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7.关于规范“第三方”服务机构的建议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3-09-24 18:11 浏览 次
建 议 人: | 仲新春 | 建 议 号: | 207 |
标 题: | 关于规范“第三方”服务机构的建议 | ||
| 建议内容: | 多年来,苏州市推出了非常丰富的人才引进政策,连续多年人才发展位列全国城市前列,离不开高层次人才引进及培育。人才项目引来海内外多个院士落户苏州的新机遇,但对人才项目的服务与监管也提出了新的挑战。近年来,在高层次人才的业绩成果与人才贡献方面,人社、科技、教育、商务、发改委、知识产权等多部门,通过“第三方”科技项目专业机构(以下简称项目专业机构)项目引入、项目申报、项目评审等方式,记录、评估、验收各类人才计划、科技计划等多类计划和工程的完成情况以及人才的贡献成果,
经查阅,业界对项目专业机构的建设仍然较少,相关工作以委托代理以及工程项目引入第三方机构等方面。政府陆续出台的相关政策文件让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中引入“第三方”有了制度依据,各地也陆续进行了落地操作,但对这一理念进行探索,也存在着缺乏围绕人才公平成果评估、缺少项目持续发展成果的动态监管,带来引才风险、金融风险,人才创业的稳定性等问题。 问题一、科研项目第三方机构是实现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改革举措。“第三方”专业机构介于第一方政府和第二方项目承担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要从事科研服务工作的社会化科技服务机构,根据委托协议,组织项目评审、立项、过程管理和结题验收等,通过建立规范化的项目管理组织体系和平台化的服务模式,为政府科技项目工作提供支撑,制定验收工作计划,组织开展项目验收和后续管理,汇总项目科技成果,归档项目资料。同时又组织开展对企业项目申报服务、专家服务、业务培训、申报书审核等工作,并做好企业评审应答问题的咨询解答。
问题二、科研与产业两张皮,成果转化度不高
科研人员往往习惯于追求研发水平和地位,科技成果往往重点关注指标先进性,而忽视市场价值评价,造成科研产出与市场需求不匹配,大量成果只作为项目完成的标识而被束之高阁,未能得到应用并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按照政府部门的科技计划任务书,完成指标要求的关键技术研究和样品研制,成果通过鉴定作为研究的终点,在考核评价时,习惯于以技术水平和成果数量作为考核评奖、职称评定的重要权重依据,而成果转化考核指标权重不高,造成了“尖子人才”热衷于搞科研,“一般人才”搞转化的局面。 建议一:加强联动机制建设,梳理凝练系统解决方案
加强产业领域的项目管理、成果转化评估与第三方机构服务范畴,建立人才企业转化率与科技成果数据考核指标并做好分类。
建议二:整合专家资源,并建立专家的诚信评分
专家资源作为政府科技工作的支撑和风控,建立人才项目评审通过追溯体系,后期人才项目的转化率作为专家考核指标。
建议三:搭建机构交流展示平台,优化机构星级诚信体系
专业机构在利用好现有综合性科技成果展示平台的基础上,积极组织搭建领域专业化科技成果交流平台,研究评估方法、指标体系,构建项目管理专业机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系统解决方案,动态筛选凝练适宜市场需求的系统解决方案,有效提高科技成果持续性。专业机构掌握着最新的科技创新动态和科技成果,赋予或拓宽其职能,夯实工作基础,有利于推进科技成果转化持续发展。 | ||
承办单位: | 主办 |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 | |
| 协办 | |||
| 办理期限: | 3个月 | 答复时间: | 2023-05-26 09:46 |
| 办理类型: | A:已经解决 | ||
| 答复内容: | 仲新春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第三方”服务机构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市级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用于引导和促进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扶持各类创新活动,加快集聚全球创新资源要素,着力构建优质创新创业生态系统。近年来,我局深化体制机制创新,完善科技项目管理制度,统筹创新资源配置协调,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科技投入体系。提升科技计划项目管理能效,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完善制度体系。为保障市科技计划项目顺利组织实施,提升市科技计划项目过程管理效能以及开展有关科技管理活动,近年来,市科技局陆续出台《苏州市市级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苏州市科技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苏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评审工作规程》、《市科技局科技管理(服务类)项目实施细则》等文件,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组织、专家遴选、评审评估、中期检查、验收结题、第三方机构服务等全过程管理提供制度保障。今年4月,《苏州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通过苏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经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批准后公布,以法治促进科技成果评价体系建设,提升科技成果供给质量。 二、强化项目管理绩效评价。根据《苏州市市级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每年制定科创资金绩效目标,并从投入、产出、结果、影响力等多维度进行绩效评价。建立健全专门投诉与意见反馈渠道、财务管理制度、意见处理机制、责任追究机制等,通过科技计划项目实施,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着力增强企业创新能力,打造创新型产业集群,加快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着力提升产业创新水平,加速集聚科技创新要素,持续优化创新生态体系。 三、提升项目管理成效。优化科技项目管理,促进有组织科研高效运行。一是培育更高质量的创新型企业。2022年,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评价数量首次突破两万家,居全国第二;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累计达1.35万家,居全国第四;科创板上市企业累计达48家,居全国第三。二是积极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2022年,设置产业创新集群特色产业专项,组织实施重大科技项目205项,支持经费超2亿元;在省内率先启动双碳科技支撑重点专项,全年获批省级双碳领域项目、科技成果转化专项均居全省之首;全市7个项目获评科技部主办的首届“全国颠覆性技术创新大赛”最高奖,占全省总数(8个)的87.5%。三是大力引育高层次创新人才。姑苏领军人才计划累计支持2863名人才,其中创业类2463名,创新类400名;市级以上创业类领军人才企业2621家,其中176家入选独角兽培育企业,占独角兽培育总数(299家)的58.9%;56家企业已上市,占苏州在国内上市企业总数的27.6%,其中科创板上市30家,占我市科创板上市企业总数的61.2%。 下一步,我们将贯彻落实《苏州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建立以科技成果创新水平、转化应用绩效、对经济社会发展实际贡献为导向,政府、企业、科研机构、金融投资机构和第三方社会组织等共同参与的评价体系,提升科技成果供给质量。在科研项目管理上,探索建立多部门多机构共同凝练科技需求、共同设计研发任务、共同组织项目实施的有效机制,实行“揭榜挂帅”“赛马制”,完善定向择优、省市联动、市县联动等重大任务组织方式。在专家库管理上,加强入库审核及动态管理,充分吸纳道德作风优良、专业技术扎实、行业经验丰富的技术类专家、管理类专家、经济类专家,提高专家遴选的精准性和匹配性,强化专家履责情况综合评价,提升评审咨询活动的质量和效率,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水平。在第三方专业机构管理上,充分发挥局直属单位、市科技局计划专业服务机构、符合条件的行业协会及社会科技服务机构作用,不断优化科技项目评价体系,提出系统化解决方案,促进科技成果加速转化。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5月25日 联系人姓名:廖希明 联系电话:65230762 抄 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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