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7.关于加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的建议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3-09-24 18:10 浏览 次
建 议 人: | 黄蕾蕾 | 建 议 号: | 327 |
标 题: | 关于加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的建议 | ||
| 建议内容: | 2021年6月1日,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正式施行,前者侧重于权益保护,后者侧重于教育预防,共同构筑起保护未成年人的坚实法律屏障。未成年人法治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相融与共、形成合力。家庭是未成年人成长的“第一课堂”,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必须明确和履行好各项法定家庭监护职责,创造良好、和睦、文明的家庭环境。学校是未成年人成长过程中至关重要的场所,要从“教书育人”方面落实教育、保育职责,从“安全保障”方面强化校园安全的保障机制以及突发事件的处置措施。一、现状我市成年人犯罪和未成年人被侵害案件呈上升趋势,反映我市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形势严峻,迫切加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各地在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做了很多有益探索和实践,也取得很好成效。比如,吴江区检察院会同妇联、教育、关工、苏州市儿童基金会成立“拥抱青春期”性教育项目,以项目化方式推动性教育课程进初中校园,通过本地自主研发课程与引入外来优质课程相结合的方式,推动吴江地区所有学校青春期性教育全覆盖。2014年推出“江村护苗”法治教育服务系列活动,选拔21名办案经验丰富的检察官,分别担任21所外来工学校驻校检察官,挂牌成立驻校检察官工作室。连续7年出具《在校未成年人涉罪情况“绿”、“黄”、“红”三级预警报告》,向区教育局通报在校学生犯罪和受害的基本情况、态势分析、预防举措,通过检校共同努力,吴江区实现连续五年在校未成年人零犯罪。编发《江村检韵青少年维权专刊》、《未成年人常见犯罪与受害案例口袋书》、《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册》等各类普法手册30000余册,通过学校、社区向流动儿童及家长发放。再如,2016年,吴江区检察院与“女童保护基金”签订《合作协议书》。联合教育局、妇联在全区21所外来民工子弟学校选拔考核培训首批女童保护讲师,考核通过讲师25人,实现了“一校一讲师”全覆盖,其中4所学校一校两讲师。2016年至今,各外来工学校共开展儿童防性侵课程300余次,课程惠及2万余名流动儿童。5名讲师受聘担任区检察院未成年人心理疏导专家,为被性侵儿童提供长期心理干预。常熟市院联合市教育局开展“花蕾护航”项目,推进市教育局将中小学生性心理课程纳入日常法治课程,形成“教导员——128名护航专员——全市师生”的普法架构,逐级推行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建设。吴中区检察院联合区妇联、教育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青春不任性”青春性教育项目,针对性开发《青春期性教育父母指南》专业课程及配套音频课程,并面向辖区内16所学校组织开展符合区情的家庭性健康教育科普展、家长线上性教育课堂等活动,累计服务1.6万个青春期学生家庭,服务人次达3.3万人。积极联合区法院、妇联等职能部门实施吴中区“守护成长”未成年人家庭教育项目。组建吴中区“家庭教育指导师志愿团”,为涉未案件中的家庭提供系统服务。根据撰写的“检察+家庭”综合保护体系经验稿被最高检《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全篇刊登。基层检察机关好的经验做法为全市未成年人保护提供了可借鉴推广的样板。但由于各地没有安排专门工作经费,在推广过程中还是覆盖面有限。 一是性侵案件占比较大,防性侵教育亟待加强。全市受理未成年人被侵害案件中,八成以上为性侵案件,多为青春期学生。除不掌握科学的性知识和性防护意识外,部分被害学生性观念出现偏差,自愿成为“待宰羔羊”,极易成为犯罪分子侵害的对象。二是家庭矛盾突出,易引发未成年人犯罪。涉罪未成年人普遍存在监护不足、监护不当等问题,其中亲子矛盾问题突出占比50%。部分父母教育方式粗暴生硬,导致子女向外寻求认同感,部分父母溺爱放任,发现子女违法犯罪苗头宽容纵容,引发更严重的违法犯罪,部分父母因忙于生计对子女疏于管教,或交由祖父母辈隔代监管。三是来苏务工流动未成年人成为犯罪主体。2022年,未成年人犯罪中流动未成年人占比近八成,其中,其中独自来苏务工的未成年人占比39%,因跟随来苏务工的父母而在苏州生活、工作的未成年人占比31%。这些未成年人往往由于过早进入社会、缺乏法治教育和家庭监管,更容易误入歧途。 少年儿童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应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和保障作用,以更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更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更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不断提升未成年人保护的层次和水平,营造更好的法治环境。一是广泛开展校园法治教育及性教育。指导各类学校、幼儿园根据学生身心特点和成长需求开展法治日常宣传教育,聘任从事法治教育的专职或者兼职教师,联合相关单位优化完善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等聘请机制,借助外力深化依法治校建设。落实教育部《全国教育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将法治教育纳入中小学课后服务范围。设立未成年人法治宣教专项工作经费,项目化推进全市学校、幼儿园对未成年人开展适合其年龄的性教育,区分年龄段设置防性侵课程,确保学生获取全面科学的法治知识、性健康知识,全面提高未成年人防范性侵害的自护意识和能力。二是推动法治教育资源向乡镇、企业倾斜。深入推进“法治进乡村”活动,通过聚焦来苏务工人员集中的电子厂、服装厂等企业,有针对性开展面向流动未成年人务工群的普法宣传。人社部门督促用人单位对已满十六岁准备就业的未成年人进行职业培训时,应将预防犯罪教育纳入培训内容,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三是建立监护干预机制提升家庭教育水平。大力推进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对于拒绝、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责任的行为,村(居)委会、妇女联合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在单位以及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应当对监护人予以批评教育、劝诫制止,必要时督促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实施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监护不当的,应落实训诫和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责任。 | ||
承办单位: | 主办 | 苏州市民政局 | |
| 协办 | 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苏州市委员会;苏州市教育局;苏州市司法局;苏州市妇女联合会;江苏省苏州市人民检察院; | ||
| 办理期限: | 3个月 | 答复时间: | 2023-05-26 11:12 |
