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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1.关于加速推进我市产业工人队伍建设,助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建议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4-09-29 15:41 浏览
建 议 人:
葛艳
建 议 号:
341

标 题:

关于加速推进我市产业工人队伍建设,助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建议

建议内容:
  产业工人作为先进生产力的代表,是实体经济人才队伍的中坚力量。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高质量建设、助推先进制造业强市离不开产业工人队伍的培育、发展和壮大,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更需要强大的产业工人队伍作为支撑。但就当前民营企业产业工人队伍建设,发展的韧性和活力而言,仍旧面临不少问题。

  (一)产业工人职业认同感、获得感不强。受近年来互联网服务产业急速扩张影响,快递、外卖和网约车等职业快速发展,其具备的所谓“自由”“轻松”“无门槛”使得很多青年劳动力趋之若鹜,而制造业的“辛苦”“无‘钱’途”印象被网络自媒体不断强化,导致产业工人身份认同感逐渐下降。另一方面,随着当前实体经济正处在“爬坡过坎”的阵痛期,一些民营企业为压缩经营成本,普遍采取降薪、裁员的方式压缩经营成本,使得产业工人获得感不强。   (二)高技能人才占比不高、缺口较大。工人的技术技能素质是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而当前,产业工人队伍普遍存在受教育程度整体偏低,职业技能不能满足制造强国发展战略的需要。其次,高素质、高职称的技术工人占比较低,特别是智能设备技术工人更是严重缺乏,结构问题较为突出,存在人才断档现象。   (三)人才培养方式缺乏系统性。部分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对职工技能培训和技术创新等工作的认识不够,认为培训职工是一种经济上的负担,费时费力费钱,不愿足额拨付职工培训经费,不愿开展职工素质提升活动;部分民营企业开展的职工培训工作缺乏系统规划和科学安排,没有针对不同岗位、不同级别、不同需求的职工开展分类培训。值得注意的是,调研中多数民营企业的培训资金、培训资源在各岗位间分配不合理,对技术工种的培育明显偏少。四是产业工人激励机制不够健全。虽然被调查民营企业在不断尝试完善对产业工人技能提升的薪酬、晋升等直接激励机制,并组织技能大赛来促进产业工人的技能提升,但是75%的民营企业,在其他配套激励机制上的建设还不完善,比如并没有建立完善的精神激励机制、政治激励、荣誉激励等。在政府和工会开展的各类评比表彰等工作中,产业工人在各级各类劳动模范和先进代表中的名额比例仍有一定提升空间。

  (一)强化宣传教育。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的舆论“主阵地”作用,通过宣传导向纠偏、宣传资源倾斜,对劳模选树、劳模事迹、劳模服务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海量输出”,在全社会树立尊重劳动、崇尚技能、鼓励创造的良好风尚,激励广大劳动者立足本职,爱岗敬业,学习成才。创新宣传手段,探索开辟以新媒体、新技术为代表的宣传形式与内容,创造更多接地气、有温度的文化精品,通过影像化、互动式的新颖形式,加强对90后、00后群体的“精准输出”,让新生代产业工人在潜移默化中感受劳模精神,养成正确的劳动观、价值观。   (二)突出技能导向。加强职业教育、继续教育、普通教育等的有效衔接,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推行工学一体化产业人才培养模式。推进职业技能培训市场化、社会化、多元化改革,促进行业民营企业与各类院校、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到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同时,发挥工会组织职能优势,通过开展技能竞赛、打造技能学堂等形式,为产业工人拓宽技能提升通道。   (三)落实企业责任。充分发挥工会及政府相关部门在职业教育培训中的主导作用,进一步完善民营企业教育经费投入机制,依法保障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的足额提取和专项使用。制定实施民营企业加强技能培训、改进技能评价的激励政策,引导和推动民营企业落实职工教育培训制度,制定落实民营企业技术工人培训规划,构建学习型民营企业体系,激发产业工人主动学习、自我提升的动力。四、健全激励措施。优化产业工人收入分配改革,完善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推动实现多劳者多得、技高者多得。完善产业工人日常管理服务机制,积极为产业工人纾难解困、答疑解惑,为产业工人创造学习、工作、生活条件。增加先进产业工人在“两代表一委员”和劳模先进等评选中的名额比例,提高产业工人的政治地位和社会认同。

承办单位:
主办苏州市总工会
协办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办理期限:3个月答复时间:2024-05-09 10:40
办理类型:A:已经解决
答复内容:对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
第341号提案的答复

