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6.关于推进创新联合体建设,实现更多关键技术自主可控的建议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4-09-29 15:42 浏览 次
建 议 人: | 孙逸馨 | 建 议 号: | 216 |
标 题: | 关于推进创新联合体建设,实现更多关键技术自主可控的建议 | ||
| 建议内容: | 以龙头企业牵头、高校院所支撑、各创新主体相互协同的创新联合体,是致力于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实现全产业链自主可控的有效形式,也是构建高效强大的共性技术供给体系、提高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成效的核心支撑。为进一步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开展“有组织的科研”,苏州市先行先试,积极探索联合体建设工作,目前,全市累计建设培育市级创新联合体120家,覆盖全市重点产业关键领域,其中,电子信息领域36家,装备制造领域41家,先进材料领域23家,生物医药20家;依托创新联合体集聚企业超500家、高校和科研院所超300家,凝练攻关任务600余项。
联合体建设成效:
以苏州高新区为例,苏州高新区积极响应各级创新联合体建设试点工作部署,围绕新能源、数字经济、光子、高端医疗器械、集成电路等新兴产业加快布局,累计获批省级创新联合体1家、市级创新联合体22家,联合体建设工作成效显著。
(一)培育模式持续带来新发展。持续创新联合体组织路径,通过描绘企业画像、研判所属产业链形态,形成潜力库、重点库和申报库等三张清单,做大全区联合体建设蓄水池;坚持过程服务,联合各职能部门对联合体牵头单位进行“一体一册”定制化对接,畅通政企沟通渠道,聚焦产业领域出台工业母机、新能源汽车等专项政策,并将细分前沿领域写进未来产业统筹规划,提升联合体发展后劲;引导创新联合体升级发展,积极构建生态推动联合体实体化发展,引入产业园区和基金等优势资源,构建集技术攻关-成果转化-企业孵化-产业培育为一体的生态闭环,实现全面升级。
(二)协同创新不断涌现新成绩。积极鼓励以联合体形式开展产学研协同创新,通过高端人才柔性互聘、共建高能级创新载体、研发机构和公共服务平台、承担各级各类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等形式联合开展原创性、引领性的关键技术攻关,加速成果转化。长光华芯与中科院苏州纳米所合作孵化稼锐芯光将填补国内氮化镓蓝绿光激光器领域的空白;国芯科技与成员单位合作推出首颗车载DSP芯片并积极布局高端智能座舱领域;阿特斯与成员单位启动建设海外协同创新中心;中科院苏州医工所与成员单位联合举办生命健康产业高峰论坛,助推生物材料与组织技术突破;纽威数控与成员单位联合申报高速高精五轴联动立式加工项目获批本年度市级成果转化立项;中移软件与南京大学共建“云计算联合实验室”,助推信创产业不断发展。
(三)行业活动持续打响知名度。积极鼓励牵头单位以联合体的形式举办、承办及参加各类行业活动,持续扩展影响力,不断扩大朋友圈。中科院苏州医工所牵头举办姑苏生物医学检验技术发展年会;国芯科技受邀参加全市创新联合体建设专题会并作发言报告;中移软件承办“第四届中央企业熠星创新创意大赛人工智能赛道”,共276支参赛队伍汇聚苏州同场竞技;长光华芯携上游芯片到下游半导体激光器的全系列产品亮相2023中国(苏州)世界光子产业发展大会;纽威数控牵头举办高级技术培训班,进一步夯实工业母机产业深层技术;阿特斯协办2023国际能源变革论坛并参与相关论坛活动,董事长瞿晓铧博士围绕光伏技术做主题演讲,推动光储产业高质量发展。 (一)缺乏定位清晰、方向明确的系统化顶层设计。目前国家对于联合体没有工作指南,对于创新联合体的内涵界定、功能定位、组建方式等尚未出台正式文件予以明确,各地区创新联合体建设工作仍然在边探索边实践。企业和地方政府对创新联合体的定位存在明显区别,龙头企业期望借助政府资源,以“强联合”的产学研协同创新解决制约行业发展的“卡脖子”技术,解决部分节点被国外垄断的困境。地方政府更希望通过联合的组织模式在更大范围内、以更高效率组织创新资源,以更快的速度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招引集聚生态资源,形成直接经济发展动能。此外,不同产业面临的“卡脖子”难题有明显的行业特点,有些行业亟需采用联合创新的组织模式和运行机制,有些行业产业链较短,多单位联合创新的组织成本较高。因此,加强对联合体的系统化设计,形成面向不同类型和层次需求,分类施策的行动指南迫在眉睫,如何盘活各类资源形成组合拳,调动已建创新联合体发展积极性仍需思考。
