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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5.关于增施有机肥推进双碳目标实现的建议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4-09-29 15:42 浏览
建 议 人:
韩跃国
建 议 号:
025

标 题:

关于增施有机肥推进双碳目标实现的建议

建议内容:
     2020年9月,国家主席习近平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提出力争在2030年前后实现“碳达峰”,在2060年前后实现“碳中和”的宏伟目标。因此,实现双碳目标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核心任务。   双碳目标的实现面临诸多挑战,其中有机废弃物处理和农业生产过程的“碳达峰”和“碳中和”是实现双碳目标中不可避免的重要问题。在我国,焚烧和填埋仍然是最主要的废弃物处理手段。焚烧排放了大量二氧化碳(CO2),而填埋同样会造成甲烷(CH4)等温室气体的排放。双碳目标的实现需减少废弃物处理过程中的碳排放。同时,集约化农业生产过程中产生了CO2、CH4和氧化亚氮(N2O)等温室气体。在我国,农业源温室气体排放量占总排放量的比例高达17%。要实现农业上的“碳达峰”和“碳中和”刻不容缓。      

  增施有机肥是解决双碳目标实现过程中面临问题的有效手段。一方面既能减少废弃物处理过程中的温室气体排放;又能有效促进农田土壤碳固定。增施有机肥能有效推进我国的生态文明建设,进而推动“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的实现。   (一)减少废弃物处理过程中的碳排放   基于焚烧和填埋过程中的温室气体排放,转变废弃物处理方式是实现废弃物处理过程中的“碳达峰”和“碳中和”的重要举措。基于苏州市,吴中区临湖镇环太湖有机废弃物处理示范中心的温室气体排放数据,我们对比了好氧堆肥和焚烧、填埋在处理厨余垃圾过程中的碳排放量。结果表明,好氧堆肥每处理1吨厨余废弃物的温室气体排放量为94.1kgCO2e,而焚烧处理的排放量为723.1kgCO2e,填埋处理的温室气体排放量约为720kgCO2e;亦即,将厨余废弃物处理方式从焚烧或填埋转变为好氧堆肥均可减少约87%的温室气体排放。   焚烧会将废弃物中的有机质全部转化为CO2,填埋则会将多数有机质转化为CH4,进而排放到大气中。相反,好氧堆肥过程中原料中的有机碳大多数将转化为稳定的腐殖质保存于有机肥产品中,最终进入土壤。此外,好氧堆肥过程中同样会产生CH4、N2O等温室气体,然而在密闭的设备反应器内,产生的温室气体均能得到有效的收集处理,明显降低了温室气体排放。   (二)增施有机肥以促进农田土壤固碳   强化土壤固碳是实现农业双碳目标的重要手段之一。   增施有机肥能显著提高农田土壤固碳量(有机碳储量的增长量),助力农业“碳中和”。根据吴中区临湖镇中国农业大学水稻生态农场示范基地的土壤有机碳数据,我们计算了施用厨余有机肥下水稻田土壤的固碳能力。结果表明,化肥施用下水稻田耕层(0-20cm)土壤有机碳固定量为-2.80Mgha-1,亦即施用化肥导致水稻田发生碳损失。在厨余有机肥施用下,耕层土壤每年可固定有机碳1.06Mgha-1,实现了从碳排放到碳固定的转变。   增施有机肥能将原料中的有机碳输入到土壤中,经微生物作用,与土壤矿物结合形成有机-无机复合体,进而稳定保存于土壤中,能促进作物生长和光合固碳,有机碳在土壤中的累积。使农田土壤固定有机碳,强化土壤的碳汇功能。有机肥以替代化肥能有效减少农业生产对化肥的依赖,进而降低化肥施用带来的碳排放。   

  综上所述苏州已取得经验推广。   建议在推进苏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实现过程中,有效推动有机废弃物肥料化处理,促进有机废弃物的处理方式转变,通过增加有机肥料的需求来推动废弃物的资源化,进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   增施有机肥是实现废弃物处理过程中的碳减排的重要方式,以实现农业生产和环境保护的协调、绿色发展。推动农业生产中的“碳达峰”和“碳中和”的重要手段。实现双碳目标是我市生态文明建设的核心任务。

