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5.关于进一步推动我市科技创新发展的建议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3-09-24 18:10 浏览 次
建 议 人: | 程功弼 | 建 议 号: | 235 |
标 题: | 关于进一步推动我市科技创新发展的建议 | ||
| 建议内容: |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教育、科技、人才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这为我国新发展阶段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谋划和开展经济和科技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据公开资料显示,2021年苏州科技进步贡献率67.5%,比2012年提高8.3个百分点,科技综合实力连续12年位居全省首位。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从2.5%提升至3.91%(预计)。财政性科学技术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达9.1%,比2012年提高3.1个百分点。科技部中国科技信息研究所发布的《国家创新型城市创新能力评价报告2021》中,苏州创新能力位列全国第五,是前五名中唯一的地级市。高新企业数由2012年的1864家增加到2021年的11165家,年均增长22%。高新技术企业数位居全国重点城市第5位。
但是,另一方面,我市在工业发展早期布局不足、工艺数据积累不够、应用市场迭代不足、系统集成能力不强而存在很多技术短板,导致“卡脖子”问题出现。这些短板制约我们的经济发展,例如,美国禁止给华为供应高技术芯片,华为公司高端手机产品就无法生产,只能退出高端手机市场。 1.科技创新人才结构不合理
人才资源是创新驱动发展的核心,实施追赶超越,归根结底要靠人才,但科技创新人才结构不合理的问题依然非常明显。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人才分布结构不合理。科研人才多集中在高校、科研院所、国企等单位,且占比大,而应用型基层科技人才占比小。二是人才类型结构不合理。高校与科研院所中科研人才多为专业理论型人才,而涉及交叉学科或综合知识理论的复合型人才匮乏。现阶段技术应用影响因素复杂,传导路径广泛,对复合型人才需求增大,科技人才结构性矛盾突出。
2.科技创新生态有待优化
我市已经建立起“政府引导、市场主导、需求向导”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并通过优惠补助政策吸引人才,搭建创新驱动平台,营造起浓厚的创新创业氛围,但在科技创新知识产权保护、企业创新协同等科技创新生态方面仍需进一步优化。一是科技创新成果保护的规则与秩序易遭到破坏,主要表现在科创产品投入市场后会涌出低质仿制品,不利于市场竞争和创新主体发展。二是中小企业等创新主体多各自为战,信息壁垒深厚,缺乏多元主体协同创新的联结纽带,不利于区域整体创新力的提升。三是科技创新孵化基地等平台功能单一,并未形成信息咨询、投融资服务、人才服务、培训交流、成果转化等为一体的多功能体。 1.提升企业创新能力
企业是高质量发展的微观基础和关键力量。要加强对企业创新的全方位支持,推动惠企政策扎实落地,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前瞻布局基础前沿研究,提升企业面向国家重大战略的技术创新决策能力、面向重大需求的关键核心技术突破能力、面向世界科技前沿的原创技术策源能力、面向全球竞争的高端创新要素集聚能力、面向协同高效产业生态的融通创新能力。
一是支持企业自我创新,设置企业科技创新专项补贴,表彰科技创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加快培育一批高新技术领头企业,持续健全企业生命周期培育链,落实科技创新型企业扶持奖励政策。鼓励企业创新发展,通过政府搭建平台,企业积极参与等方式破解人才、资金、技术、转化等方面难题,鼓励国有企业扩大研发、民营企业创新发展。
二是推动企业与各地高校、龙头企业、科研院所紧密联系,加快科技成果落地转化。推进科研资源共享,全面加强协同创新,支持龙头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的合作,共同组建具有区域特色的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积极拓展和强化产业链,将创新贯彻到各领域、各环节。
2.完善科技创新引领发展体系
一是要营造公正的市场环境。完善科技创新管理体制,促进资源协调共享,激发创新在合作中的效应。建立可靠的科技与经济相结合的体制机制,把科技资源的汇集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前列,把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完善科技创新相关主体利益共享机制和科技创新市场化机制,完善创新金融体系,深化科技发展与经济发展的转化渠道。
二是完善资金供给体系。首先要健全科技创新奖励机制,全面优化、科技创新奖励制度,加强宣传,激发科研人员的科研积极性。其次应该加大对科普工作的财政投入。将高校、科研院所在研发方面的投资与创新的有效性作为财政科技资金配置和绩效评价的重要指标。通过优化金融科技投资政策,引导高校加大研发投入,提高其创新能力。
3.激发创新发展内生动力
一是吸纳培养各类创新人才。首先,在不同研究方向和领域规划与协调人才。加强高校学科建设规划,注重国家战略导向与社会实际需要,积极主动与企业、一线生产者等主体进行合作,制定实践活动与理论培训基地双向合作方案。其次,推进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科技创新人才评价体制改革。转变以往把研究成果数量作为评选职称和聘用人员的标准,构建以应用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实际贡献等为主要内容的科技人才评价规范。针对企业内部创新创业的科技人才,依据其对企业发展、研究成果转化、社会经济效益等方面的贡献确定其培养方向和福利待遇等。
