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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5.关于发挥长三角合作园区优势,推进科技服务协调发展的建议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3-09-24 18:10 浏览
建 议 人:
袁方
建 议 号:
385

标 题:

关于发挥长三角合作园区优势,推进科技服务协调发展的建议

建议内容: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深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鼓励东部地区加快推进现代化,形成高水平和高质量的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新格局。对于长三角一体化战略下的苏州坐标,苏州市委书记曹路宝表示:长三角是我国发展水平最高、开放程度最高、对接国际市场最好、服务国内市场能力最强的区域,要深度融入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国家战略和我省区域协调发展布局。   在长三角一体化区域协同创新方面,苏州目前正在推进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认真落实南北挂钩、跨江融合、苏锡常都市圈建设等任务,合作共建苏州宿迁工业园区、中新苏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同时谋划与阜阳市、信阳市开展支援与共建工作。苏州已经不再是一座节点城市,而是日益成为长三角重要的区域枢纽中心城市。我们要深刻认识到这一重大变化,扛起更大责任担当,不断增强对周边区域的辐射带动能力。

  综上所述,通过对苏州宿迁工业园区、中新苏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合作园区的发改、科技、招商等部门及部分产业项目调研,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科技服务协同创新尚未形成跨区域联动机制   由于三省一市各自有创新体系、规划及政策,因此区域科技创新体系非均衡性、非共享性及排他性特征明显,区域科技创新政策受限于行政区划限制和既有的利益格局,存在政策协调不充分、对接不广泛等问题,跨区域协同机制不健全。   二、科技服务协同创新要素跨区域流通不畅   长三角地区在科技创新要素与创新资源的跨区域细分与配置已具备一定基础,但尚未形成高效与成熟的区域协同创新网络,从而导致人才、技术、设备、资本等要素流动渠道缺乏,跨区域资源配置困难,制约了区域一体化创新合作效率和创新能力提升。   三、科技服务协同创新体系同质化竞争严重   长三角区域城市各自谋划创新体系,功能定位趋同,不同城市之间创新体系在工作内容、工作重点、工作机制等方面缺乏互补性,彼此同质竞争,拼资源、拼政策、拼成本、拼服务,各自的优势与特色得不到发挥,制约了科技创新资源的效率,难以集中有限的科技资源,捏紧跨区域的“拳头”去攻克和服务重大项目落地和科研攻关。

  针对以上问题,建议以长三角合作共建项目为基础,充分发挥合作园区在跨区域科技创新方面的先锋引领作用,推广科技服务协同创新的苏州经验。   一、推动建设科技服务跨区域合作协调机制   长三角地区各自制定了科技创新体系的战略、规划及政策,区域创新体系非均衡性、非共享性及排他性特征明显。建议以合作园区所在地市的发改、科技等部门为牵头单位,发起建立长三角科技服务协同创新议事机构及相应的工作机制,以此为基础统筹安排跨区域科技创新工作,打造合作共赢机制,整体推进长三角城市科技服务协同发展。   二、借鉴“企服中心”等科技服务模式促进跨区域要素互通   认真落实长三角一体化等国家战略,参与长三角科技创新服务战略联盟建设,共享信息资源,共创特色品牌,共育人才队伍,共促产业升级,打造区域一体化科技服务格局。例如中新苏滁高新区借鉴引进“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模式,成功举办了“2022年首届中新苏滁高新区创新创业大赛”,吸引了长三角地区100多个项目参赛,通过借鉴园区企服中心运作经验,为本地科技企业创新赋能,直接促进创新要素跨区域互通。建议将类似科技服务模式推广至苏州其它合作园区,主动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进程,构建科技服务融合发展生态。   三、打造“科创飞地+科技园+孵化器+产业基金”的科技服务合作载体   采取政府引导与市场推动相结合的方式,本着“优势互补、协同创新、共同发展”的原则,提升企业资源集聚与利用能力、科研攻关与联动能力、人才引培与共享能力、产业培育与协同发展能力。为科创企业跨区域发展和市场拓展打造合作载体,引导和帮助产业有序“引进来”“走出去”双向互动,形成研发总部在苏州,产业化在合作园区的发展格局。例如苏州宿迁“科创飞地”—苏宿科创之窗在园区的设立,推动了苏州与宿迁产业链创新链双向融合,努力形成“项目孵化在苏州、成果转化在宿迁”的生动局面,打造双赢“科创飞地”。建议将共建“科创飞地+科技园+孵化器+产业基金”等模式推广至苏州其它合作园区,推进科技创新体系协同发展,不断增强苏州对长三角区域的辐射带动能力。

承办单位:
主办苏州市科学技术局
协办
办理期限:3个月答复时间:2023-06-01 17:18
办理类型:A:已经解决
答复内容:袁方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发挥长三角合作园区优势,推进科技服务协调发展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自2020年12月,苏锡常三市科技部门签署《构建区域创新共同体框架协议书》以来,我局持续深化与无锡市等长三角区域城市的科技合作交流工作。
一是推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加快建设苏州市研发资源共享服务平台,目前已集聚上海光源大科学装置、复旦大学专用集成电路与系统国家重点实验室、纳米真空互联实验站等高端科研设施在内的仪器设备54970台套、原值405亿元,提供各项服务24800余项。其中,无锡市入库机构31家,大型科学仪器设施481台套,原值5494万元。
二是合作开展技术转移人才培养。依托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苏南中心,与无锡市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合作,通过联合培养的方式,在无锡开展技术经纪人培培训活动,为无锡培养技术经纪人284名。截止到目前,人才基地苏南中心通过板块联动、区域合作,为我市及上海、无锡、成都、广州等全国其他城市共计培养技术经纪人3400多名。
三是联合开展一体化发展研究。在省科技厅领导下。苏锡两地科技部门共同推动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联合研究环太湖科创圈建设。今年,我局牵头起草《共建环太湖科技创新圈合作协议》,并向已向环太湖科创圈两区五市科技部门征求意见,拟于下半年举办环太湖科创圈科技合作大会。
下一步,我局将与无锡科技局部门以加强环太湖区域高质量一体化发展为主线,围绕产业科技创新协同、构建区域创新共同体、推动创新资源协同等工作加强苏锡合作,共同打造区域合作标杆。
一是推进创新载体协同发展。共同支持国家生物药创新技术创新中心、国家第三代半导体技术创新中心、长三角先进材料研究院、姑苏实验室、深海技术科学太湖实验室、江苏集萃集成电路应用技术创新中心、无锡超算中心等两地重大创新载体平台联动发展,加强资源共享和务实合作。
二是提升产业自主创新能力。支持两地创新型骨干企业牵头发起共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支持两地高校、科研机构、创新型龙头企业与苏州市产业技术研究院加强形式多样的合作,共同组织实施科研攻关项目,推动一批技术含量高、产业带动性强的重大科技项目取得突破。
三是深化产学研合作对接。深化两地经常性、多领域、多层次科技合作与交流,共同举办产学研对接交流活动。组织开展科技企业孵化器“走出去”、“引进来”,开展“科技行”走进江南大学等活动,支持两地企业与高校院所开展产学研项目合作,加速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5月31日   


联系人姓名:殷立
联系电话:65241023
抄    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