| 办理类型: | A:已经解决 | ||
| 答复内容: | 对市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 第327号提案的答复 黄蕾蕾、汤艳红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苏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今年1月11日,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曹路宝在“我市2022年未成年人犯罪情况”报告上批示“采取有力措施,从根本上减少未成年人犯罪现象”。我们认真落实领导批示精神,扎实抓好未成年人法治教育,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2021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正式实施,我市迅速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担任主任的市、县两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未保委),相关成员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任委员,统筹协调督促指导全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加大对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有效遏制未成年人犯罪行为。市未保委成立后,先后印发《苏州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苏州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年度工作要点》《苏州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八项工作制度》《关于加强特殊困境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意见》等政策文件。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纳入《苏州市“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苏州市儿童发展规划(2021-2025年)》,将各市(区)未保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市域现代化治理考核。2021年以来,市未保委办公室每年组织成员单位开展年度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专项督查,制定督查考核标准,采取实地走访考察和台账评分的方式,对各市(区)落实上级未保工作重大决策部署、未保工作推进和困境儿童个案保护等工作情况进行督查考核,推进各地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抓出成果、取得实效。今年,张家港市被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评为全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示范市。 二是加大家庭教育力度。在媒体、交通、网络等平台发布家庭监护公益短片,持续开展“合力监护 相伴成长”公益宣传进社区、进校园,组织亲子教育、家长课堂等活动;发布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典型案事例,编印《家庭教育典型案例读本》;研发推出“V未道来家长课”和《青春期性教育父母指南》专业课程及配套音频课程,将科学家庭教育理念进入千家万户。建立健全由市、县级市(区)、镇(街道)、村(居)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四级网络;加强“木兰家教”指导师队伍建设,提升家庭教育工作队伍业务水平;持续推动家庭教育学科研究,探索构建具有苏州特色的家庭教育理论体系。出台《关于在涉未成年案件中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明确有关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的形式、流程、法律后果、联动工作机制等内容,督促、帮助和指导涉案未成年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履行家庭监护主体责任;由家庭教育指导师与检察官组成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师队伍,为全市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提供专业支持;引入社会工作者、心理咨询师等专业社会力量,参与受侵害未成年人的家庭监护指导。去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制发《督促监护令》或《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83份,办理34件涉未成年人民事支持起诉案件,针对民事审判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2份。 三是推动政策制度创新。市检察院联合多个部门先后出台《关于印发苏州市侵害未成七是进一步加大管控力度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关于印发苏州市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从业人员入职查询和从业禁止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拍摄制作强制报告公益宣传片在地铁、公交车站投放,录制专题宣讲视频纳入教育、医疗、妇联、民政系统培训必修课程,着力推进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落实。全市检察机关建立落实逐案倒查机制,收到侵害线索54条,促成立案25件,对不履行报告义务的单位和个人追责问责8次;出台《关于违反强制报告义务处置的工作方案》,明确检察机关及时移送强制报告追责线索,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后对应当承担责任的相关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纪依法给予处分;推动行政责任追究,对拒不履行强制报告职责的单位和个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发现全市有59人疑似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线索,督促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解聘有前科劣迹人员20人。今年,市未保委出台《苏州市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方案》,确立以人为本、精准务实、预防为主、标本兼治、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工作原则,明确了从执法司法、社会服务、家庭教育的15个方面各职能部门的任务,为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打下扎实基础。 四是推动普法宣传教育。将未成年人普法宣教工作融入全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创建、护苗行动等工作项目,强化各地各单位协作配合,开展“战疫有我 e网吴前”网络文明主题宣传。推出《未成年人安全用网指南》系列短视频,引导青少年远离网上淫秽、色情、恐怖主义信息等内容。录制青少年网络素养系列课程,通过线上教育平台向中小学生进行未成年人网络素养宣传教育。在全市暑托班推出“漫画网络”以案释法系列漫画,重点围绕防游戏沉迷、网络诈骗、直播打赏等与未成年人上网用网关系密切的话题加强宣传。