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 议 人: | 孙澜 | 建 议 号: | 232 |
标 题: | 关于推动建立皮肤美容质量控制中心的建议 | ||
| 建议内容: | 随着人们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医疗美容市场需求猛增,医疗美容的发展迎来黄金阶段。医疗美容可分为美容外科、美容皮肤科等。美容外科主要行手术类美容,美容皮肤科主要行非手术类美容,必须由专业医护人员操作。近年来非手术美容由于无需手术、见效快、风险小、效果可逆等优势,正在逐步成为引领医疗美容中的主流方式。因皮肤美容缺少独立皮肤专业的监管机构,医美行为中的投诉和黑诊所的曝光不胜枚举,因此推动皮肤美容质量控制中心规范当下医美行为是当下皮肤美容持续发展的迫切需要。 目前皮肤医美存在以下问题:一:市场乱象制约行业发展,据2020年《中国医疗美容行业的洞察白皮书》,2019年合法合规开展医美项目的机构只占全行业的12%,合法医师仅占行业28%,甚至有部分化妆品店涉足医美项目,私人办公楼开设非法医疗美容项目等。这些投诉和非法行医均严重侵害了患者的合法权益,给患者造成了经济、身体以及心理方面的严重伤害。其不良事件的发生考虑主要与以下因素有关:1.美容行业近些年的迅猛发展,对从业人员的数量有了极大的需求,而部分医美操作要求没有整形手术要求高,有很多非医学专业人员直接从业,因此导致从业人员素质良莠不齐,无证上岗。2.无医疗资质机构非法进行美容治疗,另一方面是合法医疗机构超范围执业。医美机构对于“三无产品”的使用也是近年来的报道重点。3.患者绝大多数为非医学专业人士,本身对医疗美容属于严格的医疗行为理解不够透彻,另外对医美广告的真实性和夸大宣传的成分判断能力较低,也缺乏相应的认识去核查医美机构和医美人员的资质。虽然近年来政府对医美行业的管理更加积极,但医美市场目前还是存在着项目过度包装、假货产品泛滥、非专业机构和从业人员大量存在等乱象,造成整个行业发展颇受干扰。二:人才成为制约医美发展的重要瓶颈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规定,美容医院的准入标准是:至少要有6名相关专业副主任医师资格以上的主诊医师,和至少2名主管护师资格以上的护士;美容诊所的准入标准是:至少有5名执业医师,其中至少要有1名相关专业副主任医师资格以上的主诊医师,和至少1名护师资格以上的护士。与美、日、韩等医美发展相对成熟的国家相比,我国医美医生的数量远远不足,而相对于国内庞大的需求,医生数目远远不够,人才成为医美机构发展的关键因素 针对以上问题,提出以下解决方案一:急需建立皮肤美容科独立的质控中心皮肤美容乱象丛生主要是缺少规范化管理与监督,虽目前国内各省已相继成立整形美容质量控制中心,且江苏省已于2020年成立江苏省医疗美容质量控制中心,但其多质控的是整形美容方面,皮肤美容仍存在较多非法医美行为,苏州市卫生监督所近年来也查处多家非法医美行医及三无产品“化妆品”厂商。因此,为应对近年来皮肤美容的快速发展,推进成立单独的皮肤美容质控中心是皮肤美容行业持续发展的迫切需求。皮肤美容质量控制中心需要打造皮肤科专家质控团队,在服从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同时,进一步落实皮肤医美制度规范性和可操作性,避免过度借鉴甚至抄袭其他行业,建议依托医学会,联合业内专家联合定制;其次要制定统一标准,树立皮肤医美质控标尺(从产品规格到人员资质、到场地要求等),最后要强化督导,总结经验,定期上报质控数据,提高整体质控水平;二:建立基础医美护理培训中心(点)目前皮肤美容的需求除了注射治疗、光电治疗外,皮肤基础护理、刷酸、针清、水光针等也是近年来迅速发展的热点,目前民营机构部分从事此行业人员未经过规范化培训直接上岗,可建立医美护理培训中心(点)为皮肤基础护理提供统一规范化培训,进而提高基础皮肤护理的能力。三:加强对医美科普工作的管理和引导,提高百姓对医美知识的了解,让老百姓能够科学医美,理性医美。 | ||
承办单位: | 主办 | 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
| 协办 | |||
| 办理期限: | 3个月 | 答复时间: | 2023-05-31 16:55 |
| 办理类型: | A:已经解决 | ||
| 答复内容: | 对市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 第232号提案的答复 孙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建立皮肤美容质量控制中心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是医疗管理的核心,是规范医疗服务、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的重要措施。我委高度重视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着力健全组织体系、完善质控指标与标准、强化人员培训、聚焦质量安全改进目标,多措并举,持续推进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取得积极成效。 一是建立健全质控网络,发挥质控中心作用。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建设是保障医疗质量的有效手段,是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不断完善质控中心管理。印发《苏州市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规定及考核标准(试行)》完善市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的组织体系、职责任务和工作机制,明确医疗质量管理各项工作要求,逐步建立一个由市级、县级、医院组成的三级医疗质控网络,实现实施环节和终末医疗质量的全面监控。目前已成立53家市级质控中心,覆盖专业范围包括医院感染管理、病理、护理、呼吸、口腔、药事管理、血液透析、消毒供应、医疗美容等,定期组织召开市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主任会议,指导各质控中心进一步制定完善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坚持成员例会制度和分析、评价、上报、反馈、监控纠偏等制度,要求各市级质控中心参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的各专业(专科)类质控指标,结合2023年国家医疗质量安全改进目标和2023年各专业质控工作改进目标,研究制(修)订我市各专业医疗质量控制指标,为质控工作提供量化工具。按季度发布《苏州市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季度质控报告》为我市各专业医疗质量评价提供依据,有效提高相关专业医疗质量。 