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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关于重度残疾人参加长护险的几点建议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3-09-24 18:11 浏览
建 议 人:
胡岚
建 议 号:
152

标 题:

关于重度残疾人参加长护险的几点建议

建议内容:
  我市实行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以来,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不仅提高了失能人员及家庭的生活质量,解决了家庭护理水平和能力不到位的问题,同时减轻了患者家庭的精神压力和事务性负担。   目前长护险失能等级评估主要在进食、穿衣、大小便控制、用厕、洗澡、床椅转椅等方面,主要以肢体功能障碍为主进行评分。

  残疾人是一个特殊的群体,特别是精神、智力、视力类别(盲人)一、二级重度残疾人,他们虽然肢体功能相对健全,但是生活自理能力很差,而且这些功能障碍通常不能通过单纯的临床治疗而改善或痊愈。这些类别的重度残疾人目前在评估环节往往达不到长护险中度及以上失能标准,而享受不到长护险的保障。

  针对以上情况,提出如下建议:   一、在保障原有重度失能人员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保障范围。适当优化评估标准,增加身体能力及感知度等评估,逐步将精神、智力、视力(盲人)一二级重度残疾人纳入保障范围。   二、简化持证残疾人仍须提供半年以上疾病诊断、住院记录、病例等材料。目前残疾证办理有具体要求:凡因病致残,在一年康复期后仍不能康复者,才能申请残疾评定。残疾评定必须携带一年以上病例。明显的肢体缺失的,无需满一年康复期。并需要有两名副主任医师以上评定。有些残疾人是先天残疾或者已   残疾几十年,建议对持证残疾人办理失能等级评估时,简化政策:在提交所需全部评估材料和有效残疾证明材料的情况下,可无需提供系统治疗后并失能满六个月材料的要求。   三、增加个性化服务项目选项,供护理对象选择。针对不同疾病、不同残疾造成的生活自理能力障碍,开发更多的服务项目,供服务对象特别是满足残疾人个性化的需求。   四、精心扶持培育一批专业的医疗护理机构提供服务,以提高护理质量,缓解病人特别是残疾人病痛,改善其生活质量。

承办单位:
主办苏州市医疗保障局
协办苏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办理期限:3个月答复时间:2023-05-23 18:31
办理类型:A:已经解决
答复内容:

胡岚委员您好:

您提出的关于重度残疾人参加长护险的几点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期护理保险制度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促进社会经济发展、解决失能失智人员基本生活照料和医疗护理的制度安排。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2017年10月起开始试点截至去年底累计享受人数为9.3计基金支出15.5亿元,经过两阶段试点工作长护险在提升失能人员生活质量,减轻失能人员经济负担和推动护理产业迅速发展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我们完善了相关政策,提交市政府印发《进一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从今年起长护险进入试点新阶段,长护险待遇将继续提档升级,高质量发展。

一、逐步扩大保障范围。持续拓宽长护险的受益人群,今年在保障原有中重度失能人员的基础上,结合既往病史,逐步将失人员和符合规定的辅助器具器械新增纳入长期护理保险保障范围并探索将养老机构纳入长护定点管理。

二、统一失能等级评估标准。依据《国家长期护理失能等级评估标准(试行)》等文件精神,2022年起我市已统一执行国家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标准,做到评估过程规范、透明,评估结果客观公正。通过失能评估将已达到中、重度失能的人员纳入长护险保障范围,向其提供居家或定点机构的医疗及生活护理服务。今年长护险将不断拓宽保障覆盖面,并简化评估条件及手续对失能合并失智的人员提高待遇标准,切实减轻失能人员和患者家庭的精神压力和事务性负担。

三、进一步简化经办管理。护服务为长期失能参保人员提供的基本医疗、生活照护服务的项目,所以参保人员申请失能等级评估时需经医疗机构或康复机构系统治疗并诊断失能状态持续6个月以上。因考虑残疾评定工作的要求,残疾等级评定申请人必须是伤、病情稳定的情况下提出评定申请。所以计划自今年起,持证残疾人员在申请长护险失能等级评估时,在提交所需全部评估材料和有效残疾证明材料的情况下,无需提供系统治疗后并失能满6个月材料的要求,简化经办手续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四、探索完善服务项目。对照《国家长期护理保险基本服务项目目录(试行)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我市照护保险服务项目在项目种类、项目内涵、服务标准、支付标准等已基本实现统一,但随着长期护理保险覆盖人群的不断扩大,有效满足失能保险参保人的多层次、多元化的服务需求,是下一阶段长期照护保险制度建设的重点,也是难点。下一步我局将探索个性化、高质量的长护服务,满足失能人员的个性化服务需求。

五、促进护理产业发展。长护险的实施促进了我市护理行业的发展与繁荣发挥出了稳就业、保民生的重要作用。试点以来,共吸引社会资本进入相关产业5.5亿元,累计创造了2.67万个就业岗位。截至2022年底,我市共有长护险定点护理机构253家,较2018年增长约1.2倍;护理人员2.57万人,较2018年增长约1.4倍,有效保障了市场的护理需求。

 

                      

苏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3522

 

    联系人姓名: 吴微娜  

    联 系 电话:68358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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