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 议 人: | 沈园 | 建 议 号: | 331 |
标 题: | 关于推进苏州市集体经济相对薄弱村转化发展的建议 | ||
| 建议内容: | 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探索建立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服务体系,探索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路径”。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苏州是中国农村改革的“前沿阵地”,多年来进行了大量的实践,累积了许多的经验。围绕共同富裕目标,推动全市村级集体经济均衡发展,自上世纪80年代末开始至今,苏州先后开展了10轮集体经济相对薄弱村(以下简称相对薄弱村)帮扶工作,有效提高了村级集体经济实力,缩小了村庄发展差距。2022年10月,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苏州市农民收入倍增计划实施方案》,聚焦“促进就业创业、增加工资性收入,发展乡村产业、增加经营性收入,深化农村改革、增加财产性收入,加强政策扶持、增加转移性收入”等四个方面明确了25条具体富民举措,提出到2030年全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2020年翻一番,2025年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比缩小到1.8以内。但2021年苏州市城乡居民收入比为1.853:1,以城乡、区域、群体间发展不平衡为特点的相对薄弱现象依然存在。缓解相对贫困难题、促进相对薄弱村转化,成为苏州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迈向更高水平发展时期的新任务。 苏州在精准帮扶消薄、盘活集体资产、深化三产融合、美化人居环境等方面不断探索创新,做大做强集体经济,实施美丽乡村建设,高水平推动村强民富环境美,取得了明显的工作成效。但在推进相对薄弱村转化、巩固发展成果的过程中还面临着一些障碍。(一)地理区位受限导致土地要素紧缺。部分相对薄弱村地理区位较为偏僻,历史上农村工业化程度相对较低,留存至今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有限。另一方面,相对薄弱村与生态敏感区分布高度一致,土地使用类型受到限制,使得集体经济收入下降,与其他地区的差距逐渐拉大。(二)产业动力不足导致村级增收缓慢。许多相对薄弱村的一二三产业结构比例失调,大多仍以传统农业为主,农业农村现代化水平低,农业基础设施落后,缺少吸引工商企业投资发展的动力,这又使得农业生产链条短、土地生产效率低等现状无法改善。(三)公共事业发展导致支出负担过重。在城乡一体化发展、新农村建设过程中,村级组织的职能在不断的改革中增加了新的管理内容,刚性支出呈现明显的增加趋势。公共服务事业的资金占用使得在提升集体经济产出收益方面的相关投入不足,这对相对薄弱村的持续发展是不利的。(四)老人化、“空心村”导致内生发展动力缺乏。随着农民转为居民,或者外出打工,很多乡村成为人口稀少的“空心村”,相对薄弱村尤甚。因离土农民从事非农化生产,其收入与土地割裂,对乡村建设发展缺少关心;而留守村民因为年龄的关系一般已经不再从事农业生产,参与村务管理的积极性也不高。 针对目前苏州市集体经济相对薄弱村发展面临的主要障碍,经过详细调研后提出加快推进相对薄弱村转化与后续发展的相关建议:(1)要加快推进农村基层人才队伍建设。着力打造一支过硬的农村干部队伍,完善农村实用性人才培育机制,厚植人才发展生态、建强服务阵地,实行更加积极、开放、有效的人才政策。(2)要加快推进农业生产组织结构优化。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优化农业种植结构;以科技创新为动力,优化农业生产结构;以产业融合为目标,优化农业组织结构;以多元业态为方向,优化农业发展结构。(3)要加快推进特色产业引领乡村振兴。制定实施相对薄弱村特色产业规划,合理确定产业发展方向、重点和规模以提高其持续性和有效性,同步探索建立与乡村振兴相衔接的农村低收入群体差异化帮扶机制。(4)要加快推进政策资源支持保障措施。制定和出台有利于相对薄弱村发展的政策,优先在土地、基建和金融等方面给予更多的支持,提升相对薄弱村集聚要素资源的吸引力,给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提供更大的空间。 | ||
承办单位: | 主办 | 苏州市农业农村局 | |
| 协办 | |||
| 办理期限: | 3个月 | 答复时间: | 2023-05-25 15:44 |
| 办理类型: | A:已经解决 | ||
| 答复内容: | 对市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 第331号提案的答复 沈园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推进苏州市集体经济相对薄弱村转化发展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围绕“到2022年全市所有行政村集体经济年可支配收入达到400万元且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200元”目标,苏州市开展了集体经济相对薄弱村巩固提升工作。到2022年底,50个集体经济相对薄弱村村均年可支配收入达到649.56万元,人均2394.7元,圆满完成既定目标任务,村级集体经济实力明显增强,均衡发展水平明显提升。 一、 统筹部署协调推进。 市级出台《关于做好集体经济相对薄弱村巩固提升工作的通知》(苏市委农发〔2021〕5号),强化主体责任,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市级财政每年安排扶持资金5000万元,重点支持苏州市级薄弱村载体项目建设。