二是促进美容外科、美容皮肤科等相关专业质量控制融合管理。随着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发展,人民对生活水平的要求不断提高,广大群众也在逐渐认可医疗美容。截至2022年12月底,我市共有涉及医疗美容诊疗科目的医疗机构共计223家,其中医疗美容专科医疗机构173家(占比77.6%),综合医院医疗美容科50家(占比22.4%)。专科医疗机构中,医疗美容医院14家,医疗美容门诊部26家,医疗美容诊所133家,我委高度重视医疗美容相关工作,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医美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提高民营、皮肤专科医院和综合医院皮肤专业的同质化诊疗水平,根据国家设置各专业质控中心基本原则及省级专业质控中心设置情况,我委于去年开展医疗美容专业医疗质量控制中心遴选工作,拟确定挂靠单位为苏州大学附属第二医院,陈琦同志担任质控中心主任,质控中心主要职责是:在市卫生健康委领导指导下,负责制定全市医疗美容专业质控计划、质控标准并组织实施,通过目标引领质控单位改进医疗技术和服务质量;逐步建立全市医疗美容专业质控信息资料数据库,定期考核、监测、分析、发布医疗美容专业质控报告,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决策和医疗机构质量持续改进提供依据;协助组建、管理全市医疗美容专业质控网络,指导各地开展医疗美容专业质控工作;开展专业人员培训,规范各地医疗美容专业培训工作,提高医疗美容主诊医师备案管理水平,为医疗美容专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提供支持等。 三是强化医疗美容行业监督管理,探索多元化监管方案,严厉打击非法医疗美容服务。近年来,针对医疗美容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我委严格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美容行业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家卫健委《关于做好医疗美容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和省卫健委《关于做好全省医疗美容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不断加强对医疗美容行业的监督管理,依法规范医疗美容服务信息和医疗广告行为,严厉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要求各地通过设立举报电话,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有关投诉举报及时核查,对核查属实的依法严肃处理,营造社会共治氛围。2022年11月市场监督局牵头联合卫健委、公安、商务、海关、检察院等12部门开展苏州市规范医疗美容行业秩序专项整治活动,重点打击非法行医、虚假宣传、非法生产、经营、使用药品、医疗器械、价格违法等行为。搭建苏州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管信息平台,通过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管理员,实行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填报与第三方专家审核制度,提升医疗机构自律意识,促进形成良性长效机制。2022年,依托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对全市医疗机构开展依法执业情况自查填报,督促各医疗机构切实落实院内管理主体责任,下发自查任务4132户次,实现医疗美容机构及设有医疗美容科的综合医院全覆盖,综合完成率90%以上。 四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我委与苏州广电总台合作,通过“一槌”工作室开展“向医美说不,在线揭开‘美丽陷阱’”专题直播,从监管和执业不同角度进行专业解读。全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充分利用新闻、“苏州卫监”公众号、视频号、工作室等现有媒体渠道,曝光医疗美容执法案件或典型案例,形成正面舆论引导,提升消费者辨识能力,提高公众对医美的了解,鼓励消费者选择正规医疗美容机构接受医疗美容服务。同时,加强对医疗美容机构的培训指导工作,利用“网上卫监”平台开展依法执业线上培训,共计160户次,极大提升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守法意识。 下一步,我委将认真采纳您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加强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和医疗美容专业监管工作。 1.根据国家级和省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设立情况,结合我市医疗质量管理工作需要,适时启动皮肤美容、院前急救、门诊等专业质控中心遴选工作。 2.指导苏大附二院充分发挥自身优势,集合医学会等优质资源,深入开展医疗美容质控管理工作,在皮肤美容专业质控中心成立前,通过设置美容外科、皮肤美容等亚专业质控中心等方式,强化质控能力,规范医疗美容诊疗水平。我委将继续按照《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依托质控中心开展美容主诊医师的专业培训或进修培训,规范医疗美容技术操作规程,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能力水平。 3.积极探索医疗美容机构风险分类管理、信用分级管理新机制,持续落实约谈制度、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双记分管理以及红黑名单制度,构建“一处受罚,处处受限”的监督与信用联合惩戒机制。 4.继续配合有关部门工作安排,开展医疗美容行业相关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并通过电视剧、综艺节目、短视频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传递健康向上的爱美理念。 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5月30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