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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8.关于以智能物联网技术提升我市社会治理效能的建议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3-09-24 18:10 浏览
建 议 人:
胡伏原
建 议 号:
448

标 题:

关于以智能物联网技术提升我市社会治理效能的建议

建议内容: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完善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的基层治理平台”。智能物联网技术的应用,提升了我市社会治理的数字化、智能化水平。与此同时,数字技术系统与治理业务系统之间仍普遍存在“技术不懂治理、治理不懂业务”的脱嵌问题,影响了智能物联网对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赋能效果。应注重人物交互、术业融合、数算结合、统服融通,以智能物联网技术赋能社会治理,不断提升我市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目前我市社会治理中智能物联网技术的主要应用在四个方面:(一)城乡社会治安。一是密织天网,完善治安防控。新一代的“天网工程”“雪亮工程”采用了无线传感器作为数据采集,突破以往单一的视频采集方式,通过云计算、大数据技术提供异构数据融合和分布式管理,将终端采集数据按需发往监控平台进行及时分析与汇总,借助物联网监控手段及数据系统的多级管理,实现指挥统一、反应及时、作战有效。二是重点领域强化智慧感知、预警分析。苏州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挥平台中的扫黑除恶模块,运用自然语言识别技术(NLP)分析对举报信息中的要素情节进行分析,实现线索、案件、警情、机构、人员的关联分析,建立全方位的监测预警机制,提升扫黑除恶案件办案效率。(二)智慧社区建设。一是平安小区建设。通过运动目标检测,结合粒子滤波等多种跟踪算法结果,实现对小区内的可疑目标的精准跟踪。如苏州高新区枫舟苑小区通过门禁对空巢老人出入情况进行感知,对超过72小时未出门或出门违规的空巢老人进行预警,预警信息推送给网格员进行走访核实。二是智慧物业管理。通过感知、汇总、分析包括烟感、温控、视频、图像等数据,对小区物业管理中的水、电、车、人、物、房等重点事项进行实时监控,降低损耗、预防风险。三是社区综合治理。苏州少数社区探索建设基于物联网的数字社区服务平台,借助感知层成千上万个前端传感器,将居民家庭中的智能家居系统、社区的物联系统和服务整合在一起,使社区管理者、居民和各种智能系统形成的信息交互,开辟了数字时代的社区管理新模式。(三)基层应急管理。一是疫情防控处置。在新冠肺炎疫情中,苏州各地充分利用物联网等技术,加强流调溯源和社会面防控,综合采用北斗、3S等信息采集方式,实时获取重点区域静动态人员性别、年龄、来源地分布情况和重点部位实时画面,实时监控重要点位的人流态势,结合疫情防控数据自动生成专题预警指令,精准调度网格员现场处置。二是安全风险排查。如针对行动不便人群的居室消防安全问题,姑苏区已在老人家中、残障人士家庭共安装部分探测器,同时接入智慧消防安全监控中心。(四)基层社会善治。一是通过以人统获取社情民意。网格员通过智能互联网应用层的移动智能终端上报在社区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城乡居民通过12345或“随手拍”等平台应用来反映问题、表达诉求,信息传输至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平台,平台感知数据后进行智能分析后派单处置。二是通过以传感器为中心的感知系统完善治理。疫情期间通过手机定位确定密接和次密接人群,小区通过视频监控数据进一步优化垃圾分类收集点位和时间段,基层政府通过全员核酸检测记录来确定属地人口基数、流动、居住等情况等等,都是基于物联网传感器感知系统的基层治理优化。三是矛盾纠纷排查。通过对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网格化管理、信访等平台中矛盾纠纷类事件的数据分析,可以发掘社区矛盾热点、社区安全风险点、居民服务需求点,避免突发群体性事件发生,为完善社区善治提供方向。为中心的感知系统获取社情民意。网格员通过智能互联网应用层的移动智能终端上报在社区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城乡居民通过12345或“随手拍”等平台应用来反映问题、表达诉求,信息传输至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平台,平台感知数据后进行智能分析后派单处置。二是通过以传感器为中心的感知系统完善治理。疫情期间通过手机定位确定密接和次密接人群,小区通过视频监控数据进一步优化垃圾分类收集点位和时间段,基层政府通过全员核酸检测记录来确定属地人口基数、流动、居住等情况等等,都是基于物联网传感器感知系统的基层治理优化。三是矛盾纠纷排查。通过对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网格化管理、信访等平台中矛盾纠纷类事件的数据分析,可以发掘社区矛盾热点、社区安全风险点、居民服务需求点,避免突发群体性事件发生,为完善社区善治提供方向。

