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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3.关于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人才培育体系的建议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4-09-29 15:42 浏览
建 议 人:
王衍兵
建 议 号:
023

标 题:

关于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人才培育体系的建议

建议内容:
  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引领下,我国建筑业生产规模不断扩大,行业结构和区域布局不断优化,积极应对国内外市场风险挑战,全力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实现行业平稳健康发展,2022年建筑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始终保持在7%左右,从业人员超过5184万人,对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建设和民生改善发挥了重要作用,我国正由“建造大国”向“建造强国”持续迈进。

  建筑业发展处于调整期,受房地产经济萎靡影响,不少建筑企业风险管控意识和能力薄弱,难以应对风险挑战纷纷倒闭。大国质造和智造的步伐持续向前,绿色建筑、智能建造、建筑产业互联网、全过程工程咨询等新技术、新业态不断涌现,很多建筑企业特别是面广量大的民营建筑企业,由于抢抓机遇的意识和能力不足,难以较快实现转型升级。   人才是建筑业的核心竞争力,企业在决策、管理、运营以及转型发展、抵御风险等方面的问题和不足,归根到底还是人才的匮乏:一是缺少足够的与时俱进的企业领军人。二是核心管理人才和技术骨干供求矛盾突出。三是庞大的劳务工人队伍整体能力较弱。”

  (一)加快培育领军企业家队伍。采用政府支持、协会引领、校协企合作、产教融合等灵活多样的方式打造一支由行业院士、技能大师、科技转型成功企业高管组成的高水平专家队伍,加强对建筑行业企业家的公益培训,从政治、经济、市场、管理、风险防范等方面开展政策解读、经验交流、案例剖析,提升企业家的决策能力、管理能力和风险防范能力,培育一支能决策、有作为、善经营、有情怀的领军企业家队伍。   (二)加快培育核心管理人才队伍。充分依托人社、总工会等部门培育资源,开展建筑企业经营、财务、技术岗位管理人员轮训和培训,通过院校定期开设专题培训班,同时有计划、有重点地安排企业核心管理人员,到工程项目中去锻炼实践,造就和培养一批高素质、精管理的企业核心团队和储备人才。建立健全人才评价机制,对装配式建筑、BIM信息、GIS信息、遥感测绘等新型专业技术人才在职称评定、工程专项人才服务费等方面予以政策倾斜。   (三)加快培育专业技能性人才队伍。将建筑专业技能性人才培育纳入产教融合的职业教育培训体系之中,鼓励院校在应用性本科、高职教育和中职教育中开设与建筑管理、专业技术相关的专业和课程,多层次、多梯队培育企业所需技能性人才。支持鼓励专业领域企业与相关职业院校联合办学,培养适应专业岗位的高素质技术工人,实现企业在学校、学校在企业,相互融合、产教合一。   (四)加快培育建筑产业工人队伍。针对面广量大的劳务工人队伍,按照工种、专业分工建立实训基地,通过技术工人技能竞赛等方式,进一步提升工人技能素质,营造尊重劳动、崇尚技能的社会氛围,弘扬“工匠精神”,吸引更多年轻人投身新型建筑业,优化建筑业年龄结构。同时利用互联网、新媒体等载体,通过开设网上培训、授课、教学视频等形式,采用岗前培训、民工夜校等方式,加强与员工岗位相适应的教育培训频次,完善培训内容,采取培训积分、现场检验、能力测试等手段,实现工学结合、德技并修,促进劳务用工向建筑产业工人转变。   (五)加快提升人才队伍的保障能力和水平,促进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劳动安全卫生等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夯实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基础。

