地下通道。   选择合适的路口:通过权衡交通流量和事故发生率,选取合适路口进行征集。综合人流密集、车流量、周边环境等情况和百姓意见,确定最终选址。   进行工程测算:包括对交通流量、道路宽度、施工时间和成本等多个因素进行综合考虑,确定合适的过街天桥设计和修建方案。   加强管理和维护:包括定期巡视、维修损坏部分、确保天桥的通行安全等。   加装电梯、雨棚等:妥善应对城市人口老龄化的挑战,满足广大市民尤其是老幼和残障人士对舒适出行的需求,进一步提升交通设施的便利程度。   加强宣传教育:加强对行人和驾驶员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加大过街天桥的使用率,降低交通事故的发生风险。

承办单位:
联办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协办苏州市城市管理局;
办理期限:3个月答复时间:2024-05-22 17:16
办理类型:A:已经解决
答复内容:您提出的《关于在重要交通道口修建过街天桥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市历来重视对于慢行交通出行环境的建设,着力打造 “低碳、安全、公平、便捷、连续、舒适、优美”的慢行交通环境,统一慢行交通系统规划、建设和管理的思路,构建一个与城市发展相适应、与公共交通一体化无缝衔接的慢行交通系统,对居民生活品质的改善和城市魅力的提升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

一、加强相关规划的编制
1.我市编制了《苏州市综合交通规划(2021~2035)》,其中提出:(1)对城市核心区完善慢行廊道、集散道体系,廊道重点完善慢行空间隔离设施,降低人非、机非干扰;集散道采用人行横道抬升、机动车停车线后退等措施,保障行人与非机动车辆过街安全。(2)根据路网格局、道路条件、沿线用地特征以及慢行交通流量,在苏州市区范围内构建由通道、集散道、休闲道组成的三级慢行网络。其中对分布于城市主副中心区、各类公服设施、交通枢纽、大型居住社区等居民活动密集区的次支路上的慢行集散道,提出通过开放街区公共通道、设置立体过街设施和降低机动车车速等措施,保障步行和非机动车通行安全性和高可达性。
2.我市编制完成的《苏州市地下空间规划》提出:(1)对于景观要求较高区域,当道路上激动车流量较大时,为不影响地面交通,可设置地下人行过街设施;(2)根据重点地区的轨道车站功能和布局要求,提出了周围地下空间的发展策略和衔接方案。由于轨道交通线路途经市里重要的商业区和居住区,基本覆盖了全市所有人流量较大的路段。轨道交通线路一般都位于市区主干道下,站点一般都设置在人流量大的交叉路口,而且无论高架线还是地下线,站点在交叉口的四个象限一般均设有出入口。行人可以不经过付费区,直接利用上述通道穿越道路,即所有站点均已考虑人行地下过街功能。
3.2017年,我市开展了《内环以内行人非机动车过街通道规划研究》,在现状调查及相关规划系统分析研究基础上,深入分析国家、省、市慢行交通环境、行人过街设施的相关要求,结合苏州地区城市建设特点与居民习惯,形成行人过街设施规划设计标准与规划选址落位,为行人过街设施选址、用地控制、建设方案、设计标准提供规划依据。
二、实施过街天桥建设
目前,在市区已建成的东环路、北环路、西环路、南门路、北环西延等工程中,均规划建设了立体过街设施;在新城区进行道路建设时,充分利用中央分隔带设置“安全岛”等二次过街设施,同时设置明显的人行过街标志标识,为行人提供安全、舒适的地面过街环境;在乐桥、石路等人流和车流量大的商业街区结合轨道交通站点设置了地下人行过街通道。
2021年,市政府办公室印发《苏州市城市道路路面改造工程综合实施方案的通知》,在全面分析苏州城市交通、道路现状的基础上制定改造计划,综合采用重要路口渠化、道路改造提升、过街天桥(地道)建设等工程措施,紧密结合古城风貌、江南文化和城市发展要求,推动构建安全、连续和舒适的城市慢行交通体系。方案印发后,针对人行过街需求集中的拥堵医院、学校或商圈等点位,市级多部门共同研究制定了人行过街天桥(地道)方案,对机非进行空间分离,保障慢行过街安全。
苏州高新区通安镇通浒路上建设了两座横跨浒光运河的人行天桥,采用古色古香的廊桥造型,成为浒光运河上的新地标;园区在CBD及CWD等商业发达地区,各项目在设计阶段即充分考虑人行过街需求,将人行天桥与项目结合建设,例如国际博览中心、圆融时代广场、苏州中心等项目。为保障学生过街安全,园区在星湾学校旁试验性建成了一座人行过街天桥,经观察目前使用效果较好,后期也计划将成功经验按需复制到交通量加大的其他学校。同时,大多轨道交通站点设置于出行需求较大的路口,在车站设计阶段就要求各车站必须具备地下过街通道功能,并尽可能与车站周边地块地下空间衔接,解决周边行人过街问题。
在天桥无障碍设施建设方面,2023年,姑苏区对相门天桥进行了无障碍改造,列为姑苏区年度民生实事项目,对建成近20年的相门天桥进行了改造,安装2部直升无障碍电梯,以满足行人舒适性和无障碍要求,同时拆除南北两侧的东西向踏步,解决占用干将路北侧人行道的问题,释放人行道部分空间、提升周边采光,确保市民出行安全、舒适、方便,保障残疾人、老年人、儿童、病人等弱势群体的社会参与和融合,提升城市形象。
三、加强过街天桥管理
我市将市政设施(包括人行天桥)的监管作为重点工作内容,高标准、大力度、快节奏落实好监管责任,常态化对全市市政设施日常管理及运行维护情况进行监管指导,切实保障各类市政设施平稳有序运行,加大现有人行天桥的监管力度,通过日常巡查、监督考核等手段,切实保障设施完好和安全运行,给市民提供一个安全、方便、快捷的过街通道。
下一步,根据2023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市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的通知》中明确提出的“根据穿越快速路和交通枢纽、重要商圈等实际需求和相关标准,合理设置立体过街设施。主干路及以下等级城市道路应优先选择行人平面过街形式”,结合我市印发的《关于规划建设以人为本街道空间的实施意见》关于步行空间的要求,苏州市级部门将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通过加大宣传、鼓励社会参与,提高现有天桥和地道的使用效率;在进行过街天桥设计时考虑设置电梯,努力将苏州“天桥工程”打造成人性化的景观工程;加强人行过街系统研究,精细化研究道路交通建设规范,重配交通路权,提高慢行交通出行品质;建立健全交通治理工作协同机制,增强交通治理合力;加强过街通道的维护和管理,充分发挥已有人行天桥和地下通道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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