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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2.关于水产养殖业健康和环境风险方面的建议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4-09-29 15:42 浏览
建 议 人:
钱文杰
建 议 号:
252

标 题:

关于水产养殖业健康和环境风险方面的建议

建议内容:
  苏州作为享誉全国“鱼米之乡”,水产养殖在丰富居民“菜篮子”,满足人民美好生活的需要占据着重要一环,同时也有力支撑了苏州经济的发展,但受各水产养殖单位(户)规模、特点参差不齐,以及管理等因素影响,在水产养殖业过程中存在的一定的健康和环境风险。目前苏州市共有水产养殖面积50.6万亩,年产量约12.6万吨。

  (一)水产养殖业存在抗生素生态风险。抗生素在水产养殖业中有着广泛应用,但受抗生素难以降解的特性,以及现有养殖废水处理系统对中抗生素的低效率处理,不可避免地造成了水环境中抗生素的大量残留,导致对非目标生物的生物累积作用和高毒性,是地表水中抗生素的主要来源之一。据相关调查,在我市部分养殖尾水基本能检测出大环内酯类、四环素类、磺胺类、喹诺酮类等抗生素,并呈现高检出率伴随高浓度值的特征,其中检出率最高的林可酰胺类林可霉素,平均浓度最高的是氯霉素类氟苯尼考。个别养殖区尾水中抗生素浓度风险较高,已超过欧盟制定的生态风险阈值(目前我国尚无抗生素等新污染物的评价和风险评估标准)。抗生素对水生生态系统的生物多样性及功能的影响,并可能引发细菌产生抗生素抗性基因、威胁人类健康等问题受到公众的广泛关注。   (二)水产养殖业存在环境污染风险。现行江苏省《池塘养殖尾水排放标准》(DB32/4043-2021)养殖尾水排放标准浓度远高于受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浓度,与此同时仍有20%左右的规模化池塘养殖尾水还不能满足上述标准。部分养殖池塘以及湖体养殖尚未配套养殖尾水处理设施,养殖尾水直排入河;另外,小规模个体户养殖和管理水平较低,缺乏技术、资金、管理等支撑引导,还处于高值直排状态。水产养殖过程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存在一定风险隐患,部分高密度水产养殖区对周边地表水断面的水质影响不可忽视。

  为了促进苏州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和生态转型,推进高质量发展,统筹推动水产养殖业现代化建设,减少水产养殖业健康和环境风险,特此以下建议。   (一)加快建立新型污染物的长效监管及健康评估机制。全面加强水产养殖行业规范用药监督,对行业使用情况进行全程跟踪溯源和普查,对照农业农村部相关要求,长期开展打击非法使用禁止使用的喹诺酮类等抗生素专项行动。同时加快以抗生素为代表的新型污染物的监测能力建设,探索苏州市率先构建新型污染物与人体健康评估机制。   (二)全面提升尾水处理排放水平。对于新增或改扩建养殖池塘,必须因地制宜配备养殖尾水处理设施,限制新增高污染养殖品种,逐步优化渔业养殖产业布局,逐步淘汰高污染高密度传统养殖模式,推动渔业养殖产业向绿色高效转型升级。对于现存未配备尾水处理设施的养殖池塘,限期实施改造。同时引导对小规模多主体养殖池塘的整合与专业化管理,鼓励龙头企业带头整合连片零散养殖池塘。   (三)加强行业人员管理,提升行业管理水平。目前从事水产养殖生产人员的专业素质相对低,对于抗生素的使用仍有随意添加、管理不当等问题,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培训工作,在全面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定期开展培训。   (四)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落实主体责任。为防止抗生素耐药性的产生,有关部门要引导科学合理用药,对研发新型替代品出台激励机制。同时重视抗生素的监控和限制,降低抗生素的残留危害,严格检测和限制超标水产品进入市场,确保食品安全。

承办单位:
主办苏州市农业农村局
协办苏州市生态环境局;
办理期限:3个月答复时间:2024-05-22 10:42
办理类型:A:已经解决
答复内容:


对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

252号提案的答复

 

钱文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水产养殖业健康和环境风险方面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市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渔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有关要求,紧紧围绕探索高水平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目标,以大食物观为指引,以水产品稳产保供为目标,坚持生态优先、安全生产和绿色发展,加快渔业转型升级,全面推进渔业高质量发展。2023年全市水产养殖面积为50.78万亩,其中池塘养殖面积为30.50万亩,水产品总产量为14.53万吨。

一、大力开展高标准池塘改造

我市大力实施高标准池塘改造工程,将其作为统筹推进水生态环境治理和渔业转型升级的重要途径,于2022年底实现全市高标准池塘改造动态全覆盖。我市五有经验做法被省政府高度肯定,并在全省推广应用。一是实施有规划。出台改造实施意见,建立市统筹、县负责、镇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明确各县级市(区)政府为实施责任主体。二是建设有标准。制定指导性标准,明确要求在养殖尾水处理上,按占养殖区域面积8%20%左右比例配置净化区。三是资金有保障。建立政府主导、财政投入为主的建设保障机制。2017年以来,市级财政累计补助资金1.27亿元,同时带动县级市(区)、镇两级配套投入。四是技术有支撑。委托国家级、省级科研院所编制技术设计方案,建立三池两坝、人工湿地、原位净化等尾水净化新模式。制定主导品种生态养殖技术规范,推广生态养殖模式。五是运行有监管。建立高标准池塘管护、养殖用水循环利用或尾水达标排放监管机制,推动渔业产业园区配套建设养殖用水在线监测监控系统,开展养殖区域水质监测。