(二)企业牵头建设联合体的动能还不够强。开展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是创新联合体的主要使命,因此,需由龙头企业牵头,应充分发挥其在市场选择、技术判断和路线选择等方面的作用。然而,关键技术攻关具有前期投入规模大、投资风险高、对基础研究依赖性强等特征,导致有能力的企业及投入严重不足,仅依靠市场力量自发攻关效率较低,因此,要强化有组织科研的工作优势,发挥重大科技项目、研发后补助或科技奖励等政策工具作用,引导创新联合体同时聚焦国家和企业自身需求开展攻关。此外,国家对联合体的战略需求与企业的经济效益目标不一致,必须建立必要的知识产权归属机制和利益补偿机制,由企业组织实施研发任务,政府通过产业政策、财政政策和知识产权政策等一系列配套政策,给予联合体牵头单位相应的政策支持,保障联合机制的顺利运行,如何以联合体为抓手实现关键技术的共同攻关仍需探索。
(三)部分联合体项目辐射能力不够强。创新联合体是对协同创新攻关模式的全新探索,在实践中发现,多主体协同创新的组织形式在推动过程中存在较大阻力,一方面政企结合、产研融合、开放合作的创新闭环还未走通,未从根本上解决协同一致、利益共享的连接形态,聚焦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结合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围绕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的发展模式有待提高。另一方面,协同创新的产业生态有待探索,目前全市已建立起数量丰富、各有特色的创新联合体库,但部分创新联合体能级较小,成员单位在形式上已经联合,但协同度仍有待提高,缺少外部资本、孵化、高端人才等资源持续支持,如何加强联合体内部粘性,并引入基金、载体等资源加持仍需持续实践。 当前,创新联合体已经完成一定数量布局,各个细分领域均有覆盖,但是对联合体建设的探索仍在初始阶段,后续建设的核心思路应从量的发展向质的提升,围绕“怎么建、怎么用”,建议强化“三个聚焦”。
(一)聚焦重点领域,强化主动布局。建议继续鼓励由龙头企业基于自身需求牵头组建,联合上下游企业、高校院所开展体系化及任务型研发,建立起切实有效突破制约产业发展的技术瓶颈的组织形态,同时明确参与各方权利和义务,特别是知识产权和利益分配机制。此外,应该充分发挥有组织科研的制度优势,聚焦新兴产业及未来产业的细分领域主动布局,为关键领域龙头企业开展“一体一策”设计,提供从方案设计到资源导入到运营支持的全流程辅导。
(二)聚焦政策供给,强化技术攻关。建议发挥创新联合体“重大技术攻关、创新生态搭建、产业增长极培育”三大功能,聚焦技术攻关、人才引育、载体建设、成果转化、首台套应用等方面提供集成式支持政策,引导创新联合体实体化发展,支持创新联合体参与重大科技任务需求凝练和项目指南制定,缩短科技成果转化链条,将问题的提出交给市场,探索龙头企业以创新联合体制定关键技术攻关路线图,体系化承担前沿技术、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计划、科技成果转化计划等,打通全链条技术攻关体系。
(三)聚焦特色服务,实现精准赋能。建议对创新联合体发展成效进行动态评估,及时清除运行过程中的梗阻问题,尝试在成果转化、人员激励、职务职称、科研评价等方面开展政策先行先试,持续推动联合体组织形式的迭代升级,梳理形成一批联合体技术攻关典型案例,总结项目在决策运行机制、资金筹措机制、知识产权管理机制和协同攻关机制等方面的典型做法。鼓励创新联合体围绕产业发展所需承办或举办各类交流活动,不断扩大协同创新“朋友圈”,链接联合体发展所需的资本、孵化、高端人才等各类资源,推动联合体的协同创新成果加快转化落地。 | ||
承办单位: | 主办 |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 | |
| 协办 | 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苏州市教育局; | ||
| 办理期限: | 3个月 | 答复时间: | 2024-05-30 10:59 |
| 办理类型: | A:已经解决 | ||
| 答复内容: | 见附件 | ||
| 对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第216号提案的答复(2024)苏科提复112号.pdf | |||
| 对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第216号提案的答复(2024)苏科提复112号.doc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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