组建“一网吴前”网络普法志愿讲师团,常态化、精准化为青少年提供网络普法服务。创建网络领域青少年维权岗,建设了线下网络普法服务站、工作站,覆盖各年龄段学生群体及学习场所。 五是坚决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对被告人是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创新全程法庭教育、圆桌审判、社会调查、犯罪记录封存、合适成年人到场、回访帮教等一系列特色审判制度,帮助涉案未成年人悔过自新、重返社会,减少再犯罪机率。全市检察机关根据“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针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开展社会调查699次,对涉罪未成年人组织开展公益劳动、团建活动等各类帮教活动284人次,引入司法社工、心理咨询师等社会专业力量转介服务78人次,犯罪记录封存233人。去年以来,共对140名未成年人决定附条件不起诉,通过设置个性化附带条件并全程监督考察,提升精准帮教实效,超过99%的被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走上正途。有力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和性侵犯罪行为。制定《全市公安机关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走访排查内容、侦查打击重点、依法处置事项等。全市公布11个免费采血点,方便寻亲人员就近采集登记;公布举报电话、举报地址,动员广大群众检举揭发案件线索和嫌疑人员。将打击性侵犯罪作为刑侦重点工作开展,尤其是对于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做到快侦快破,力争全破。2022年,全市发生的性侵未成年人案件破案率达到97.7%。对于拐卖妇女儿童、性侵等侵害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对被告人从严惩处,贯彻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禁止其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对被害人积极提供心理疏导和司法救助。网安部门加大违法有害信息的巡查处置力度,督促网络信息服务单位严格落实关键词、发布审核等监管措施,删除各类违法有害信息,为未成年人营造清朗网络环境;坚持以打开路、以打树威,始终保持对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凌厉攻势。2022年,共侦破此类案件1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7名。 接到你们“关于加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的建议”的提案,我局领导非常重视,亲自参与研究承办方案,认为你们的建议非常好,与我们的思路不谋而合,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吸纳你们的建议,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未保委办公室“统筹协调督促指导”作用,加强各部门的协同配合,加快构建市、县级市(区)、镇(街道)、村(居)四级共同努力,“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位一体齐抓共管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格局;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纳入绩效考评体系,与争创全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示范地区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持续发力、久久为攻,不断取得新突破、新成绩。 二是进一步加大普法教育力度。把《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家庭教育促进法》作为普法教育的主要内容,采取校外主题活动与学校教育相结合,线下教育与线上教育相结合等方式,把“三法”教育落到实处,并把普法教育的重心向外来务工人员子弟、离异家庭子女倾斜。细化家庭教育措施,充分发挥各地家庭教育指导中心作用,督促指导家长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管理工作;把普法教育和安全防事故教育结合起来,大力压降非正常死亡数量;发挥家长学校、法治夜校、云上微课堂等法治教育平台的作用,督促每个家长充分履行好监护职责。 三是进一步强化矫治教育。市公安局、市教育局牵头,启动苏州市专门教育学校的建设工作,把对罪错未成年人的教育矫治工作纳入法治化管理程序。市中级法院将进一步把家事调查员、家事调解员、心理疏导员机制与家庭教育紧密结合起来,把涉案未成年人的家庭教育工作做得更加细致。充分发挥社会工作者作用,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制教育、心理辅导、犯罪预防、社会服务,切实做好教育矫治工作。 四是进一步加强政策创制。在前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向市人大常委会建议,启动《苏州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的立法工作,制定出一部切合苏州实际、富有苏州特色、适度超前的地方法规。同时,研究制定苏州市未成年人保护中期规划,为下一步有序推进全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供路线图。此外,市未个委各相关成员单位将密切配合,针对工作中出现的实际问题,及时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制度,推进全市未保工作取得新成效。 五是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坚持对未成年人犯罪、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实施“零容忍”态度,及时查处各类涉未成年人的各类案件。加大对宾馆、浴场、酒吧、歌舞厅、电竞酒店等场所的监督管理,坚决查处违规接待未成年人的行为。开展校园欺凌、霸凌专项排查整治,依法严厉打击社会青年与校内问题学生勾联实施打架斗殴等违法犯罪,严厉打击教唆、胁迫、引诱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的成年人,进一步压缩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空间。 六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从家庭、学校、社会保护三个层面着力提升未成年人保护意识,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强制报告”“入职查询”机制的落实,扩大未成年人保护信息发现渠道,化解未成年人受侵害的隐性风险。 七是进一步加大管控力度。对常住人口中的青少年全面开展摸底排查,深入排摸失足、失管、失学、失业、失亲重点人群,分类建档管理,落实管控帮扶教育等措施。建立重点未成年人信息库,采集全市未达刑事责任年龄未成年人、不起诉未成年人、判处缓刑未成年人等罪错未成年人,以及存在家庭监护问题的未成年人信息数据,协同推进重点未成年人管控帮扶教育工作。 (此页无正文) 苏州市民政局 2023年5月25日 联系人姓名:陈 波 联系人电话:80731908 抄 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市中级法院、团市委、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市妇联、市检察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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