  目前我市社会治理中智能物联网技术应用上存在四个问题:(一)物的管理较强,人的管理偏弱。一是对物的有效感知提升了灾害事故应急能力。通过物联网感知层全方位、全领域、全类型的传感设备,各地实现了大到灾害预警、环境监测、危险品监控等方面,小到社区车库无人化管理、垃圾分类收集等方面的精准感知、智能传递、监测预警。苏州部分小区电梯内安装监控传感器,如发现电瓶车进入便自动告警并暂停电梯使用功能。二是对人的流动性管理局限于被动感知。目前看,在社会治安、社区管理、矛盾调处等各个领域,物联网应用主要是在感知层力求全方面监控,感知数据常态化存储,数据信息按管理需求调取使用。被动感知能够满足常态治理需求,但无法实现突发事件的监测预警;能够基本满足社会管控需求,但无法主动满足城乡居民的服务需求。如小区内虽然安装了视频监控,物业服务点也有大屏显示,但对监控到的车辆碰擦、物品盗窃、居民争吵等情况只做到常态存储,只是在人工处置时作为佐证材料使用。(二)社会管控较强,基层服务偏弱。一是有效管控是社会治理数字化的首要目的。基层社会治安通过天网工程、雪亮工程加强了城乡重点区域的全面监控。城市治理通过各类传感器对城市中的各类部件、事件进行监测预警。智慧社区通过技防系统加强小区安防、水电煤气管控和区内道路管控。社会治理领域对数字技术的应用,几乎都以监测管控为第一动机。二是社会治理理念管控有余。社会治理职责由政法委领导,具体负责的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或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由综治、信访、司法、公安、民政等部门协同建设。组织体制、工作机制、治理思路等各方面存有显著的“维稳”“管控”路径依赖,在实践中以维稳代替服务、以矛盾调处代替服务供给的情况普遍存在。三是社会服务需求获取能力不强。现有社会治理平台重在于对个人(聚众)行为的发现而不是对其观念意识的挖掘;虽然可以进行舆情监控,但大多数人有意或无意地保持沉默,持少数意见的人则更大声、更频繁地表达。这就造成既有社会治理平台难以准确地把握城乡居民的服务需求。(三)技术系统与业务系统融合不足。一是技术团队对治理业务不熟悉。技术团队主要靠需求调研方式来了解社会治理业务,但调研过程中主要考虑的是党政部门意见,社区、社会组织、城乡居民等社会治理系统服务对象意见未能反映。物联网感知、传输、分析、应用等技术层级往往还会拆分后交由不同技术方来开发运维,对社会治理的理解不同、技术水平参差不齐的情况较多。如苏州姑苏区“惠姑苏”平台技术方包括苏州广电、胥瓷科技等多家公司,开发运维过程中的沟通协调成本巨大。二是社会治理主体缺乏数字技术素养。尽管言必称“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区块链”,但社会治理工作人员对数字治理的认识普遍处于业务信息化阶段,对物联网等数字技术在社会治理中的价值、原理、场景、技术环节等知之甚少,尚未认识到数据对精细化管理、精准化服务、智能化决策的价值。三是社会治理数字化机制不畅。区县都成立了大数据局,但由于缺乏业务抓手,大数据在收集数据时经常会遇到各部门“收集这些数据干什么”之类的问题,数据要素的价值因部门壁垒无法形成。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各地设立了市-区(县)-街道(镇)三级“市域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整合了网格、城管、环卫、12345等相关部门的职能,实行社会治理的一体化运作。目前看,原先的数字城管中心、网格化管理中心及其下属区(县)、街道(镇)两级分中心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如何业务对接、事件如何上报、工单如何分派、指令如何流转、执行如何追溯、结果如何处置等问题,与公安、文旅、卫健、环保等外部部门间的数据共享、业务对接等问题,依然存在不少不畅之处,缺少制度机制保障。(四)数据集成共享与智能运算较弱。一是物联网感知层、网络层、应用层数据传输存在障碍。物联网技术的智能化发展提升了传感器感知数据的智能处理能力,但由于不同领域设备数据的技术标准不同,限制了物联网技术系统三个技术层间数据传递的通畅度。如各板块政府开发的有“惠姑苏”“住枫桥”“胥有您”等平台,市场开发的有“智慧苏州”“无线苏州”等平台,各平台数据标准各有差异、技术语言各有章法,很难在“苏周到”上实现集成。二是不同领域物联网感知数据未能集成。受制于“碎片化”社会治理管理体制机制,不同部门的感知数据无法在社会治理中台集成共享,数据重复采集、数据孤岛、信息烟囱等情况普遍存在。如各地基层街道、镇政府在无法获得公安部门数据的情况下,只能组织网格员采集人口、房屋等数据,而且出现“数据不一致、不知以哪个为准”的情况。三是数据智能运算能力不足。随着物联网技术的发展,智能感知、网络互联等智能化水平较高,但数据汇总至中台后的大数据运算尚且不足,基于算力的风险预警、服务供给、辅助决策等功能还没充分实现。

