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 议 人: | 蒋艳 | 建 议 号: | 278 |
标 题: | 关于解决企业操作工招聘难、成本高的建议 | ||
| 建议内容: | 作为一家制造型的民营上市公司高管,深感这几年的企业操作工招聘异常困难,招人难、流动性高、招聘成本高,给企业造成一定的压力。
就制造业而言,招聘操作工的渠道一般有三个:一是企业自行通过劳务市场、网站等自主招聘;二是通过校企合作招聘;三是通过劳务中介。用工模式上来说,主要有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工和劳务中介公司提供的劳务小时工两种。由于我们公司产品种类繁多,生产工艺复杂,产品技术质量标准较高,对员工技能要求也比较高另外,随着公司的业务拓展,未来也需要更多的操作工来保证生产,公司就要求员工能长期、稳定在公司工作,和公司一起成长,所以公司就希望招聘正式工来满足公司的用工需求。
我司在2022年度实际工作中,发现以下问题:
1.由于劳务中介公司集中了大量的操作工人力资源,造成人力资源市场自主招聘的人力越来越少,2022年度我司自招的操作工人数占总计招聘人数的比例只有29%,通过劳务中介代招聘的人数达到71%,为此公司前三季度向劳务中介公司支付的代招聘费用就超100万元,而且这部分代招聘员工的留存率也仅仅只达到40%,一方面增加了企业的招聘成本,另一方面也让企业增加了培训费用、质量成本等隐型成本。
2.不同用工模式的员工实际每月拿到手的薪资不同:公司录用正式工,因为规范缴纳五险一金,所以对于员工来说,其收入扣除代扣代缴的社保公积金及个人所得税后,实际到手的收入吸引力不及劳务中介公司,从而引发员工宁愿做小时工,而不愿意成为公司的正式工。按我司2022年4月的统计数据来说:公司承担的正式工人均用工成本为7059元/月,而员工到手工资为5104元/月;公司承担的小时工人均用工成本为7203元/月,而小时工人均到手工资为6440元/月。而且每年春节前后,公司也给予员工一定的额外留任奖励,例如:公司今年春节就将给全勤操作工给予3000元/人留任敬业奖,按60%的留任率来预测就将额外支出270万元,以防范员工流失。
3.不同企业由于自身业务情况的不同,或产品淡旺季的不同,造成操作工资源往往出现短期的紧缺或过剩,会出现在同一期间内:有企业招不到人而发愁,也有企业为上四休三也得支付工资而发愁。
以上问题表面来说,可能是一家企业的问题,影响的是企业用工成本的上升,给企业发展造成一定的影响;深层次分析,劳务中介公司可能出现的垄断、侵害劳动者权益等行为,长远考虑,将使一部分人员由于没有社保的保障,达到退休年龄后,生活没有基本保障,将可能给社会、政府造成一定的压力。
我的建议如下:
1.规范对劳务中介公司的管理,建立起健康、合法、良性竞争的劳务中介市场,使劳务中介公司充分发挥其人力资源整合、派工灵活的优势,成为企业用工的有效补充,能真正助力企业降低用工成本。
2.由相关职能部门主导建立企业用工共享互助的网络平台,制定一定的规则,在合法前提下,让辖区内企业将自己的短期用工需求和短期闲置劳工资源共享到平台,企业与企业之间自行对接,实现人力资源的短期“拆借”,以降低公司成本,实现双赢。
3.进一步扩大技校、职校专业人才的培养规模,同时,相关职能部门多组织与与中西部人口大省的各职业院校交流合作活动,进行产教合作,以壮大我们苏州产业工人的队伍,满足苏州经济发展的长远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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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单位: | 主办 |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 协办 | 苏州市教育局;苏州市创元(集团)有限公司; | ||
| 办理期限: | 3个月 | 答复时间: | 2023-05-30 10:28 |
| 办理类型: | A:已经解决 | ||
| 答复内容: |
蒋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企业操作工招聘难、成本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人力资源是企业发展极为重要的“动力性”资源,企业特别是制造业企业无论是成长还是发展都离不开人才和人力支撑。当前,伴随劳动年龄人口逐步减少(根据国新办发布信息显示预计“十四五”期间全国将减少3500万劳动年龄人口),城市间人力资源竞争成为新常态,就地就近就业、灵活就业、平台就业成为新趋势,用工来源更为趋紧,用工相对短缺已成常态。作为制造业大市的苏州,用工环境、薪资福利等比较优势减弱等因素也增加了招工的难度。 近年来,在苏州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苏州人社、教育等部门为广大企业发展提供了一系列精准用工服务,助力企业缓解用工难题。2022年各级人社部门累计服务重点企业12000余家,帮助解决用工13.37万人。开展与安徽、河南、陕西、云南、贵州、四川等劳务大省深入对接,近两年累计组织跨地区有序对接交流276次,新增劳务协作基地209个、校企合作基地232个,多渠道引进劳动力超过50万人。优化人力资源市场环境,通过“利剑行动”等专项执法行动,检查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用工单位11193户,责令改正911家,关闭非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530家。 一、已经开展的重点工作 (一)开展用工需求调查掌握情况。依托当前建立的就业形势分析、失业动态监测、重点贸易企业监测、用工调查等调查分析体系,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监测跟踪,及时掌握疫情冲击、贸易形势变化等对我市企业产生的影响。春节后开展了四期返岗率跟踪调查,涉及全市160家重点企业,元宵节后(2月8日)全市调查企业开工率100%,开工企业返岗率96.95%。 (二)开展“访企问需”活动精准服务。建立重点企业人社领导挂钩服务制度,由市局领导定点挂钩10个板块,定点联系辖区龙头企业,常态化挂钩走访50家重点企业,深入一线了解发展实情,切实帮助解决实际问题。截至目前,已走访企业46家,登记企业反馈的社保查询、高层次人才引进等问题87个,已解决83个,企业答复满意率达百分之百。