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 议 人: | 付丽林 | 建 议 号: | 400 |
标 题: | 关于加大对养老机构公共卫生事件预防力度的建议 | ||
| 建议内容: | 疫情三年,养老机构动辄封闭管理,老人和员工承受了极大的压力。2022年12月新政策出台后,养老机构面临了重大挑战。整个12月对养老机构来说是一场战役,大部分员工和老人几乎都经历了一轮感染,不少老人过世。员工带病上岗,筋疲力尽。防疫物资、药品一度短缺。
疫情终将过去,但传染病流行可能会不断重复出现。加强养老机构传染病预防、管控任务艰巨。
2023年1月初,深圳市养老机构公共卫生应急防控领域首个地方标准——《养老机构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防控规范》已正式实施。 国内养老机构对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防控机制不够健全,老年人和服务人员的公共卫生意识不强,专业程度不够。工作人员对老年人的照顾更多是生活方面的照顾,缺乏专业的传染病防护流程。 1.建立标准化的养老机构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防控规范,加强对养老机构的实地调研、专业指导和培训。
2.提高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加强公共卫生预防知识和相关技能培训力度,建立日常消毒、消杀、洗手等的规范操作流程指引。
3.加强对公共卫生知识的宣传力度,提高养老机构老年人的公共卫生认知能力,提升自我保护能力。
4.打通民政养老服务网络与卫健“分级诊疗”卫生医疗网络。将养老机构的传染病防控纳入社区疾控防治体系。
5.财政加强对相关公共卫生投入的支持力度。 | ||
承办单位: | 主办 | 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
| 协办 | 苏州市民政局; | ||
| 办理期限: | 3个月 | 答复时间: | 2023-05-19 17:11 |
| 办理类型: | A:已经解决 | ||
| 答复内容: | 对市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 第400号提案的答复 付丽林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养老机构公共卫生事件预防力度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养老机构、学校等重点场所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工作。市卫健委配合主管部门做好技术指导和科普宣教,提升突发公共事件预防和处置能力。 一、医养深度融合,创新苏式健康养老模式 苏州市作为首批全国医养结合试点城市,深度融合医疗养老服务,创新健康养老模式,以老年医院、护理院为支撑,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护理站、家庭病床为依托,将服务延伸至社区和家庭。目前,全市共有161家养老机构就近与医疗机构签订服务合作协议,819家全科医生工作室入驻日间照料中心,形成“养老+医疗”的嵌入式医疗卫生服务,通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养老服务机构的有效融合,形成资源互用、优势互补的医养结合服务模式。不断加强医养结合机构的事中事后监管,高标准推进医养结合机构规范化建设。医养结合经验入选国家卫健委和世界卫生组织“医养结合在中国的最佳实践”双年度合作项目。 二、加强技术指导,规范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疫情期间,我委多次组织专家团队对护理院的消毒隔离、院内感染、个人防护等开展疫情防控业务指导。开展各类督导检查30余次,发现问题200余条,对查到的问题实行当日通报、隔日整改、挂账销号。2023年初,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以来,我市先后下发《重点人群、重点机构、重点场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防控指引》、《关于落实养老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优化防控工作的通知》、《苏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聚集性疫情处置技术指南》,进一步指导养老机构等重点机构做好现阶段疫情防控及聚集性疫情处置。选派专家宣传解读相关政策,指导养老机构规范落实分区管理、环境消杀、人员健康监测、疫苗接种等防控措施。 三、强化保障关爱,协同维护机构正常运行 疫情防控期间,民政部门指导各地建立养老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定点医院有效衔接机制,为养老机构应急处置、分级诊疗、转运就诊等开辟绿色通道。卫生健康部门组织医务力量,进机构为住养老人提供疫苗接种服务。市民政局联合市财政局出台养老机构纾困关爱政策,实行封闭管理期间民营养老机构运营补贴上浮,开展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关爱慰问,动员爱心企业、慈善组织捐赠价值500余万元的抗疫药品、防疫物资,切实帮助养老机构共同应对疫情影响。 下一步,我委将进一步深入调查研究,积极配合主管部门制定养老机构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防控规范。针对住养老人、家属和工作人员需求,分类开展知识宣教和技能培训,提高传染病防控政策知晓率,提升养老机构管理人员、护理工作人员公共卫生应急管理水平和专业服务能力,共同维护养老机构公共安全和住养老人的身体健康。 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5月19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