二是持续优化创新环境。首先要持续优化科技创新生态。借鉴发达国家经验,形成企业、高校、科研院所、风投机构与基层应用深度结合的科技创新架构,保障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的资金与人才供给。以目标为导向,建立起相关领域产业集群,形成技术创新链式突破,立足整体,在整个产业链上发挥作用。其次要持续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鼓励科学技术创造,健全专利管理体系,通过多重手段预防侵害专利的情况发生。从严审查监督发明专利申报全过程,保护知识产权所有人利益,建立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生态。最后,政府要大力宣传创业精神。在全社会创新创业的基础上引导科技创新方向,满足国家战略与社会需要。
4.发挥体制优势,攻克关键核心技术短板
对于基础理论与技术原理等源头底层不清且仅靠市场力量无法自发解决的“卡脖子”技术,应由战略科学家主导,基于行业共性基础问题与优势科研力量共识,部署实施国家战略性科学计划,建立多主体共同凝练需求问题、多部门共同设计实施任务的新机制,逐步形成跨领域、大协作、高强度的创新基地,推动重点领域一体化配置。依托国家动员力量与宏观手段,在关键核心技术研发领域发挥社会资本对于助推产学研力量加快“研发-产品-市场”循环迭代的强效作用,围绕技术从有用可用到好用,加快推动风险投资与直接融资早期介入。 | ||
承办单位: | 主办 |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 | |
| 协办 | |||
| 办理期限: | 3个月 | 答复时间: | 2023-05-26 09:44 |
| 办理类型: | A:已经解决 | ||
| 答复内容: | 程功弼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动我市科技创新发展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全市科技创新情况 近年来,市科技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部署,持续推进自主创新和开放创新,创新资源加速汇聚,创新动能强势迸发,平台建设、企业培育、产业创新、人才集聚、生态营造等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是科技创新综合实力再创新高。在创新投入上,2022年,全社会研发投入948.75亿,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4%左右,居全省第一。在创新产出上,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79.87件,是江苏平均水平的1.6倍。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上工业总产值的比重为52.53%;在创新贡献上,全市科技进步贡献率达68.5%,技术合同交易额869亿元,首次超过南京,跃升全省第一,科技创新综合实力连续12年全省第一,在2022国家创新型城市排行中居全国第7位,位列全国第一方阵,苏州在国家重大科技创新体系布局中作用日益凸显。 二是重大创新平台建设取得突破。我们坚持把培育战略科技力量摆在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在设立姑苏实验室的基础上,获批建设苏州实验室;我国首个国际大科学计划“深时数字地球”、国家生物药技术创新中心、国家第三代半导体技术创新中心、语言计算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南京大学苏州校区参与的“自旋电子器件与技术全国重点实验室”等“国字号”载体先后获批建设。集聚了一批承担国家使命、体现苏州担当的战略科技力量,我市创新“高原”上竖起了更多“高峰”。 三是创新型企业集群持续壮大。我们持续加大创新型企业梯队培育力度,先后出台《苏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实施细则》《苏州市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奖励实施细则》《苏州市独角兽企业培育计划》等系列政策,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组织实施瞪羚计划、独角兽培育计划,加快打造创新型企业集群。2022年全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评价数量2.23万家;有效高企突破1.34万家,全国第四;获评省独角兽企业10家、省潜在独角兽企业153家、省高新区瞪羚企业356家、创新型领军企业25家,均列全省第一。涌现出信达生物、基石药业、旭创科技等一批高成长性创新领军企业。 四是加速提升产业创新能力。我们坚持“四个面向”总方针,不断优化市科技计划体系,集聚各方力量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全市累计17个项目获评科技部主办的首届“全国颠覆性技术创新大赛”最高奖“优胜奖”,占全省(24个)的71%。设置产业创新集群核心技术攻关专项,2022年支持行业骨干企业牵头实施205个核心技术攻关项目,支持经费超2亿元,支撑引领纳米技术、新材料、生物医药等领域产业技术创新水平位居全国前列。牵头做好先进材料产业创新集群推进工作,梳理“三单一图”,编制白皮书和行动计划,推动成立产业协会。省内率先启动双碳科技支撑重点专项,采用“揭榜挂帅”、“赛马制”的形式,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2022年立项支持28项。出台《苏州市创新联合体建设实施方案》,立项2批共13家市级创新联合体,形成了市场驱动型、平台支撑型和战略引领型三种特色模式。 五是全球创新人才加速集聚。坚持把人才作为第一资源,全方位培养、引进、留住和用好人才,加快建设国际一流的科技人才队伍。构建阶梯式的人才政策体系,形成“4+11”产业人才专项体系架构。