承办单位:
联办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协办苏州市教育局;苏州市总工会;
办理期限:3个月答复时间:2024-05-27 09:07
办理类型:A:已经解决
答复内容:王衍兵、孙中杰、钱群、夏靖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人才培育体系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近年来主要工作
苏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建筑业发展。2022年10月,市政府印发了《关于促进苏州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为建筑业企业发展提供政策支持。2023年,我市建筑业产值4873亿元,同比增速14%,增量增幅居全省第一。近年来,市人社、教育、住建、总工会等部门不断加强建设、完善建筑业人才培育体系,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培训企业核心管理人才。一是开展“法制住建、以案说法”普法活动,以实际案例解析法律条文,说明违法行为的构成要素和严重后果,帮助企业核心管理人员增强法律意识、提高依法经营水平。活动覆盖了建筑施工、监理、设计等9个行业,共有1000多人参加。二是多次组织我市建筑业企业技术负责人参加国家、省级智能建造、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项目观摩等活动,促进企业了解掌握相关前沿技术创造机会。三是开展苏州市工程监理综合改革政策文件宣贯活动。以新进苏监理企业为重点对象,市住建局对2019年以来印发的相关文件进行集中解读,帮助企业高管提高理解和执行水平。
2.支持企业开展培训评价工作。一是市人社局支持企业开展技能人才培训和自主评价,全面落实用人单位评价主体权,涉及到的建筑行业职业(工种)包括混凝土工、防水工、公路养护工、古建筑工等。二是市住建局组织开展新型建造方式培训。支持江苏中杰建兆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开展智能机器人领航员、讲师培训,2023年以来共培训相关人员292人次;支持我市省级培训类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基地开展装配式建筑工人培训,2020年以来共培训装配式建筑工人1752人。三是市人社局鼓励企业积极申报苏州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每年评选10家,对获评的企业给予20万元建设奖励。目前建筑领域建成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1家。
3.推广校企合作培训模式。一是市人社、教育部门支持我市高职类院校定位于培养高素质技能性专业人才,开设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等专业学科;通过订单班、现代学徒制等形式为培养技术技能人才。其中,苏州市吴中技师学院专门开设建筑装饰专业,每年招收1个高级工班,目前在校生189人;成立佳固士新材料产教学院,为学生参与装饰工程实践提供平台。二是市住建、教育部门推动苏州科技大学定位于培养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增加建筑、风景园林专业的本科生、专业硕士培养名额,开班“香山匠人非遗传承班”,增招园林历史和建筑遗产保护方向的研究生。三是市住建局推动苏州科技大学与苏州园林股份集团有限公司合作成立“苏州园林股份学院”,帮助企业在职人员提高理论水平和实操技能。四是市教育部门推动苏州建设交通高职校与中亿丰控股集团有效公司合作成立“苏州智能建造产业学院”,开展人才共育、师资共培等工作;2023 年,该学院获“苏州市优秀产业学院”、“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优秀产业学院”称号。
4.加强产业工人队伍建设。一是市人社局加快推进与中西部劳务输出大省对接,搭建合作平台。2023年,召开校企合作融合发展大会,支持全国17省60市100余所全国知名职业院校和超过1000家苏州优质企业参加大会;同步召开校企洽谈会等系列活动,助力校企深层对接。二是市住建局印发《苏州市2022年度建筑产业现代化工作要点》,明确要求承接装配式建筑项目的施工、检测和预制构件生产单位应分别配备相应数量的装配式建筑工人。三是市人社局全面实施《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省政府令第146号)有关规定,鼓励灵活就业的建筑业从业人员自愿参保。四是市人社局每年发布建筑等八大行业的薪酬调查信息和成果信息,引导企业健全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提升劳动者薪酬待遇。五是市住建局持续深化落实“领导包案制”、“离场结算制”、“部门联合工作制”等制度,全面深入开展清欠工作。六是市总工会围绕劳动关系的难点热点问题,研究对策建议,联合开展督查考核,全方位多角度履行职能。
