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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关于规范农贸市场数智化建设同一标准的建议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4-09-29 15:41 浏览
建 议 人:
王发华
建 议 号:
313

标 题:

关于规范农贸市场数智化建设同一标准的建议

建议内容:
  农贸市场作为政府大力扶持的“民生工程”,保障老百姓“菜篮子”供应的重要组成部分。当下全国有近4万个农贸市场,农贸市场总规模超3万亿,数字化率仍处于较低水平。随着互联网及技术的发展,智慧菜场的渗透率不断提升,智慧菜场进入快速发展期,预计2025年智慧菜场规模预计可达到6004亿。苏州全市有427家老菜场,从2019年7月启动改造以来已完成了280多家市场改造,2023年全市计划改造提升的有80家农贸市场。但是很多农贸市场的升级改造就是提升了环境,引入了一些智能设备,并没有真正做到利用大数据为政府和相关主管部门做价格调控、食品安全溯源和相应的社会治理。

  首先,农贸市场商户数量庞大,商品种类众多,经营者对市场配套设施和环境改造投入低,导致市场的环境“脏乱差”;其次,菜场整体数字化、信息化程度低,制约了市场方对商户、商品的有效管理;最后,由于农贸市场商品过多繁杂,市场方的监管没有办法一对一的实行,没法保证食品的来源渠道,大部分市场尚未建立完善的产品溯源管理,导致食品质量安全无法得到保障。在实际数智化改造过程中常常会面临以下困难点:   (一)对数字化转型的概念理解不一;   (二)难以制定数字化转型的目标和评估数字化带来的实际业务价值;   (三)可选项过多,每个业务和职能部门都有很多想法,但缺乏清晰的路径;   (四)缺乏数字化人才;   (五)传统企业的工作机制不适合推动数字化这种跨部门、求创新的变革。

  (一)制定统一的技术标准:   政府、农贸市场管理部门以及相关行业协会应当共同合作,制定统一的技术标准,包括硬件设备、软件应用、数据安全等方面的标准。这些标准应当基于国际通用标准,并根据本地需求进行调整。   (二)推动互联互通:   确保不同农贸市场采用的智慧化系统具有互联互通性,以便实现数据共享和信息流通。这将有助于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重复建设。   (三)统一数据管理:   建立统一的数据管理标准,包括数据采集、存储、处理和共享。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安全性和隐私保护。   (四)整合支付和结算系统:   统一农贸市场的支付和结算系统,使不同市场之间的支付方式和结算过程更加一致和便捷。   (五)制定管理规范:   制定智慧化农贸市场的管理规范,包括市场运营、设备维护、数据管理和安全措施等方面的规定。确保市场按照规范进行运营和管理。   (六)建立培训体系:   提供培训计划,培养农贸市场从业人员的技能,以确保他们能够熟练使用智慧化系统并遵守标准操作流程。   (七)监督和审查机制:   建立监督和审查机制,对农贸市场的智慧化建设进行定期审查和检查,确保系统的稳定性和合规性。   (八)推广和宣传:   积极推广智慧化农贸市场的优势,向市场参与者和消费者宣传其便捷性和效益,以鼓励更多的市场采用这些技术。   (九)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   确保智慧化系统的数据安全,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消费者和市场参与者的个人隐私。   (十)持续改进:   建立反馈机制,鼓励市场参与者提供意见和建议,以不断改进和完善智慧化农贸市场的标准和运营模式。

承办单位:
联办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苏州市商务局;
协办
办理期限:3个月答复时间:2024-04-30 16:19
办理类型:B:计划解决
答复内容:

苏州市商务局:

经研究,现对王发华委员提出的《关于规范农贸市场数智化建设同一标准的建议》提出如下联办意见:

近年来,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广泛进入商业化应用,促进实体经济的发展,也提高了广大百姓的获得感和满意感。农贸市场作为传统的服务居民,保障民生重要场所,加快数字化赋能,是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苏州市现代商贸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的通知》明确提出,要促进商贸流通数字化转型,实施商品市场优化升级专项行动,推动商品市场及重点农批市场数字化转型,支持建设商品交易市场优化升级。

2023年4月,由市商务局提出并归口的苏州市地方标准项目《农贸市场智慧化建设与管理规范》正式发布实施。该标准规定了农贸市场智慧化建设与管理的建设原则、智慧化建设总体架构、建设内容及要求、管理要求以及评价与改进等方面的相关要求。针对硬件设备、软件应用、数据安全、数据管理等方面的技术标准,我局将配合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具体需求开展《农贸市场管理技术规范》《信息安全技术 即时通信服务数据安全要求》《数据安全技术 数据分类分级规则》《信息技术 大数据存储与处理系统功能要求》《信息技术 自动识别与数据采集技术》系列标准、《信息技术 云数据存储和管理》系列标准、《物流大数据共享系统功能通用要求》《农贸市场建设和管理规范》等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江苏省地方标准的宣贯工作同时,我局对农贸市场内野生动植物非法交易进行严格监管,禁止场内野生动植物非法销售。

下一步,我局主要开展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强化农贸市场、花鸟市场等重点场所的巡查和督查,坚持线上线下监管全覆盖,强化网络非法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交易监测,做好监测执法衔接,对监测中发现的违法线索,及时跟进核查,一经查实,严格依法处理,努力做到监管全覆盖、无死角、无漏洞。二是针对我市农贸市场需要在全市层面统一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需求,我局将积极配合行业主管部门推进地方标准相关工作。三是建议有关社会团体可在条件成熟时,在行业主管部门的支持下,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根据实际需求,制定相关团体标准解决技术问题,我局将全力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对标准制定过程中的程序性问题进行指导,并组织开展团体标准良好行为评价,强化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

 

 

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29

 

 

联系人姓名:曹秀峰

电话:0512-69851103

     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