实施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对顶尖人才支持力度上不封顶。国家重大人才工程新增入选81人,创业类累计入选168人,全国第一。市级姑苏领军人才累计达2863人。全市持证外国人才10428人,占全省44.1%,设立外籍院士工作站16个,外国专家工作室累计达318家。连续11年入选外籍人才眼中最具吸引力十大中国城市。成立苏州市科技商学院,加速复合型科技人才培养。 六是创新体系整体效能显著提升。我们充分发挥科教优势和开放优势,努力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创新创业生态。协同建设环太湖科创圈、吴淞江科创带、太湖科学城、太湖新城等重点科创圈带,推进沪苏科技协同创新,牵头成立长三角G60科创走廊激光产业联盟。用好中新、中德、中日、中荷以及海峡两岸等高层次开放平台,融入全球创新网络,打造离岸创新“苏州模式”,累计建设海外离岸创新中心达26家;加强与牛津大学、哈佛大学、新加坡国立大学等238所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合作,建立各类产学研联合体1500多个,中科院、清华、北大等C9高校在苏州全部实现了重大布局。完善适应创新链需求、覆盖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推出“科贷通一行一品牌”衍生特色融资产品,2022年“科贷通”为全市1886家科技型企业解决贷款87亿元。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正如您所言,与北京、上海、深圳等科技创新先进城市相比,我们在创新生态、创新体系等方面还有待提升。下一步,结合提案建议,我们将紧紧围绕科技支撑高质量发展的目标,进一步提升企业创新能力,集聚高层次人才,提升创新体系整体效能,营造一流创新生态。 (一)提升企业创新能力。一是发挥科技计划的引导作用。优化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组织机制,建立健全“揭榜挂帅”、“赛马制”等新型项目组织机制,进一步发挥企业作为出题人、答题人和阅卷人的作用,推动更多任务由企业提出,同时通过“揭榜挂帅”等方式,让更多的企业加入到基础研究、技术创新、成果转化、产业化等方面的科技创新活动中。二是落实创新激励政策。加大企业基础研究税收优惠、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企税收优惠等政策落实力度。在科技立项、研发投入、成果转化等方面优先支持,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三是推进创新联合体建设。聚焦产业创新集群重点领域,强化龙头企业垂直整合能力,联合高校院所、产业链上下游中小企业,牵头建设一批生态融合型创新联合体,并且集成项目、平台、人才等政策支持创新联合体开展科技攻关,集中突破产业的共性问题、关键技术问题。 (二)集聚高层次人才。一是加快构建高水平人才梯队。着眼高端引领,依托国家、省重大人才工程,发挥苏州实验室等重大创新平台作用,加速引进一批战略科学家落户。突出“产才融合”,聚焦“卡脖子”技术攻关集聚一批原创性、引领性的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加强青年人才培养,鼓励支持在苏高校紧扣产业发展需求建设优势学科,加大各类科技项目对青年人才的支持力度。二是优化完善人才政策。提高姑苏领军人才政策的针对性和吸引力,加强与科技招商联动,突出未落户项目招引;加强与上级人才认定贯通,简化评审流程。三是加快建设苏州科技商学院。持续推动科技商学院升级,打响产业创新人才培养第一品牌。科学研究、分类优化学院课程设置,构建覆盖企业成长全生命周期的科创人才培育体系。与C9高校开展全面合作,从“一期一校”单独培养模式向“一期多校”联合培养模式升级。成立科技商学院学术委员会,选聘知名学者、行业大咖担任科技商学院名誉院长,举全球优势资源支持苏州产业创新人才培养。推出“伙伴计划”,实现生态化赋能升级。完善后端孵化功能,引入高能级孵化器,打造苏州版“Block71&GRIP”。 (三)营造一流创新生态。一是加速畅通成果转化。探索建设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工程化服务平台等科技成果转化平台,打通科技成果转化“最初一公里”“最后一公里”。探索打造应用场景创新中心,搭建新技术新产品成熟转化及示范应用场景,推动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迭代更新和应用推广。二是加大科技金融服务力度。积极探索“政府+市场”、“股权+债权”等政金企合作新机制、新模式,为科技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加大股权投资基金集群覆盖,探索推出“光子贷”“积分贷”等信贷产品,打造“科技保险3.0”新模式。二是完善科技体制机制。深化科技成果产权改革,发挥苏州大学作为全国首批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赋权试点单位的政策优势,探索与科研人员通过约定权属比例的方式对职务科技成果进行分割确权,赋予科研人员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充分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鼓励在苏高校院所建立健全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机制,可按不低于70%的比例将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奖励给成果完成人和为科技成果转化作出重要贡献的人员。 感谢您对科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5月25日 联系人姓名:顾嵩 联系电话:65238821 抄 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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