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1.关于多方合力多措并举减少婚宴餐饮浪费的建议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4-09-29 15:42 浏览 次
建 议 人: | 翟二生 | 建 议 号: | 171 |
标 题: | 关于多方合力多措并举减少婚宴餐饮浪费的建议 | ||
| 建议内容: | 调研了解张家港市婚宴餐饮情况。 苏州城乡经济发达,居民生活水平较高,举办婚宴等也普遍存在场所要求上档次、菜品追求够面子等现象,宴席菜品数量普遍偏多、份量普遍偏大,剩菜鲜有打包,浪费比较严重,城市尤其突出,需引起高度重视。
(一)讲排场好面子观念仍比较强。大多数婚宴举办者都存在“宁多勿少”想法,整鸡、整鸭、整鱼、蹄膀、海鲜等一样都不能少,除了吃饱吃好,还要上“档次”、有“面子”,跟风攀比情况相当严重,一场婚宴花费几十、上百万屡见不鲜。许多婚宴餐后剩余菜品一般都能达到百分之三四十以上,显著超过常规用餐量需求,是婚宴浪费的重要因素。
(二)节俭合理供餐服务意识比较弱。城市婚宴酒店特别是中高档次婚宴酒店比较紧张,一宴难订已成为当前常态。婚宴服务酒店借助主导优势地位,更多考虑经济利益,主动节俭合理配置菜品的积极性不高,提供菜品以定制套餐为主,热衷于设置数千乃至上万元的婚宴最低消费价,顾客个性化选择余地小,迫使消费者不得不超量点餐。以10桌为例,目前一般婚宴套餐均包括冷菜、热菜、主食、汤品、水果等,大体都在20道以上。菜品数量过多、单份菜品份量也比较大,也是引起婚宴浪费的重要原因之一。
(三)餐后剩菜剩饭打包比例较低。大多数婚宴酒店基本上很少主动提供打包餐具,也缺乏必要的餐后打包友情提示提醒服务,加之婚宴用餐公筷公勺使用不普遍,餐后打包宾客较少,大量剩菜剩饭被酒店服务人员作为垃圾倾倒处理。少主动提供打包餐具,也缺乏必要的餐后打包友情提示提醒服务,加之婚宴用餐公筷公勺使用不普遍,餐后打包宾客较少,大量剩菜剩饭被酒店服务人员作为垃圾倾倒处理。以一次50桌、每桌5000元标准的婚宴,倾倒处理的菜品按20%估算即达到5万元,浪费十分惊人。四是政府部门监督管理举措不多。政府职能部门、包括餐饮行业协会等,在制止酒店餐饮浪费方面举措还不多,宣传引导不够扎实,氛围营造不够深厚,常态化监管制度不够完善,反食品浪费法等法律法规贯彻落实监管还比较薄弱。 2023年9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民政部和中央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制止婚宴餐饮浪费工作的通知》,要求强化部门联动,综合施策监管,制止婚宴餐饮浪费。苏州作为全国文明城市“全域化”“满堂红”的城市,大力弘扬勤俭节约传统,倡导文明婚宴新风,大力减少婚宴餐饮浪费,理应积极走在前列。
(一)强化宣传教育倡导婚宴新风。将制止餐饮浪费纳入文明城市创建内容,系统化常态化加强制止婚宴浪费宣传教育,培养消费者节约办宴文明习惯。民政部门在结婚登记或颁发结婚证时,鼓励发放移风易俗树新风倡议书,对新人进行制止婚宴餐饮浪费提示提醒,引导新人树立简约的婚庆理念。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对新人家长宣传引导,杜绝讲面子、比排场、相互攀比等陃习。积极倡导组织举办集体婚礼、传统婚礼、自助婚宴等新型婚庆模式。
(二)强化落实餐饮提供者责任。发挥酒店行业协会等积极作用,强化酒店减少婚宴餐饮浪费自律责任。婚宴餐饮服务者应提供多种不同规格婚宴套餐供客户选择,套餐配置坚持吃饱吃好少浪费原则,菜品品种、数量要科学合理,积极推广定量克数食材,因材制宜提供“小份菜”“半份菜”。婚宴餐饮服务提供者与消费者签订婚宴服务协议时,应当主动将制止餐饮浪费作为重要者责任。发挥酒店行业协会等积极作用,强化酒店减少婚宴餐饮浪费自律责任。婚宴餐饮服务者应提供多种不同规格婚宴套餐供客户选择,套餐配置坚持吃饱吃好少浪费原则,菜品品种、数量要科学合理,积极推广定量克数食材,因材制宜提供“小份菜”“半份菜”。婚宴餐饮服务提供者与消费者签订婚宴服务协议时,应当主动将制止餐饮浪费作为重要提醒内容,指导婚宴举办方合理选餐,强化菜单审核,对客户明显超量菜品及时提醒劝阻。
(三)强化用餐过程及餐后打包服务。婚宴服务提供者应加强用餐过程服务,对整鸡、整鸭、蹄膀等不便拆分的菜品及时提供拆分服务,以方便顾客就餐取用。提供统一样式的婚宴公筷、公勺、公夹等公共餐具,提高公共餐具使用率,减少消费者餐后因菜品卫生等顾虑放弃打包。婚宴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在餐饮场所设置餐后打包、光盘行动等温情提醒,提供必要的打包餐盒和打包服务,主动引导和帮助消费者打包剩余餐食。四是强化婚宴浪费执法监管。市场监管等政府职能部门,应当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出台制止婚宴浪费的监督管理办法或监管细则,在强化宣传引导的同时,加大对婚宴服务经营者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指导婚宴服务经营者认真落实反食品浪费措施,对造成严重食品浪费的依法予以处罚。同时积极选树和宣传表彰践行婚宴婚礼新风,厉行勤俭节约、减少餐饮浪费的典型示范。 | ||
承办单位: | 主办 | 苏州市商务局 | |
| 协办 | 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苏州市民政局;苏州市委宣传部; | ||
| 办理期限: | 3个月 | 答复时间: | 2024-05-23 16:10 |
| 办理类型: | A:已经解决 | ||
| 答复内容: | 详见附件。 | ||
| 对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第171号提案的答复.pdf | |||
| 对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第171号提案的答复.doc |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