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7.关于进一步加强优化社区管理的建议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3-09-24 18:10 浏览 次
建 议 人: | 鲁云 | 建 议 号: | 267 |
标 题: | 关于进一步加强优化社区管理的建议 | ||
| 建议内容: | 疫情三年以来,在苏州市委、市政府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苏州疫情防控工作取得了非常高效的成绩。尤其是国家新十条施行后,苏州市因地制宜,将核酸检测亭迅速改为诊疗亭,是一项创新,得到了国家级新闻媒体的报道与肯定。
疫情三年以来,奋战在疫情防控一线的市领导、区领导、各职能部门、各市县区、街道、社区、群众,为疫情防控做出了极大贡献。
通过疫情防控,凸显出社区管理的重要性,社区管理和服务,已经成为社会治理的最重要的点位。
幸运的是,苏州市的社区体制、管理,一直在中共苏州市委、市政府的统筹、全面领导之下,苏州市姑苏区、园区、新区、吴中区、相城区、吴江区、太仓市、昆山市、张家港市、常熟市的社区工委,一直参照政府序列的机制在管理,具有极强的执行力、战斗的韧性。冲在一线,直接面对老百姓,是社区工作的属性和特点。经过调查,苏州全市的社区工委具有以下优势:
1.宣传党委、政府的政策、方针;
2.坚决执行党委、政府的路线、政策、方针;
3.日常管理社区;
4.日常服务社区居民;
5.日常为群众排忧解难;
6.日常调节、化解、梳理群众矛盾;
7.日常协助派出所处理社会治安、社区司法矫正;
8.承担大量政策的落地实施;
9.直面老百姓一切家长里短;
10.承担城市管理、民政、卫生、社保、养老等方面的服务。 实际上在日常工作当中,远远不止这些。可以说,凡是与老百姓相关的急难愁盼,均在社区服务的日常工作里面。社区工作,就是一本大百科全书。因为工作强度非常大,近三年据不完全统计,社区工作者因为待遇、工作强度等原因,辞职近20人。 本届苏州市委、苏州政府,为社区工作者的工作环境、待遇提升做了非常多的工作。民政部门、人社部门,一直在关心社区工作者。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1.参照姑苏区政府与苏州技师学院联合委社工的模式,现在苏州技师学院每年定向姑苏区政府的社工专业委培生为20人,专门由姑苏区分配到各个社区。
建议苏州市以市级级别,统筹各个区市的社工需求,每年至少委培1000名懂社区管理、熟悉社区基本面、用于担当的社工,加快人才梯队建设,为苏州市的社区管理源源不断的输入技能型社区服务人才。
本科、研究生等学历,不适合下沉在社区工作。姑苏区首创的向苏州技师学院每年委培社工的计划,非常具有前瞻性,用好这个机制,为社区培养服务型、技能型人才非常重要。
1.制定“苏州市社区管理条例”。对社区管理的范围、职责、社工待遇、晋升机制等方方面面,做一个规范。争取“苏州市社区管理条例”作为全国示范性、作为全国标杆。
2.进一步打通社工提升通道。对社工委培社工第一年进入社区工作,采用创新型的年金制。第一年年薪不低于6-8万,每年递增10%,直至递增到苏州市人才特选待遇第一年的15万左右。对在社区工作满10年的社工,予以进入事业单位编制。 | ||
承办单位: | 主办 | 苏州市民政局 | |
| 协办 |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苏州市委组织部; | ||
| 办理期限: | 3个月 | 答复时间: | 2023-05-25 11:01 |
| 办理类型: | A:已经解决 | ||
| 答复内容: | 对市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 第267号提案的答复 鲁云委员: 您提出的 “关于进一步加强优化社区管理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社区是基层治理的基本单元,社区工作者是实现社区稳定运行和持续发展的中坚力量,特别是在疫情防控等急难险重工作中,城乡社区的地位作用尤为凸显。近年来,市委、市政府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等文件决策部署,不断加强社区治理领域的政策创制和资源投入,尤其是围绕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努力推动社区治理能力水平不断提升。 一、健全职业化管理。2011、2018、2022年,我市先后出台《苏州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暂行)》(苏办发〔2011〕56号)《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苏委办发〔2018〕10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苏委办发〔2022〕56 号),明确社区工作者岗位设置、准入管理、职业培养、薪酬保障、发展激励、使用评价等方面的规范。