5.表彰技术先进个人。一是市人社局每两年举办一次苏州技能英才周,联动板块开展竞赛;重点打造了“吴地工匠”竞赛品牌,鼓励支持重点行业、企业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活动,10多万劳动者素质及岗位技能得到提升。二是市总工会深入挖掘建筑业职工创新创造活力,推进创建劳模创新工作室;其中苏州历史古建筑遗产保护劳模创新工作室的成果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评为2023年亚太地区文化遗产保护奖优秀奖,全国仅两个、江苏唯一。三是市住建局深入开展“红色工匠”职业技能竞赛、“十四五”期间城市建设重点工程劳动立功竞赛,对表现优异的技术工人予以表彰。据统计,2020年以来,市住建局联合有关部门共组织60个竞赛项目,共有28人获得苏州市“五一劳动奖章”,12人获得“苏州市技能大奖”,25人获得相应工种二级技师证书,267人获得相应工种高级工证书,138人获得市人社局颁发的“苏州市技术能手”称号,128人获得共青团苏州市委颁发的“苏州市青年岗位能手”称号。四是推荐建筑业企业家申请国务院特殊津贴、省市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近三年来,我市建筑业企业家中共有2人获得国务院特殊津贴、6人获得“苏州市劳动模范”称号。
二、工作打算
下一阶段,我市有关部门将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促进全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省住建厅关于印发2024年人才工作要点的通知》等政策文件,坚持建筑业智能化、工业化、绿色化的发展方向,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进一步加强企业家队伍培养。市住建局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做好现有工作,延伸服务范围,加强企业家培养。一是结合我市实际情况,适时举办企业家和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培训、研讨,提高高层次经营管理人才的决策能力、管理能力、风险防范能力和海外市场开拓能力。二是继续通过座谈会、调研企业和联系行业协会等方式,保持与企业家的密切联系,及时掌握行业企业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并积极帮助其解决。三是促进建筑类央企负责人与本土民营企业家加强交流合作,抱团“出海”、坚定不移“走出去”。四是鼓励行业协会依托高等院校及培训机构,组织企业家培训,打造一支能决策、有作为、善经营的企业家队伍。
2.进一步加强企业核心管理人才培育。市住建局将贯彻省住建厅2024年人才要点加强人才培育。一是加强住建领域卓越工程师培养,鼓励企业创建院士(专家)工作站、设计大师工作室、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发挥行业领军人才在团队建设中的核心领导作用。二是推动广大建筑业企业同高等学校、职业院校、科研机构合作,创建产教融合性企业,助力智能建造、绿色建造人才培养。三是市住建局结合近年来国家、省、市关于智能建造等政策文件进行宣贯培训,帮助企业管理人员提高转型升级的通力。
3.进一步加强专业技能型人才队伍培育。市人社等部门将继续紧贴行业需求和政策导向,推进技能型人才培养。一是积极开展符合苏州特点的项目制培训和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推动实现产业升级和劳动者素质提高的良性互动。二是每年发布紧缺高技能人才职业(工种)目录,及时将新技能、新赛道岗位需求及重点支持培训工种纳入目录,引导社会力量加强技能人才培养。三是推进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等高技能人才培养载体平台建设,发挥好共享共联模式。四是鼓励装配式建筑、BIM信息、GIS信息、遥感测绘等新型专业技术人才参加相应专业的职称评审;同时深化职称评价改革,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融合发展,推进两类人才双向贯通。五是支持企业自主开展培训和技能人才评价,完善职工技能等级自主评价规范,推动全市条件成熟的内评企业构建技能生态系统,促进职工增技、职工增富、企业增效。
4.进一步加强产业工人队伍培育。市总工会将会同住建、人社等有关部门做好产业工人培育、就业、表彰等工作。一是实施助力新型工业化“百千万”工程,推动培育建筑业在内的劳模工匠创新团队,推动形成职工创新成果,推动输送高技能人才。二是用好工匠学院、工匠实训基地等载体,重点开展数字技能职业技能培训,建立10个数字技能融合培育中心,培育包含建筑业工人在内的数字技能人才10万人。推动职工科技创新活动向纵深发展。三是高标准做好市劳模和其他荣誉的评选表彰工作,启动第五届“苏州时代工匠”寻访。试行申报命名机制,加强劳模创新工作室梯度培育。四是实施助力新型工业化“百千万”工程,推动培育建筑业在内的劳模工匠创新团队,向行业输送高技能人才。五是围绕“十四五”期间城市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任务,组织重点工程重点项目立功竞赛。举办市级技能竞赛一类赛66项、二类赛52项。六是推动各级法律援助中心升级完善,工会律师团队为1万名以上职工提供法律服务。推进工会系统12351维权服务热线建设。为1000家以上企业提供劳动用工合规指导。
5.进一步加强产业工人权益保障。市总工会、住建等有关部门加强服务意识和措施,切实保障产业工人基本权益。一是开展集体协商质效评估,评定300个集体协商优秀企业(行业),全市配备不少于30名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二是市住建局将继续支持建筑服务产业园建设,为建筑工人提供更优质的教培、就业信息、法律咨询等服务;同时将继续完善农民工集宿区建设,降低工人食宿成本。三是深入开展“城暖农民工活动”,安排专项资金为对口帮扶地区(信阳、阜阳、宿迁)农民工回苏务工补贴交通费。四是依托苏州市职工(劳模)疗休养基地联盟,组织和引导职工参加“在苏州、爱苏州”主题活动,组织一线职工赴市外疗、休养,安排劳模先进开展疗、休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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