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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关于加强早教和艺术培训机构管理,防止“卷款跑路”建议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4-09-29 15:41 浏览
建 议 人:
刘书华
建 议 号:
312

标 题:

关于加强早教和艺术培训机构管理,防止“卷款跑路”建议

建议内容:
  今年,苏州一些早教机构、少儿艺术培训机构纷纷突然倒闭,包括美吉姆早教、番茄田艺术培训、灰姑娘舞蹈等。截止到2023年11月底,苏州科技城美吉姆、绿宝美吉姆、相城美吉姆、大运城美吉姆分店纷纷倒闭,涉及家长课程费高达千万,很多家庭因此遭受金钱损失和情感伤害。

  (一)退款难。这些店铺突然搬空店铺,宣布经营不善关门闭店,提供转课或者换课服务,但是回避退款,导致家长退款无门。有些家长刚刚购买相关课程,还没有上课,就发生店铺倒闭现象。家长申请退款,发现店铺人去楼空,老师、销售、老板等人员联系不上,只能自认倒霉。有些家长反映:因为门店突然倒闭、损失近两万,家庭矛盾增多,生活幸福感降低,退款遥遥无期。   (二)转课、换课服务差。有些店铺、机构提供转课、换课服务,但是换课质量、时间、距离远近都不能保证。剩余课时多(80节以上)的家长很难找到一个能免费接受的对象,一般都需要每节课加50元-100元不等。这样的解决办法,很多剩余课时多(80节以上)的家长难以接受。

  (一)制定相关管理政策,禁止早教、艺术培训机构管理推出大课包(金额超过1万),防止店铺倒闭,家长损失过多,影响居民生活稳定性和幸福感。   (二)设置监管平台或监管机构,家长交给早教、艺术培训机构的费用须打入资金监管平台或监管机构账户,学员每上一节课,由资金监管平台或监管机构将费用打给早教和艺术培训机构。这样,即使早教、艺术培训机构倒闭,家长交的钱还能有机会退回。   (三)出台相关政策,对突然宣布倒闭且在闭店前一天还在签单、倒闭后对家长诉求不管不问的店铺经营者进行处罚。店铺经营不善,并不是短期才出现的问题,有些早教机构店铺早已入不敷出了,员工工资都难以按期发放,却还在坚持让家长购买课包;店铺倒闭后,面对家长退款的诉求,不管不问。这种情况需要对相关经营者进行处罚,以警示更多人要有社会责任感。   (四)早教、艺术培训机构在经营不善、即将倒闭前须提前一个月向监管平台或监管机构报备,持续为家长提供退费、转课、换课服务,否则将进行处罚。

承办单位:
联办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苏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苏州市商务局;苏州市教育局;
协办
办理期限:3个月答复时间:2024-05-30 14:31
办理类型:A:已经解决
答复内容:对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
第312号提案的答复