通过十余年来的制度设计,逐步建立健全我市城乡社区工作者职业化管理体系。 二、明晰权责清单。2013年我市率先开展“政社互动”实践以来,先后出台推进社区五大整合、规范工作事项进社区操作办法、建立社区挂牌长效机制等政策文件,全面建立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制度。《关于规范村(社区)相关工作事项的名录》(苏委办发〔2014〕77号)明确了城乡社区“依法履职”“协助部门工作”“达标评比”“盖章事项”4份清单。2019年7月,市政府再次清理压缩村(社区)盖章事项清单,2020年出台《关于建立行政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挂牌长效机制的通知》(苏委办〔2020〕18号),建立村(社区)办公场所挂牌准入、日常管理、督查问责等制度。 三、调整社区规模。为科学合理划分社区这一基层治理单元,落实基层减负,推动“有效治理”,2022年8月,我市出台《调整优化社区规模工作方案》(苏委办发〔2022〕36号),制定实施步骤,细化操作规程,进一步规范居委会设立及调整标准和程序,明确用两年时间完成常住人口超过2万人的城市社区拆分工作,对常住人口5000户、1.5万人以上的城市社区进行渐进式拆分优化。截至目前,全市共拆分大型社区60个,增设社区63个,进一步提升社区服务效能和群众获得感。 四、充实力量配备。据统计,我市现有专职社区工作者2.3万人,平均每个社区(村)10.4人,每万名常住人口配备专职社区工作者18人,已达到国家“十四五”社区服务体系规划提出的万分之18的发展目标;此外,我市还有约1万名专职网格员,两项合计,我市每万常住人口配备社区服务管理工作人员25.6人。创新海棠先锋(微网格联络员)建设,综合考虑村(居)民户数、分布距离、治理难度等因素确定员额数量,按每人每月走访100户左右要求,实现海棠先锋联系服务到一线。建立“双结对”“在职党员进社区”“统一服务日”等常态化机制,引导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党员主动到居住地亮身份、树形象、作表率,充分发挥在职党员专业特长,开展认领“微心愿”、志愿服务、结对帮扶等活动。发挥各级“两代表一委员”作用,设立代表(委员)工作室,常态化联系服务群众。推广“送司法服务进网格”,累计4876名法官、检察官、警官和律师参与网格化治理工作,实现网格共治群全覆盖,共有网格共治群10481个,收到群众各类线索13.2万条。 五、落实待遇保障。我市2010年就明确,社区工作者待遇不低于上年度当地城镇职工平均工资水平,2018年出台的《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建立“三岗十八级”为主要内容的岗位薪酬管理办法,并明确:“社区工作者年平均待遇不低于当地上一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据今年初统计,全市社区工作者平均收入已超过这一标准,并为社区工作者缴纳社保、公积金,落实带薪年休假、年度体检待遇,统筹组织考核优秀的社区工作者参加健康疗养。我市还鼓励各县级市、区通过基数提标、专项补贴等方式加大社区工作者薪酬保障力度,不断健全完善与苏州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的职业体系和薪酬激励制度。 六、优化奖励激励。市委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社区党组织书记激励保障机制的若干措施》(苏委办发〔2018〕99号),定期命名社区治理带头人和先锋社区党组织,激发他们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各县级市(区)每年拿出一定公务员岗位、事业编制岗位,面向符合定向招录(招聘)条件的现任社区党组织书记进行招录(招聘),对表现突出的社区党组织书记,优先选拔进入街道领导班子,优先推荐为各级“两代表一委员”:2022年,姑苏区选拔了4名优秀社区书记任事业副科职干部,定向招录4名社区书记到公务员岗位,遴选22名优秀社区书记享受事业单位九级工资待遇。部分县级市(区)定期评选表彰“优秀社区工作者”“优秀社区带头人”“十佳社工”、“新星社工”“深耕社工”“领军社工”,分别给予一定年限、一定标准的物质和精神奖励。2022年5月,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监委、市财政局、市民政局联合印发《激励关爱疫情防控一线村、社区工作者的八项措施》(苏组通〔2022〕12号),对表现突出的一线社区工作者,落实开展专项慰问、优先选拔任用、优先发展入党、加强奖优力度等举措,给予社区工作者政治上、精神上和生活上的全面激励关爱。 