  针对我市社会治理中智能物联网技术应用上存在的四个问题,建议系统开展四个方面工作:(一)发展“人-物”交互的应用体系。一是提升“物”的监测预警能力。以安全事故应急管理为例,要升级智能感知设备,构建涵盖事前预警、事中处置、事后备查的服务型智能物联网监测预警平台,实现主动监管与实时监测相结合。完善物联网技术信息处理层中的图像处理、语音分析、文本提取、情绪分析等方面架构和应用,在监测预警平台中引入应急预案数据库,实现对社会潜在危机和风险预见的多重保障。二是提升“人”的感知处置能力。将人的体征和轨迹、物体状态和位置、网络文本和影像等作为泛在传感器,通过智能物联网、公共服务网和社会治理网数据融合,感知基层社会运行状态、了解居民需求、发现社会管理规律。三是精准识别“人与人”关系中的治理问题和服务需求。注重社会治理、公共服务和纠纷调解等平台数据共享和智能分析,构造一体化智能服务物联网系统。一般而言,同质性纠纷越多,社会潜在风险越高;同类型需求越多,该类社会服务缺失越严重。(二)建立“术-业”融合的治理体制。一是要组建“一网统管”工作专班。在“一网统管”的整体框架下推进社会治理的数字化、智能化,组建政府主导、企业参与的工作专班,双方并非简单的甲乙方关系,而是目标一致、任务共担、信息同频、进度同步、能力互补、协同推进的关系,在专班工作机制中实现“治理主体懂技术,技术开发懂治理”。政府侧由党政主要领导及相关委办局负责人组成。企业侧由项目总牵头实施方及相关生态合作伙伴负责人组成。二是提升社会治理主体的数字技术素养。提升“一把手”的数字素养,在综合考核中加强“一网统管”等内容的考核,引进、遴选一批有激情、善学习、肯思考、懂技术的干部,组建一支具有技术与治理综合素质的“数据官”队伍。通过培训、讲座、论坛、调研等形式,提升社会治理部门工作人员对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的科学认识。三是完善社会数字治理工作机制。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与城管、网格、12345等业务关联部门和民政、司法、应急、住建等协同部门,构建市-区(县)-街道(镇)三级业务关系,建立事权动态调整机制,优化横向部门权责清单、纵向管理权限,建立明确的规章制度、流程规范、工作机制、考督体系。(三)确立“数-算”结合的技术内核。一是提升大数据局数据集成能力。以大数据局牵头,借助大数据集团,以市场化机制推进社会治理数据平台技术管理业务,提升政务数据的要素价值。二是推进社会治理数据共享。以社会治理业务为抓手,牵引大数据局归集分散数据,大数据局做好底层数据能力的支撑,确保市域社会治理中心等部门上层社会治理业务的顺利开展。民政、司法、应急等部门的业务系统与社会治理指挥平台在无法直接关联的情况下,可通过简洁事件接口工作台来实现业务流转和数据共享。三是提高社会治理数据集成。要创新工作机制,加强社会治理部门内部统筹和外部联动,设立数据对接责任人和管理员,利用数字底座打通各部门数据壁垒,提升数据归集的业务应用,为各部门解决业务难点和数据难题,使数据贡献部门感受到数据要素的价值。同时也要建立考核问效机制,做到“单次问事件堵点责任,多次问部门工作效率,长期问流程优化空间”,保证数据集成的效率和质量。四是提高社会治理平台算力。建议以市级数据资源中心为基础,强化算法开发和应用,盘活平台底层数据,对全景数据信息进行智能分析,辅助党政领导科学决策。以“一网通办”的城市全景数据为基本资源,以全局即时分析为基本能力,建立以跨部门协同决策为应用场景的智能中枢系统。(四)确立“管-服”融通的发展路径。一是抢抓“管-服”两网融通前瞻优势。“一网统管”中归集的社会治理数据有助于提升公共服务的品质和问题,延展了党委政府该服务的范围和能力。“一网通办”的沉淀数据有助于增强对基层社会现状和城乡居民需求的科学认知,通过便利及时的服务来化解社会治理矛盾,提升城乡精细化治理水平。二是建立两网融通生态。具体包括一个数字底座、四个业务中台、两个应用入口、双实体中心。数字底座依托智慧城市操作系统,向下链接各政府垂直业务系统、城市IoT感知管理平台和视频一张网。四个业务中台包括“一网统管”、“一网通办”、“一网协同”和数字生活的中台。两个应用入口分别是面向居民、企业应用入口(如“苏周到”“苏商通”)和面向政府部门统一应用入口。三是建立两网融通工作机制。在数字底座基础上,推进两网功能互补、系统互连、数据共享、流程闭环,在组织机制上推进人员复用、价值互利。例如根据高频事件分析居民热点需求,不断丰富“一网通办”平台的“一件事一次办”的范围和功能;充分利用网格员队伍的“铁脚板”力量,开展“网格+代办”服务创新。总之,建立社会治理、服务审批、政府办公三类应用的总入口,完善政务运行的数字底座,连接社会治理和政务服务队伍,发挥贯通治理与服务应用的桥梁功能。