葛艳 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速推进我市产业工人队伍建设,助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在强化宣传教育方面。我市坚持以创新理论武装职工。组建劳模工匠、思政教师、特色讲师宣讲团,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党的创新理论、分享劳模事迹,引导全市职工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推进“劳模工匠进校园,思政教师进企业”暨苏州职工思政教育“百师百课”活动,新增精品课件和讲师各111个,市和县级市(区)开展各类宣讲活动325场次,参与职工群众超26万人次,做法经验被《学习强国》刊载。坚持以高尚精神感染职工。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隆重举行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和“4•28苏州工匠日”主题活动。遴选85个先进个人和集体作为重点宣传对象,持续加大典型事迹宣传报道力度。坚持以正确舆论引导职工。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充分发挥工会宣传阵地作用,讲好工人故事、扩大工会影响。全年在《工人日报》等省级及以上媒体发稿310余篇,“苏州工会”微信视频号和“苏州工人”抖音号发布超300条,“苏州工会”微信公众号获评全国工会网络正能量新媒体十佳账号。
二、在突出技能导向方面。我市深化内涵发展,支持校企合作拓宽技能人才培养路径。全市共有技工院校13所,其中技师学院4所,高级技工学校2所,在校生2.6万余人,年社会培训3万人以上。院校瞄准产业发展方向,紧密对接产业发展要求,在特色专业建设、人才培养模式等方面根据产业需求不断调整,近五年调整新增与产业匹配度较高、符合社会需求的专业32个,占比14.5%。全市3个专业获评江苏省技工院校品牌特色专业群,江苏省苏州技师学院、苏州市电子信息技师学院获评江苏省高水平技工院校,年招生数1万人,就业率达99%。深化工学一体培养,引导技工院校与企业深度合作,制定实施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实施方案,深化“招生即招工、入校即入职、企校双师联合培养”模式,通过企校合作、工学交替,帮助企业培养产业发展亟需的“定制工匠”。全市技工院校超过70%的专业与企业建立了紧密型校企合作关系,每年培训2000名以上新型学徒。深化社会化培训,积极推动技工院校培训资源向社会开放,全方位参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为企业和劳动者提供便捷培训服务。探索构建“产业协同+职业培训+人力资源服务”培育新模式,建设常熟现代产业技能实训中心,与全国300多家企业合作,2023年引入高职和应用型本科生源1万人开展见习,就业转化率达35%,为当地和全市引育青年技术人才。健全多元评价机制,让非公企业对技能评定有更多的自主权。扩大非公企业对员工技能评价的自主权,加大对技术工人创新能力、现场解决问题能力和业绩贡献的评价比重,引导并支持有资质的行业协会和社会组织牵头开展行业内的技能等级认定,以覆盖面广量大的小微企业需求。抢抓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等先导产业的发展机遇,主动深入行业企业,多渠道宣传讲解《苏州市企业评价规范开发与评审流程》,高效组织开展非公企业评价规范评审工作。我市进一步塑造职工技能提升的典型,营造崇尚技能成才的社会氛围。发挥苏州工匠日品牌影响力,办好4.28苏州工匠日主题活动,广泛宣传技能人才在苏州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多层次多角度地宣传劳模先进、时代工匠的成才之路,引领广大非公企业职工以成为“金蓝领”而自豪,营造尊重劳动、崇尚技能、技能成才的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三、在落实企业责任方面。我市支持企业培养技能人才。鼓励企业结合生产大力开展培训,自主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认定证书与薪酬待遇挂钩。鼓励龙头企业开发行业评价规范,推动成熟的行业评价规范上升为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全市技能人才备案企业达1845家,35万人通过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获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企业备案数和发证数均位列全省第一。扩大紧缺工种培训。在全国率先推出项目制培训,结合产业需求探索采取整建制购买培训项目模式,通过政府“列清单”、机构“提申请”、联合“组评审”、达标“发补贴”、市场“做检验”方式,培养技能型、复合型人才。累计发布生物医药、智能制造等重点产业项目制培训专业(工种)289个,确定承训机构248家,培训合格4.56万人。鼓励劳动者提升技能。实施百万“姑苏工匠”职业技能提升工程,每年发布紧缺技能人才目录,出台政府补贴性培训管理办法,将537个职业工种列入补贴目录,实行A、B、C阶梯化补贴标准,全市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突破385万人次。
四、在健全激励措施方面。我市引导企业和谐劳动关系文化建设。每年开展全市企业薪酬调查工作,发布苏州市企业薪酬调查信息,覆盖八大类行业700余个岗位。同时做好重点领域薪酬指导服务工作,针对建筑行业、生物医药行业、纳米行业、技能人才、新业态劳动者等重点行业和重点群体开展薪酬调查并发布成果信息。通过分行业、分工种的薪酬指导,引导企业健全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提升劳动者薪酬待遇水平。将建立职工分红制度、股权激励制度等纳入苏州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价指标,鼓励企业分享发展成果、激励优秀职工,增强职工的获得感和归属感。放权激活企业技能人才培养主体作用。全面落实用人单位评价主体权,根据不同类型技能人才特点实行差别化技能评价。鼓励企业建立技能人才引进、培养、评价、使用、激励相结合体系,面向一线技术工人开展有针对性的职业技能培训,并通过自主评价将培训成果转化为评价结果,进而引导备案企业建立健全职工技能等级和薪酬待遇相挂钩的激励机制。取得我市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职业(工种)目录中的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按政府补贴性职业(工种)补贴标准给予企业技能提升补贴。截至2023年底,全市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备案企业达1845家,超过35万人次通过企业自主评价提升技能等级。鼓励非公企业职工首创精神,促进职工创新成果转化。大力弘扬“四敢”精神,特别是群众敢首创的精神,关注非公企业中职工技术创新中的权益维护,对非公企业中职工科技创新成果和各类“金点子”进行评选表彰和命名。承办第三届全国劳模创新工作室论坛,支持各类劳模创新工作室、技能大师(名师)工作室、工匠实训基地等成熟创新成果的产业转化,让职工技能提升为企业带来实实在在的效益。
我市将进一步落实产改联席会议制度,发挥市总工会牵头作用,协调产改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推进各项工作任务,汇聚各方力量,加强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效能,团结引领全市广大职工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为苏州在中国式现代化走在前、做示范中当好排头兵作出新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


苏州市总工会
2024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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