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 议 人: | 徐达娴 | 建 议 号: | 226 |
标 题: | 关于苏州民族乐器制作技艺亟待传承的建议 | ||
| 建议内容: | 苏州民族乐器以其造型优美,做工精巧,格调典雅,音色甜美,鲜明的艺术特色和独特的地方风格而闻名全国。
在近七十年的发展历程中,一代代的苏州乐器人铸就了“虎丘”品牌一个又一个辉煌。2008年苏州民族乐器制作技艺被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名录。苏州的阮、笙、箜篌、古筝、苏锣、苏鼓、苏笛、苏箫等一大批高水准产品荣获了轻工部优质产品奖,极大提升了苏州民族乐器在业内的影响力。 近年来苏州民族乐器在发展上遇到了瓶颈,由于受场地、资金所限,在人才的培养储备方面明显力不从心;缺少一个全面宣传展示乐器产品、乐器文化的平台,类似小型演出、乐器文化艺术讲座、乐器制作技艺交流等活动不能得到很好的展开,围绕非物质文化宣传作用和影响力不能得到充分发挥。
目前行业所遇到的这些困难和问题,单凭企业一己之力已难以扭转。我们建议政府在非遗文化的传承发展方面,与企业共同努力。 一、建设苏州民族乐器博物馆,全面、系统地展示江南文化、苏作技艺。填补苏州博物馆在民族乐器这一门类的空白,打造“全国唯一的、最具江南文化特色的“苏州民族乐器博物馆”。成为苏州展示、弘扬民族乐器文化的主阵地。
二、设立民族乐器研发中心,围绕苏州民族乐器制作技艺这一国家级非遗传承创新,组织传承队伍、培养技艺人才,开展与国内大学、音乐学院等机构合作,对乐器制作进行科学化数据分析、探讨民族乐器创新发展道路,对民族乐器制作技艺进行持续有效的创新性探索。
三、建立非遗大师工作室,秉持“保护大师即是保护非遗”的理念,围绕非遗技艺传承、人才培养,为非遗大师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同时,围绕非遗活态传承,让非遗进社区、进学校、走进人们的生活,借此构建集非遗传承体验、教育培训、研学旅行、产品销售、品牌推广等于一体的文创消费新场景。 | ||
承办单位: | 主办 | 苏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
| 协办 | |||
| 办理期限: | 3个月 | 答复时间: | 2023-05-30 17:07 |
| 办理类型: | A:已经解决 | ||
| 答复内容: | 对市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 第226号提案的答复 徐达娴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苏州民族乐器制作技艺亟待传承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苏州民族乐器制作历史悠久,门类齐全、品种繁多、技艺精湛,蜚声中外。围绕民族乐器制作技艺传承保护,近年来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纳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体系。早在2008年6月,苏州民族乐器制作技艺就被列入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形成了国家、省、市、区四级代表性项目和传承人保护体系。以苏州民族乐器一厂、金阊鼓艺打击乐器厂为代表的一批文化企业致力于该项制作技艺的保护与活态传承,产品得到专业团体、业内专家和市场的高度赞誉。苏州民族乐器一厂于2021年被列入我市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2023年,高新区浒关分区家彭民族乐器厂、崇文乐坊新增为民族乐器制作技艺项目市级保护单位。2020至2022这三年间,国家、省、市三级文化主管部门给予保护资金近百万。 二是搭建传播展示平台。近年来,苏州部分国有与非国有博物馆中,收藏了琵琶、三弦、古筝等具有苏州技艺特色的民族乐器,在研学、研究、展出等方面,为传播推广苏州民族乐器制作技艺发挥了一定作用。组织开展民族音乐演出,弘扬民族音乐文化。今年以来,苏州民族管弦乐团开展了疫情后的首次国内巡演,横跨千里,奏响六城,共计七场音乐会,开展“奋进新征程、丝竹颂中华”民族音乐会进校园活动,搭建国内首个专注中国民族管弦乐的数字化江南音乐平台——苏州民族管弦乐团数字音乐厅。苏州昆剧院也在年初开展了长达50天的春季巡演,走进18座城市,上演35场精彩演出,6场昆曲艺术与苏州民族乐器的公益讲座。 三是加强民族乐器文化内涵研究传承。依托苏州民族管弦乐团、江苏省苏州昆剧院、苏州市歌舞剧院、苏州市评弹团、苏州市苏剧团等本地戏剧、曲艺类专业文艺院团的平台力量,进一步加强民族乐器在内涵挖掘、展演展示等方面的策划和研究。加强苏州评弹学校、苏州市艺术学校等专业院校的民乐教学工作,切实提升学生对民族乐器的知识素养和专业技能。 下一步,我局将落实《关于推动苏州“博物馆之城”建设的意见》《关于鼓励和促进苏州非国有博物馆发展的实施办法》,鼓励民族乐器专题博物馆建设,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博物馆的建设,在注册申报、陈列布展、人员培训、藏品管理等方面予以支持和指导。持续民族乐器非遗项目保护单位的发展情况,跟踪了解苏州民族乐器产业、非遗生产性保护的发展现状与存在问题。深入实施文化产业“倍增计划”并落实相关扶持政策,支持苏州民族乐器产业化、品牌化发展。 苏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3年5月29日 联系人姓名:冯菲 联 系 电话:0512-65116143 抄 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