开展薄弱村挂钩结对,市级层面组织50个机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挂钩联系50个薄弱村,两年共为薄弱村办实事330件。持续推进村第一书记选派工作,市级选派20名第一书记驻村帮扶,苏州市委办印发《关于激励关爱重点乡村驻村第一书记助推苏州农业农村现代化走在前列的八条举措》。 二、 多措并举拓宽路径 各地积极探索壮大村级财力路径。一是抱团联合发展。两年来,全市55个富民载体项目中34个项目是抱团项目,占比61.8%。张家港市通过广泛开展村村联合、村镇联合和村企联合,突破资源资金限制,实现了跨村、跨镇、跨市、跨苏州大市四步走的异地发展;太仓市沙溪镇20个村共同出资组建村级抱团发展平台,吸收三个薄弱村的帮扶资金共计2210万元,带动三个薄弱村年增收176.8万元;吴江区组建区级扶持经济薄弱村转化平台,年分配资金约2900万元,直接为村级经济注入“新鲜血液”。二是用好资源禀赋。吴江区银杏村把握自身特色资源禀赋,开辟400亩蔬菜基地,打造700亩高标准农业示范基地,在短短一年多的时间里实现了农业转型升级、百姓增收致富;太仓市虹桥村依托自身5200多亩优质稻田的资源优势,大力宣传“仓虹米业”,积极推进稻虾生态绿色种养,以农业产业带动经济发展。三是盘活闲置资源。常熟市双浜村与常熟一能科技产业园有限公司签订载体项目协议,以5.67亩村集体存量低效建设用地作价出资(入股),项目预计亩均税收不低于50万元,年化收益率不低于8%;吴中区双湾村蠡墅精品民宿盘活老旧空置集体资产,带动古周巷民宿片区发展,年租金收益约30万元。 三、 聚焦民生强化保障 为有效解决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难题,2021至2022年,对上一轮100个和本轮50个相对薄弱村村民实施“苏扶保”综合保险试点,精准解决困难群众的医疗费用负担,实现了由对集体经济的帮扶向薄弱村村民健康保障延伸,切实增强了农民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惠及村民40万人,赔付1790人次,赔付金额1260.85万元,赔付率为70.37%。探索开展乡村公益医疗互助试点,全市14个乡镇共42.79万农民参与。从2021年7月启动补助以来,共补助15221人次,补助金额2103.34万元,住院群众医疗负担平均减轻14.71%以上。 但是,在推进薄弱村转化中仍面临着一些障碍,下一步,我们将立足新发展阶段,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切实推进强村富民上新台阶。 一、 坚持因村施策 改变原先仅以可支配收入来划分薄弱村的帮扶模式,充分考虑各村的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因地制宜,分类帮促。以农业资源相对丰富、自然禀赋相对深厚、集体经济相对薄弱等条件认定乡村振兴重点帮促村,立足实际,一村一策,不断壮大村级财力。积极引导具有地理区位优势的重点帮促村抱团发展,在城镇规划区、综合开发区等地段参与政府投资的各类优质项目建设,增加集体收入。鼓励自然禀赋相对深厚的重点帮促村做优乡村休闲旅游农业,拓展乡村多种功能,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充分发挥农业资源突出的重点帮促村的产业优势,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延长产业链,提升农业生产综合效益。 二、 注重开源节流 坚持一手抓“开源”,一手抓“节流”和“增效”。借助农村“三资”监管平台,加强对现有租赁、承包项目的梳理,完善集体资产竞争交易机制,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财产权益。积极探索人居环境整治长效管护机制,通过“清单制”“积分制”管理,加快推动和发挥广大群众在长效管理中的主体地位和主人翁作用,增强群众参与自治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合理控减村级非生产性支出,遏制村级支出过快增长势头。 三、 加大政策保障 一是优先安排基础设施建设。各地组织实施的美丽乡村、幸福河湖、村道改善、农业基础设施和农文旅融合发展等项目,计划安排和资金补助优先向重点帮促村倾斜。各地在推进乡村振兴示范片区建设时,优先把重点帮促村纳入规划发展核心范围。各地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部分优先支持重点帮促村发展。二是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推广银行业保险业服务乡村振兴试点经验,推动涉农银行在重点帮促村开展“整村授信”“信用村建设”活动,为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户提供利率优惠的信贷产品,推出特色金融产品支持返乡创业、农村电商、涉农产业链和特色农业发展。三是加强专业人才培育。完善农村实用性人才培育机制,按照农业专业类、能工巧匠类、文化传承类、乡村治理类姑苏乡土人才培育要求,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累计培养集聚600名左右市级优秀乡土人才。充分发挥省级“百名示范书记”示范引领作用,由市级统筹安排,每年组织重点帮促村党组织书记分赴“百名示范书记”所在村跟岗学习,不断提升重点帮促村村书记管理水平。
苏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5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人姓名:徐玛丽 联 系 电话:0512-6525012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