承办单位:
主办苏州市农业农村局
协办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苏州市生态环境局;
办理期限:3个月答复时间:2024-05-29 15:10
办理类型:A:已经解决
答复内容:


对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

025号提案的答复

 

韩跃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增施有机肥推进双碳目标实现的建议收悉。经商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关注与支持。近年来,我市聚焦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业农村减排固碳等重点工作,大力推动农业农村领域节能降碳,实现农业绿色发展。在农业种植领域,重点围绕有机肥的推广,开展了系列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主要做法

近年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双碳工作,特别对农业领域双碳任务作出了具体部署。增施有机肥是减少农业的碳排放的有效路径,对实现农业的绿色低碳转型具有重要的意义。中央一号文件已连续多年提及有机肥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等工作。我市长期坚持有机肥的推广应用,特别是化肥减量增效工作开展以来,将此作为一项重要举措予以实施。

(一)强化组织基础保障。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其中明确制定《农业农村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作为6个重点领域专项实施方案之一。此外,苏州市成立以生态环境部门为牵头管理部门,统筹协调一切资源,组建了市政府环太湖地区城乡有机废弃物处理利用示范区建设工作专班,加快推进有机废弃物处理利用示范区建设。在推进农业有机废弃物处理利用上,印发了《苏州市环太湖地区城乡有机废弃物处理利用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苏州市环太湖地区城乡有机废弃物处理利用示范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进一步明确了吴中区环太湖有机废弃物处理利用新增新建项目9项,投资额超4.9亿元。

(二)制定相关指标政策。苏州市设置有机肥替代化肥比例考核指标,纳入生态环境保护各类考核任务,要求各县级市(区)高度重视有机肥推广应用。针对新复垦耕地质量相对较低,建议增施有机肥,快速培肥提质。部分县级市(区)也制定相关补贴政策,推动有机肥的应用。张家港市自2005年开始实行政府资金补贴实施商品有机肥推广,也是全省第一家实行政府财政资金补贴推广商品有机肥的县(市、区)。当前,张家港市本级财政项目资金按规定补贴外,各镇(区)还配套镇级财政补贴,补贴机制已基本健全。昆山市2017年开始在水稻生产上推广商品有机肥,2018年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扶持政策》,规定稻田、果树使用商品有机肥实行不同的财政补贴。

(三)实施重点推广项目。苏州市农业农村部门坚持以项目为抓手,扩大有机肥推广施用面积。2021年《苏州市太湖生态岛条例》正式施行,吴中区针对性开展太湖生态岛商品有机肥应用推广,出台《太湖生态岛商品有机肥应用推广实施方案(试行)》,生态岛内按300公斤/亩标准进行发放,惠及农户1.1万户,累计发放商品有机肥1.29万吨。2021年全国启动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工作,张家港市作为首批试点县,探索形成整县种养结合运行机制,打造特色可推广的养殖场户、服务组织和种植主体紧密衔接的绿色循环农业发展模式。项目累计完成实施面积达30万亩,成功打造种养+农业服务全产业链绿色生态循环发展模式,2023年入选全国绿色种养循环农业典型案例。另有部分县级市(区)积极示范推广有机无机复混肥料,有机肥料的施用面积不断增加。

二、有机肥推广存在的难点问题

(一)本地企业产能不足。全市实际在产有机肥料企业7家,其中张家港市4家,太仓市2家,吴中区1家。全市有效期内有机肥料登记证6张,有机无机复混肥料登记证30张。有机肥料原料主要为牛粪、鸡粪为主的畜禽粪便和蘑菇菌渣、秸秆等农业废弃物等。吴中区中农新科(苏州)有机循环研究院有限公司于20231030日领取了全省首张餐厨原料有机肥登记证(登记证有效期2年)。现阶段,全市稻麦和蔬菜每年种植面积约300万亩,由于原料、设备和场地等因素的限制,全市每年有机类肥料实际产能有限,不足以支撑全市大面积推广应用。

