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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6.关于促进企业科技创新主体作用发挥的建议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4-09-29 15:41 浏览
建 议 人:
程波
建 议 号:
526

标 题:

关于促进企业科技创新主体作用发挥的建议

建议内容: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促进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不断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水平。苏州高度重视高科技企业培育,纵深推进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主承载区建设,2023年,苏州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达76家,首次跃升至全国第一;科创板上市企业55家、中国潜在独角兽企业75家,均居全国第三;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净增2244家,有效高企数达15717家、全国第四。   今年1月3日,我市以“新年第一会”的形式召开全市推进新型工业化工作会议,提出构建一个由10个重点产业集群和30条重点产业链组成的“1030”产业体系,出台一系列含金量极高的重磅产业政策,围绕工业经济稳增长、产业集群建设、智改数转网联、土地集约利用、企业服务等多个方面强化要素保障,加力优化营商环境,激发企业创新活力,让企业发展与产业提升、城市进步同频共振。   结合主题教育,围绕“打通科技社团、企业科协组织壁垒,凝聚联络服务科技工作者合力”这一课题,先后赴各市、区科协,近二十家家市级学会、高校、企业等开展调研,探索科技人才助力创新驱动发展的路径。

  (一)共享实验室建设仍需加强。部分实验室有闲置、利用率不高情况,而不少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实验需求持续增加,实验成本持续加大。   (二)企业科协建设还需强化。企业科协是助推企业创新主体作用发挥的重要力量,虽然我市企业科协现有833个,尤其2023年得到明显增加,但是与我市高新企业数量相比仍有差距。   (三)激励企业创新的机制有待优化。合力打造的“拳头产品”还不够多,激励奖励创新的机制、资源整合还不够有力,企业科技工作者参与感、获得感还不够。

  (一)加快实验室共享共建。目前,我市有国家实验室1个、全国重点实验室5个、省级实验室17个、市级实验室280多个,其中少部分为企业建的实验室。我市对标先进地区出台了相关科技创新券和研发资源开放共享服务补助政策,对共享实验室进行支持。但目前大多数实验室仍然处于为自身服务的状态,一方面存在部分实验室有闲置、利用率不高情况,另一方面广大企业特别是中小科技企业的实验需求持续增加,实验成本持续加大。建议有关方面加大相关政策宣传力度,按照“仪器开放、知识共享”的理念,面向我市重点产业链,推动科研机构、高校院所与企业共建共享实验室平台,降低企业和科研机构研发成本,提高资源利用率,探索产学研联合的新模式,提高科技创新与转化能力。   (二)强化企业科协建设。企业科协是联系服务科技人才、助力企业创新的桥梁纽带,但目前我市已建企业科协不到1000个,与高新企业数量相比差距不小。为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对各级科协组织提出的“接长手臂、扎根基层”等要求,有必要进一步加大力度,推动企业科协建起来、动起来、强起来。建议按照党建带群建的组织建设要求,把建设企业科协作为企业党建的重要内容之一,由机关党工委、科技局、国资委、相关群团组织等协同共促,统筹推进,以有条件的国有企业、规模以上民营企业为重点,推动党建好、群建好的企业优先建设企业科协。以产业链为抓手,采取单独组建、区域联建、行业统建、依托组建等方式,引导建立企业科协、科协联合体、产业园区企业科技联合组织等。   (三)做优特色品牌活动。建议进一步强化跨部门联合协作,策划组织鼓励企业创新的活动,打造“岗位创新”“全员创新”“建家群创”等群众性技术创新特色品牌,提能增效、激发动力、营造氛围,积极支持企业或者企业科技工作者在全省全国各级各类创新比赛上榜拿奖,对省级以上获奖项目予以激励,对个人可在“劳模”等荣誉表彰中优先推荐。进一步整合用好苏州市人才各项奖励政策,在人才举荐、奖项评选、项目申报等方面加大协同支持力度,增强企业科技工作者参与感、获得感。

承办单位:
主办苏州市科学技术局
协办苏州市科学技术协会;
办理期限:3个月答复时间:2024-05-21 17:27
办理类型:A:已经解决
答复内容:

请见附件。

对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第526号提案的答复(2024)苏科提复92号.pdf
对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第526号提案的答复(2024)苏科提复92号.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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