承办单位:
主办苏州市公安局
协办苏州市应急管理局;苏州市民政局;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苏州市城市管理局;苏州市司法局;苏州市委政法委员会;市政府办公室(大数据管理局);
办理期限:3个月答复时间:2023-05-25 15:04
办理类型:A:已经解决
答复内容:

A

苏州市公安局文件

  2023〕公办函字第65号                 签发:魏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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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

448号提案的答复

 

胡伏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以智能物联网技术提升我市社会治理效能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大力推进智能物联网技术在我市社会治理中的应用,市公安局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在市委政法委牵头下,全力推进有关工作落实。

一是优化顶层设计,强化组织协调。成立了市公共安全视频共享平台建设领导小组,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视频办,推动出台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全市雪亮技防工程建设应用工作的指导意见》,确立全息感知、多维采集,两点汇聚、双联筑云,多域共享、泛在应用的建设应用实施策略,有力促进了全市大规模物联网技术应用。

二是全方位建设应用,全流程运维管理。通过近年来的建设,全市公安机关以视频监控为主体,以ETC、停车场、智慧灯杆、无人机、人证核验、智能闸机等多类型设备为补充的智能物联网技术应用逐步深化,物联网设备全域覆盖更加智能、全网共享更加规范高效、全时可用更加稳定可靠、全程可控更加严密有效。

三是注重共享共用,赋能社会治理。通过数据共享应用,在公安打击破案、巡逻防控、情报输出、禁毒反恐等方面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同时有力支撑基层社会治理应用不断拓展,在便民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协同联动、工业园区安全生产、基层社区服务、交通治理、环境治理、汛期防控等方面均产生大量生动案例。

下一步,市公安局将会同市大数据局等部门,以发展-交互的应用体系、建立-融合的治理体制、确立-结合的技术内核、确立-融通的发展路径为目标,继续深化推进智能物联网技术在我市社会治理中的应用。

一是继续推进公安智能物联网建设应用。以视频图像智能化建设应用为基础,拓展物联感知网络建设联网,深化在公安打防管控督服方面应用,切实发挥出公安智能物联网络建设在提升社会治理效能中的引领作用。

二是持续优化各有关部门协作机制。继续在市委政法委的牵头组织以及视频办、城运中心等机制下与市委政法委、大数据局等部门加强协作,配合推进建设联网、数据汇聚、机制创新、应用赋能等方面的工作,切实全面推进应用体系、治理体制、技术内核、发展路径等方面的建设创新。

三是全面深化智能物联网赋能应用。继续优化政务网雪亮平台的基础支撑作用,提升算力和应用水平,由点及面深化雪亮工程技防监控在各方面推广应用,更大限度发挥联网视频监控效能。同时,与大数据局、城运中心等单位协作配合,积极融合应用其它类型物联网数据,提升数据画像维度,更加精准赋能社会治理。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苏州市公安局          

2023522日        

 

 

 

联系人姓名:邵鹏

联系电13451666712

     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市应急管理局、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司法局、市委政法委、市大数据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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