2023年全市已累计联系服务企业6827家,通过多种渠道为企业解决用工5680人。 (三)开展赴外招聘劳务合作开拓资源。通过跨地区人力资源服务和劳务协作交流机制,不断拓宽对接半径,加快推进与安徽、河南、陕西、山西、江西、湖北、贵州、云南等中西部劳务输出大省对接,为企业提供与中西部劳动力输出大省建立合作的机会。今年春节后第一时间免费组织招工需求较大的企业,赴河南信阳、安徽阜阳、湖南娄底等外省市劳务输出地开展招聘活动。春节前后安排46条线路,组织671家企业赴云南、重庆、山西等13个省份开展劳务协作,举办招聘会132场提供岗位5.57万人口。 (四)开展政校企合作对接活动搭建平台。通过加快推进与中西部劳务输出大省对接,搭建企业与输出地的校企合作平台,不断深化校企合作模式,2020-2021年完成“就业创业首选城市”两年新增100家校企深度合作的目标。2022年11月,召开政校企合作融合发展推进会,打通政校企一体的人力资源服务链,打造跨区域人力资源合作“生态圈”,来自全国17个省、43个市的100所职业(技工)院校和838家苏州企业进行了线上对接。 (五)开展免费送课入企公益活动提供指导。积极加强用工指导公益服务,苏州市就管中心连续多年开展“免费送课入企”公益活动项目,深受企业欢迎和好评。在2022年“职业指导送企业”公益服务项目中,对目标企业进行了需求调研,深度了解企业用工需求及员工个人发展需求,从而形成定制化、精细化、落地化的项目设计,对五家企业员工及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开展了九场专题培训,涉及各类管理层和普通层的员工400多人次。 (六)开展一系列人力资源市场整治行动。针对“黑中介”、擅自从事网络招聘的组织或个人较活跃地区开展多轮次、高频率的专项整治行动,2022年以来组织集中整治专项行动473轮次。针对社会影响大、劳动者反映强烈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劳务派遣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开展重点执法行动。全市目前已建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全员信息登记平台8个,对15.04万名职工入(离)职人员信息在线登记、动态监管人员进出情况。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针对企业招聘难、成本高的问题,全市各级职能部门将立足苏州用工大市实际,切实增强企业用工服务精准性和城市公共服务实效性,引导企业发挥用工主体作用,助力企业缓解招用工难题。 (一)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供给服务。创新服务举措,拓展服务半径,努力实现用工服务全覆盖。通过强化国有人力资源公司招聘服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余缺调剂和企业用工服务联盟等举措助力企业缓解用工难题。评选苏州市“人力资源服务零距离”品牌突出贡献奖机构,引导和规范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经营、争先创优,支持和鼓励机构为我市规模输送稳定劳动力。 (二)进一步拓展人力资源合作渠道。通过完善健全跨地区人力资源服务交流协作机制,整合政校企多方面资源,更加有效实现企业用工服务资源优化再配置。掌握企业用工实际需求,通过搭建线上线下“双线”招聘平台,降低企业招聘成本,通过构建更多的劳务协作基地,为企业引人用人打造“蓄水池”。 (三)进一步完善推广公共招聘平台。完善公共服务招聘服务平台,大力宣传推广,推动企业积极参与和使用。重点打造“苏州人才网”数字化平台,积极探索发展“苏州零工平台”,整合贯通线上和线下一体化数字人才服务平台。与人社部下属中全人才成立人力资源协同发展合作中心,协同联动全国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多城市人才集团共同建设“产业聚人才、人才引项目、智力转化、项目合作、招才引智”一体的资源共享平台。 (四)进一步引导企业健全留人机制。加强用工指导服务,为企业提供政策咨询,引导企业从完善自身出发,通过改善用工环境、加强文化建设、加深人文关怀、提高福利待遇、完善晋升通道等途径,健全留人机制,增强员工归属感,破除“潮汐式”用工困局。树立劳动者正确的就业观念,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提升自身技能,实现更稳定就业。 (五)进一步鼓励企业加快人才引育。积极完善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学校主动的校企合作运行机制,颁布实施省内首个校企合作规范性文件《苏州市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办法》,从制度层面引导和规范校企合作行为。积极引导和鼓励苏州企业与中西部职业院校开展深度合作,举办百校千企校企融合发展大会,为苏州企业创造更多的技能人才招引机会。 (六)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和执法力度。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机制,突出劳务派遣信用等级评价分类监管,加大相关企业社保稽核力度,进一步提高“双随机”的精准性和有效性,有序推进日常巡查检查工作。提高案件查处精准率,重点办理一批社会影响大、劳动者反映强烈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违法违规典型案件。持续开展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常态化治理,构建日常监管与集中整治相结合的工作格局。 蒋艳委员,您的宝贵建议,进一步拓宽了我们关于企业用工的工作思路,为我们下一步完善和创新工作提供了有益思考,我们将充分汲取并融入到工作实际中。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市企业用工工作的大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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