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关于切实加强监管,杜绝摩托车进入中心城区的建议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4-09-29 15:42 浏览 次
建 议 人: | 陈艳秋 | 建 议 号: | 150 |
标 题: | 关于切实加强监管,杜绝摩托车进入中心城区的建议 | ||
| 建议内容: | 为加强市区道路交通管理,保障城市道路交通正常运转,创造优良的交通环境,2007年市政府出台的《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市区道路交通管理的通告》(苏府通〔2007〕40号)中就已明确苏州中心城区禁止发展摩托车,包括轻便摩托车、二、三轮摩托车。时至今日,中心城区本不应该再出现摩托车了。但近年来不时会有市民反映,包括本人也常看到听到:挂有上海、浙江等外地牌照的摩托车在中心城区时常出现;不管白天还是晚上特别是在春夏秋季的深夜,经常有摩托车飞速行驶在城区主次干道上并伴随着巨大的“炸街”声响;甚至还会见到有的摩托车主将车辆停在路边巷口,也不熄火,马达声依旧隆隆作响,而车主本人还在车旁淡定地抽烟;有的摩托车还停进了居民小区。在寒山闻钟论坛上也经常有市民投诉:在苏州古城区、中心城区的行车道路上,半夜时常会有摩托车经过炸街扰民,车辆的行使速度非常之快,排气管的声音更是巨响难听,夜里总是被惊吓醒。 摩托车本就禁止在中心城区行驶,而“炸街”摩托车往往还存在非法改装的现象和超速飙车的行为。非法改装和车速过快都容易引发交通事故,后果不堪设想。同时“炸街”声响不仅带来噪音污染,在夜间还严重干扰了周边居民的休息,给居民的生活、心理和情绪诸多方面带来了较大的负面影响,也是文明城市建设、古城保护发展中非常不和谐的一幕。 针对这一久规不遵、久治不绝的违法违规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一)建议市公安交警部门在中心城区外围的主次干道进入处,通过电子屏幕或树立标牌等告示,告知摩托车主禁止入内通行,从源头上在第一道防线上控制和禁止摩托车的驶入。
(二)建议市公安交警部门在利用好区域内现有监控设施基础上,增设电子监控系统和噪音监测仪,及时准确地对违法摩托车辆进行集中噪音监测与抓拍取证。并在夜间加强巡逻和检查力度,抓到一例,重处一例,并向社会发布查处公告,发挥以儆效尤的作用。
(三)建议市公安交警宣传部门利用区域内的公益广告牌、社区宣传栏、微信公众号等宣传方式,向广大市民普及摩托车行驶、轰呜竞速“炸街”等行为都是违规违法行为,并为市民提供监督举报的专门途径或联系电话,在全市形成摩托车在禁区行驶“及炸街”行为犹如“老舅过街、人人喊打”的氛围声势,不给违规违法者留有任何空间余地,还居民一个安静详和的生活空间,也进一步助推行人和车辆在城区道路上安全有序通行。 | ||
承办单位: | 主办 | 苏州市公安局 | |
| 协办 | |||
| 办理期限: | 3个月 | 答复时间: | 2024-05-24 19:15 |
| 办理类型: | A:已经解决 | ||
| 答复内容: | 见附件 | ||
| 02-对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第150号提案的答复.docx |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