刘书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早教和艺术培训机构管理,防止“卷款跑路”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基于对早教和艺术培训机构的深入调研,您深入分析了目前早教、艺术培训领域预付式消费的现状和存在问题,提出了相关建议。近年来,预付式消费种种乱象成为老百姓的烦心事和放心消费的堵点,为规范预付式消费市场,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市市场监管局、市文广旅局、市教育局、市商务局等部门多措并举,精准施策,积极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一、基本情况
(一)早教机构
根据“双减”政策要求,不得针对学龄前儿童开展学科类培训。因此,市场上开展早教经营业务的机构,系托管公司,只需在登记部门登记,即可开展相关经营,不属于学科类办学许可的前置审批范畴。此类公司如存在以下行为即属于违规开展学科培训:一是培训目的,以学科知识与技能培训为导向,主要为提升学科学习成绩服务。二是培训内容,主要涉及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地理、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学习内容。三是培训方式,重在进行学科知识讲解、听说读写算等学科能力训练,以预习、授课和巩固练习等为主要过程,以教师(包括虚拟者、人工智能等)讲授示范、互动等为主要形式。四是结果评价,侧重甄别与选拔,以学生学习成绩、考试结果等作为主要评价依据。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实施意见》(苏政办规〔2023〕5号)要求,校外培训机构应当将相关收费信息进行公示,并在培训服务前向学员家长明示。一次性培训收费跨度不得超过3个月或60课时,且不得超过5000元,提前收取费用时不得早于培训开始前1个月。校外培训机构应当使用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最新制定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与学生家长订立培训服务合同,主动开具规范发票(含电子发票)。
(二)艺术培训机构
为了切实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文旅部门对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依法制定相应设置标准和审批办法进行审批,落实以县为主的属地管理责任。2023年10月,省文旅厅制定下发了新版的《江苏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引》,进一步明确了对艺培机构开展准入审核和资金监管的最新要求。培训机构的准入审核实行属地管理,由市级牵头,区县文旅部门具体实施,实行“先证后照”,并同步开展预收费资金监管。培训机构(含分支机构)应当在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开立培训预收费资金托管专用账户,将预收费资金与其自有资金分账管理,并开通艺培监管平台支付功能,做到全部预收费“应托管、尽托管”。艺术类培训机构单科一次性收费不得超过3个月时长,一次性收费所涉课程累计不得超过60个课时。实行“一课一消”,消费者可以在线上端口随时了解余额和消费情况。
经过多轮摸底排查,截至2024年3月,全市共有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3647家,目前通过准入审核的艺培机构共计1161家,累计监管资金超3000万元。
二、工作进展
(一)加强资金监管
2022年10月13日,按照市领导要求,由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牵头,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商务局等15个部门联合印发了《苏州市预付式消费资金管理平台运行机制(试行)》,苏州信托有限公司负责平台承建及运营维护,并搭建了苏州市预付式消费资金公共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平台采用“服务信托模式”保障存管资金安全,预付资金管理的两年时间里,实现了零纠纷、零投诉、零跑路,已完成校外培训、住房租赁、体育健身、商业预付、居家养老等5个子系统的搭建工作。市教育局、市文广旅局利用苏州信托资金监管平台,将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的资金纳入监管平台进行管理。
(二)强化监督检查
市教育局针对托管公司违规开展学科培训,市教育局于2023年联合多部门出台《苏州市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防范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加大违规培训查处力度,基本形成了符合长期治理需要的执法能力,2023年8月2日市教育局对某托管公司处以退还所收费用38万余元、罚款38万余元处罚。
市文广旅局实施专项整治,重点检查机构是否正常运营,是否已通过准入审核,是否新增学费都纳入资金监管平台,是否存在不合理收费情况等,进一步摸清底数;建立白名单制度。督促属地定期公布白名单,白名单包括完成审核拿证的艺术类培训机构名单,在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等平台上发布,同时引导家长选择列入白名单的培训机构,使用资金监管平台缴费,提醒家长不通过资金监管平台缴费存在风险。化解矛盾纠纷。对于消费者和机构之间的资金矛盾,通过投诉平台及时发现问题,较好做到发现在小、处置在早,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市市场监管局定期对早教和艺术培训机构进行巡查,检查其经营行为是否合规,是否存在虚假宣传、违规收费等问题,并依法查处涉及不公平格式条款、违法广告、不正当竞争、不正当价格行为等违法行为。
(三)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开展专题培训,由各相关部门联合组织业务培训会,重点讲解办学政策、办学准入申请、资金监管平台开通使用、相关法律法规解读等,努力将相关服务送到每一家机构,提升企业诚信经营意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设立行业协会,苏州市文化艺术培训业协会涵盖了十个板块和各大艺术门类,通过协会进一步加强行业规范和管理。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市教育局将进一步严查学科类违规培训。一是加强对违规培训高发的重点场所、重点网站、重点机构、重点人员的精准防控。出台教育行政执法指引性文件,加强执法警示震慑作用。设立监督举报电话,不断拓展广泛问题线索来源,加强举报线索核查工作,对问题线索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二是建立完善“黑白名单”制度。将证照齐全、已纳入资金监管的机构纳入“白名单”,并在网站、主流媒体及时公布更新。对无证无照、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培训机构,在严肃查处的同时纳入“黑名单”,引导社会和学生、家长到合规机构进行培训,倒逼校外培训机构依法依规开展培训。三是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机制。出台执法设备清单,合理配置执法必需的条件装备。组织执法工作推进会、培训会,通过听取专家报告、交流经验、实操演练等方式,不断提高监管队伍的执法能力和水平,及时有效查处违法行为。
市商务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根据部门职能,持续推进预付卡管理工作。积极做好市预付卡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联络工作,协同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分析、研究和解决预付卡管理工作中出现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市文广旅局将进一步推动全市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及资金监管工作进度,督促各县级市、区摸清底数、厘清标准、分清责任,细化完善工作方案和具体举措,积极预防和化解风险。配合建立完善多部门联合的检查、联合执法机制,以安全为底线,以营商环境的优化为目标,加强部门协同理清各部门的权限和责任。联合教育部门,加大社会面的宣传,完善黑白名单制度,进一步推广资金监管平台,从家长端和社会舆论端倒逼机构纳入资金监管,进而减轻监管压力。引导协会在机构准入和资金监管中发挥正面作用。
市市场监管局将依法履职,加强消费教育引导和宣传工作,提高家长对早教和艺术培训机构的认识,科学理性消费。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监管合力,依法查处涉及预付卡的不公平格式条款、违法广告、不正当竞争、不正当价格行为等违法行为,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今年3月15日,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也从设立“书面合同”、强化“按约履行”、明确“事中告知”等三方面强化了经营者的义务,有关行政部门在各自的领域内加强日常监管,查处违法行为,处理消费投诉。下一步,我们将通过政府主导、部门协作、行业自律、社会共治,建立健全预付费监管工作机制,更好支持消费者依法维权、更好指引经营者依法经营、更好推动消费市场繁荣发展。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对预付费管理工作继续给予关注和指导,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帮助我们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共同促进苏州预付式消费市场健康发展。




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苏州市教育局





苏州市商务局            苏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5月24日


联系人姓名:胡震珉
联 系 电话:0512-69821715
抄      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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