在全市高标准池塘改造动态全覆盖的基础上,我市积极推动水产养殖环境治理工作,严格落实《池塘养殖尾水排放标准》(DB32/4043-2021)。省市新一轮太湖综合治理工作启动以来,省级出台了《江苏省池塘养殖尾水达标排放两年行动计划》《关于加强太湖流域池塘养殖尾水排放环境监管的通知》等系列文件,水产养殖环境治理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对此,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市生态环境局印发《2024年全市池塘养殖尾水达标排放行动计划》《苏州市池塘养殖尾水排放信息及池塘清淤备案制度(试行)》,全面开展全市5亩以上养殖池塘的排查,并建立信息平台,落实一池一档管理,落实养殖池塘尾水排放备案,推动尾水达标排放。同时,市生态环境局严格落实太湖流域池塘养殖尾水排放环境监管要求,印发《关于推进全市养殖池塘改造成果核查工作的通知》,从3月起定期组织规模以上养殖池塘检查工作,目前已检查养殖池塘18家,涉及面积3130亩。

二、持续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一是规范投入品经营行为,消除安全隐患。苏州市农业农村局制定并组织落实《水产用兽药生产经营专项执法检查方案》,结合农资打假系列专项行动,常年开展水产养殖用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监管。采取随机抽检和重点抽检相结合方式,加大水产养殖用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抽检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劣水产养殖用农业投入品违法行为,把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关。

二是强化水产品监督抽检,保障质量安全。监督抽检与快速检测协同开展,让兽药残留无所遁形。苏州市农业农村局积极配合江苏省水产质量检测中心做好省级飞行抽检工作,同步开展省、市两级监督抽检,强化实验室快检能力建设,持续加大快检力度,加密检测频次,检测参数主要为恩诺沙星、环丙沙星、氟喹诺酮等抗生素,持续织密检测网,严防不合格水产品流入市场。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体育局发布《关于加强垂钓场所地西泮药残专项治理的通告》,拓宽投诉举报渠道、落实执法监管责任、严厉查处违法行为。2024年以来,全市累计快速检测830批次,监督抽检125批次(省级监督抽检100批次、市级监督抽检25批次)。

三是加大案件查处力度,震慑违法分子。坚持检打结合,对监督抽检发现的不合格水产品一查到底、违法必究。苏州市农业农村局创新发布《苏州市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联动工作机制》,联合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围绕水产品养殖、销售、食用三个环节,构建从鱼塘餐桌的全链条监管模式。执法检查重点围绕水产养殖主体投入品使用、休药期制度执行、承诺达标合格证开具等情况,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及时立案查处,全程跟进案件查办,及时开展回头看,确保违法主体整改到位,让环境污染风险在监管合力下持续降低,保障我市水产养殖业绿色高质量发展。2024年以来,全市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100余人次,检查主体700余家次,查办案件33起。

三、积极开展水产养殖绿色技术推广

开展《水产养殖用药明白纸》宣传和规范用药科普下乡活动,普及禁、停用药和病原菌耐药性知识。指导水产养殖从业者规范使用渔药,遵守休药期规定,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围绕我市水产养殖主要养殖品种和重点养殖环节,针对性开展相关技术培训,通过集中授课、专题辅导、现场观摩等方式,不断提升水产养殖从业者的技术水平。深入贯彻落实生态健康养殖模式示范推广、养殖尾水治理模式推广、水产养殖用药减量、配合饲料替代幼杂鱼和水产种业质量提升等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推广五大行动,促进水产养殖业绿色高质量发展。不断提高全市特种养殖占比,池塘养殖以河蟹、青虾为主,产量相较其他养殖品种较低,抗生素使用少。优化提升连片池塘养殖尾水三池两坝生态治理技术、池塘底排污养殖尾水治理技术、多营养层级养殖尾水原位修复技术等典型尾水治理技术,逐步降低治理成本,借助各地养殖尾水排放标准的颁布实施,加快成熟技术凝练提升总结,增强技术的可推广性和可借鉴性,提高技术应用覆盖率。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按照《推进新一轮太湖综合治理行动方案》有关要求,落实好池塘养殖尾水排放信息登记备案制度和清塘污泥登记备案制度,加强农业农村和生态环境部门之间的沟通合作,持续加大水质监测力度,督促养殖主体严格落实江苏省发布的《池塘养殖尾水排放标准》,强化养殖尾水长效管护,保障净化区设施设备正常运作,落实养殖尾水达标排放或循环利用。持续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以查处使用禁用药物、有毒有害物质为重点,以水产苗种产地检疫为切入点,强化地产水产品监督抽检,严厉打击非法添加、违规使用投入品行为,持续规范水产养殖程序,促进水产品健康养殖。深入贯彻落实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推广五大行动,加强宣传引导,及时总结成功经验、成效和做法,组织开展技术培训、交流研讨、现场观摩等活动,推介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案例,扩大辐射带动范围。

 

 

 

                                                                                                           苏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4521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人姓名:洪泽洲

电话:0512-65688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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