(二)产品质量层次不齐。江苏省2023年开展登记肥料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共抽查有机肥料样品40个,合格样品30个,合格率为75%,不合格的原因主要为有机质含量不足,pH和水分超标。据资料显示,2021年农业农村部和江苏省农业农村厅抽查有机肥料样品合格率分别为83.3%76%。由此可见,现阶段市场上的商品有机肥质量层次不齐,不合格产品较为普遍,整体质量难以保证。同时,现阶段商品有机肥与传统农家肥相比,在组成物质上有很大的区别,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粪污中重金属和抗生素残留量明显高于农户家庭小规模养殖的畜禽粪污,存在一定的环境污染风险。

(三)推广限制因素较多。虽然有机肥施用是当前低碳化发展的一个重要解决方案, 但是由于有效养分含量低、施用方式复杂以及施用本身可能诱发的面源污染问题, 全面普及推广有机肥在现实层面上仍面临不小的挑战。据调研了解,当前除部分农业项目方案规定或种植户主动在稻麦耕地施用部分有机肥外,有机肥主要仍用于果蔬作物种植。果蔬种植施肥作业条件要比大田严苛,特别是丘陵山区更为复杂。在同等养分条件下,和施用化肥相比,有机肥施用数量明显巨大,这与农业人员的老龄化、农机匹配差等问题,直接制约了有机肥的推广使用。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25月,农业农村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农业农村减排固碳实施方案》,方案中明确了六项重点任务和十项重大行动,其中提出推进有机肥与化肥结合使用,增加有机肥投入,替代部分化肥。下一步,我市将以此为风向标,坚持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为核心,重点围绕有机肥推广使用开展相关工作。

(一)加大安全高效利用基础研究。当前市场上销售的有机类肥料种类繁多,肥料来源复杂,大面积推广前务必要做好基础性对比试验、安全试验和成本效益核算。通过小区试验和大田示范,探索苏州地区常规农作物品种适宜的有机肥替代用量和比例的技术模式,研明有机肥施用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此外,由于过量施用有机肥会直接导致硝态氮和磷在土壤中的积累,并且随着施肥年限的增加而积累加剧,增加向水体的淋失,所以要区域性小试评估生态环境效应。

(二)加大项目和政策实施力度。土壤有机质是耕地质量的核心,决定着土壤的物理、化学和生物学性质,是实现粮食安全的基础。大量研究表明,作物单产与土壤有机质含量密切相关。据研究表明:土壤有机质含量每提升0.1%,在南方稻区可提高0.4~0.6/公顷;全国土壤有机质含量每提升0.1%,粮食的稳产性可提高约5%。提高土壤有机质的捷径就是施用有机肥料。为此,我市将积极争取省部级单产提升、土壤改良、地力提升等专项基础性项目。持续坚持以项目为载体,加快有机肥推广工作。此外,通过监测评价发现的有机质偏低的区域,针对性落实政策要求,推广施用有机肥,快速提升耕地地力。

(三)加大产品质量监管把关。新修订的《有机肥料》国家标准文件于20216月实施,文件明确了有机肥料生产原料分类管理目录。本着有机肥料生产原料应遵循安全、卫生、稳定、有效的基本原则,按目录分类管理,建议优先使用附录A中的适用类原料。由于科技进步和工艺改进,有机肥原料来源种类多而复杂,市场上有机肥质量良莠不齐。一方面存在产品质量不合格的情况,另一方面存在重金属、抗生素等对农产品产地环境与农产品安全质量的风险。因此农业农村部门将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加大对商品有机肥抽检监管力度,严查一切不法行为。进一步保障农民利益,确保耕地环境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最后,再次感谢您的宝贵建议,并希望您继续关心和支持苏州农业减排固碳和绿色高质量发展工作。

 

 

 

                                                                                               苏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4528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人姓名:丁焕新

电话:0512-68251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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