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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关于老旧商品房小区外立面更新的建议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4-09-29 15:42 浏览
建 议 人:
沈晨雁
建 议 号:
194

标 题:

关于老旧商品房小区外立面更新的建议

建议内容:
  2023年12月了解到姑苏区政协委员深入社区基层,开展“听民声、察民情、解民忧、聚民心”的社情民意联系日活动,多个小区居民集中反馈了小区外立面更新、根治小广告和群租出租屋扰民等热点问题,特别一些小区建成已十年到二十余年不等,由于建筑质量问题,普遍外墙渗水特别严重,发霉变色和个别补漏形成的色差特别难看。有的居民提议整栋楼实施维修,但邻里之间很难达成一致,还常常造成邻里纠纷。个人觉得这个问题比较具有普遍性。目前政府进行的老旧小区改造主要是针对2000年前建成的小区,对于2000年后建成的小区如何实施改造,是群众比较关心的热点问题。

  目前老旧小区改造主要依靠政府投入,由于财政资金有限,只能逐步分批实施老旧小区改造,总的来说这个速度跟不上老百姓对于美好生活的迫切需求。同时,老旧小区改造投入较大,单靠物业维修基金或业主自筹资金来解决资金来源,其难度也很大。另外还有部分业主难于达成一致,甚至没有物业管理或业主委员会愿意牵头。

  政府牵头出台老旧小区更新规划,对于想申请提前实施小区外立面改造的小区,可借鉴小区增设电梯的补助政策,采取维修基金出一部分,业主个人出一部分,政府补助一部分来筹集资金,政府按规划统一实施设计、施工和验收。

承办单位:
主办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协办苏州市城市管理局;
办理期限:3个月答复时间:2024-05-22 17:07
办理类型:A:已经解决
答复内容:您提出的《关于老旧商品房小区外立面更新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好房子、好社区、好街区、好城市”工作要求,我市住建部门扎实有序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将老旧小区的外立面整治纳入基础类改造内容,提升城市特色风貌和形象,改善居住环境和生活品质。同时,城管部门加强沿街两侧建筑外立面整修清洗,保证外形完好、干净整洁。
一、基本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改造的指导意见》要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对象为城市或县城(城关镇)建成年代较早、失养失修失管、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社区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重点改造2000年前建成的。经统计,我市纳入改造计划的城镇老旧小区共计1578个,截至2023年底,已完成改造1332个,涉及建筑面积约5900万平方米,惠及居民约61.3万户。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制定工作方案。2020年,市住建局制定了《苏州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试点工作方案》,从建立统筹协调机制、项目生成机制、质量监督机制等九个方面出发,构建党建引领、政府引导、居民参与、社会支持、企业协同的共同缔造体系。
(二)编制改造规划。2020年,市住建局编制了《苏州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规划(2021—2025)》,按照“实施一批、谋划一批、储备一批”的原则,确定了我市老旧小区改造在十四五规划期间的实施序列,明确了基础类、完善类和提升类三种改造类型,其中小区建筑物屋面、外墙等公共部位维修属基础类改造内容。
(三)发布技术导则。2021年,市住建局发布了《苏州市城镇老旧住区改造提升技术导则(试行)》,进一步规范了老旧小区改造技术要求。通过《导则》明确外立面改造在符合区域风貌控制规划的前提下,以安全、美观、节能、环保为原则,注重街区整体形象塑造,突出区域建筑立面特色。
(四)强化质量督查。市住建局按照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纳入年度工程质量安全大检查,检查结果与施工、监理等单位信用挂钩。同时每年组织开展不少于两次的综合检查,确保目标任务、政策措施、资金筹措、工作责任落到实处。
(五)开展专项整治。市城管局制定了《苏州市美丽街区设计导则》《苏州市店招标牌个性化设置导则》等标准规范,组织开展对沿街两侧外观破损、污毁的建筑外立面进行整修清洗。同时,坚持疏堵结合的原则,综合整治城市“牛皮癣”。
三、下一步举措
根据您的建议,市住建局将会同市城管局继续做好老旧小区改造和沿街两侧建筑外立面整修清洗等工作,探索在城市更新背景下老旧小区改造的新模式,推进地方性法规的落地实施,提升我市老旧商品房小区外立面风貌和品质。具体举措如下:
(一)协同开展小区外立面更新。一是市住建局制定了《苏州市2024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方案》,邀请资规、城管等部门对改造方案进行联合审查,统一外立面改造效果;二是市住建局鼓励、指导有条件的板块综合考虑小区现状、群众改造意愿等因素,对部分2001年后、2005年底前建成的小区实施首次改造;三是市住建局指导各地做好维修资金使用的受理和审核,保障房屋外立面修补工作顺利开展;四是市城管局将进一步加强对沿街两侧建筑外立面的整修清洗。
(二)探索老旧小区改造新模式。市住建局探索古城区内老旧小区改造的新模式,推动产权人自筹、社会资本参与、政府专项补助(老旧小区改造、增设电梯补贴等资金)等多方共同缔造。一是原址翻建,采取原高度或降层翻建、回迁为主的方式,实现居住条件改善的同时优化城市风貌。二是联动周边低效地块统筹改造模式,采取由小区全体居民共同分担土地出让金、实施主体持有存量空间的方式,实现资金上的平衡;三是鼓励社会资本通过融资参与地下空间改造等相关工作,通过长期运营实现盈利。
(三)推进城市更新立法。苏州是江苏省第一个启动城市更新立法的城市,市人大常委会将《苏州市城市更新条例》列入2024年立法正式项目,现已进入司法审查阶段。老旧商品房小区外立面更新属城市更新内容之一,是提升居住品质、改善人居环境的重要举措。条例起草部门充分考虑居住类的城市更新途径,坚持“自下而上”的原则,鼓励老旧小区自主更新,并谋划从资金筹措、规划优化、土地供应、并联审批等多方面的保障政策,为苏州的城市更新工作提供法制保障。
最后,非常感谢您对老旧商品房小区外立面更新工作的关注,希望您继续支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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