七、注重购买服务。2011年以来,我市逐步建立健全以购买社会组织专业服务、引入社会力量助力基层服务治理为主要内涵的“五社联动”项目化机制,十余年来,累计投入购买服务经费超过20亿元。2021年,市民政局出台《关于推进基层社会工作站(室)建设的实施意见》,全市已建成乡镇(街道)社工站99个、村(社区)社工室2172个,实现全覆盖,每年投入购买服务经费约1亿元,基层社工站(室)已成为“五社联动”的枢纽,带动慈善、社工和志愿服务资源向基层下沉,在社区“两委”的统筹指导下,有序开展社区重点人群服务、社区社会组织培育、社区协商自治活动引导等服务项目。 八、提升能力素质。建立社区工作者分级分类培训制度,全面推行“全科社工”模式,实行“一窗式受理、全科式服务”。鼓励社区工作者参加全国社工考试,对取得初级、中级、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的人员,每月给予300、500、800元职业津贴。各地在提升社区工作者能力素质方面还有很多创新做法,如:姑苏区与苏州技师学院合作,从2017年起设立“社区公共事务管理”专业,面向初中毕业生开设5年制大专班,培养社区一线人才;太仓市出台专项政策鼓励优秀高中毕业生报考社会工作专业,毕业回太从事社会工作相关工作的,最高资助4万元。这些举措均有利于加大社区工作者岗位适配度,为基层队伍充实更多理念一致、专业对口、实操丰富的骨干力量。 下一步,我市将以此次建议提案答复为契机,以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为着力点,不断强化城乡社区治理人才驱动,推动我市基层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是进一步健全制度保障。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探索建立统一的社区工作者“选育管用”制度体系,健全社区工作者职业发展、教育培训、薪酬激励、考核评价体系等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结合实际,通过多种途径和渠道,不断提升社区工作者待遇保障,建立与岗位等级和考评结果相衔接、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联系的薪酬体系动态调整机制,加大从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中招录公务员和事业编制人员的力度,畅通发展渠道。 二是进一步落实基层减负。完善基层减负长效机制,切实发挥市级层面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作用,加强工作统筹协调,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完善基层减负动态监测和定期通报制度,注重结果运用,保持基层减负工作力度。压紧压实各级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督促各级党组织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要把为基层减负作为重要内容,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 三是进一步强化网格化管理。严格落实网格化社会治理工作属地、部门、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弹性工作制,根据网格巡查走访对象的不同情况,合理确定工作时段,以“苏城网格通”App为基础,加快整合各类网格工作相关App,减少网格员重复采集、重复录入和重复上报的工作负担。持续推进“精网微格”工程,加强“网格长+专职网格员+微网格联络员”网格团队建设,全面构建“乡镇(街道)—村(社区)—网格—微网格—户”工作体系。 四是进一步巩固基础支撑。一方面,持续优化社区规模。按照《苏州市调整优化社区规模工作方案》,对常住人口超过1.5万人的城市社区推行渐进式拆分,逐步达到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相关要求。另一方面,持续推进“根系工程”建设。按照每万城镇常住人口不少于18人标准加快配备社区工作者,将村(居)民小组长、楼栋长(邻长)、小区(自然村)党组织书记等纳入海棠先锋队伍统一管理,重点落实每人每月入户走访不少于100户,增强联系群众纽带。 (此页无正文) 苏州市民政局 2023年5月24日 联系人姓名:倪斐 联系人电话:0512-82280384 抄 送:市政协提案委、市政府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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