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 议 人: | 人资环委 | 建 议 号: | 049 |
标 题: | 关于加快推进全市淤污泥建筑土方资源化利用的建议 | ||
| 建议内容: | 近年来,河道淤泥、城市污泥及建筑、轨交渣土等处置难问题困扰着城市建设和河湖治理。我市河湖众多,河湖疏浚是一项刚性需求,近10年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太浦河后续工程、望虞河拓浚工程等项目相继启动实施,将疏浚淤泥逾3000万方,处置压力巨大。同时,随着城市建设、轨道交通的逐步推进,建筑土方处置也成为一个新的难点,据统计,目前我市轨交年均需处置弃土逾300万方,同样面临出路少、难度大、成本高等问题。 目前,淤泥和城市废弃渣土处置主要采用传统填埋的方式,需占用大量土地资源,无法集约利用。加之我市土地资源紧缺,国土资源及农业农村等部们对直接填埋占地也有极高要求,临时用地一般不得占用耕地且须复垦,不得占用生态红线及管控区,生态环境部门对处置也有较高环境保护要求,全市可用于填埋的土地很少。资源化利用工作技术种类多,但可推广、成熟适用、形成规模化生产的案例比较少。资源化利用存在处置成本高于目前租用或征用弃土场的成本。项目实施还涉及选址布局(用地)、环境保护、能源、产品销售等问题。 按照“减量化、稳定化、资源化”原则,创新淤泥处置办法,解决淤泥消纳问题,利用淤污泥和城市废弃土建设生产绿色建材,是实现绿色治理、无废城市、静脉产业、节约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发展之路。为此建议:
一是建立处置推进机制。由政府层面成立淤泥资源化处置领导小组,由政府统筹、综合部门牵头,发改、工信、财政、资规、生态环境、住建、园林、城管、交通、水务、农业农村、轨交集团等部门及相关县市(区)政府参加,各部门按职能分工统筹推进,研究确定研究确定淤污泥和城市废弃土资源化处置与项目落地可行性。
二是强化技术论证筛选。组织有关科研院所、专家及相关职能部门对淤污泥与渣土处置利用进行技术研究论证,提高技术路线可靠性,确保方案可行、可靠、有效。推广淤污泥沼气热电联产及水源热泵等热能利用技术,充分利用淤污泥中热能和有机质富集的优势,替代一部分供热、供电过程碳排放,提高淤污泥处置和综合利用水平。
三是加大优惠扶持引导。从长远和绿色发展角度,研究出台淤污泥资源化利用的地方标准、配套政策及资金扶持等相关举措,加快优化项目实施路径、市场化运作模式进程。同时,要坚持建管并重,切实强化对淤污泥、建筑渣土处置的监管,严格执法,确保合规有效处置。
四是探索推进跨区域跨行业协同。研究地区区域内建设项目布局、投融资体制机制,以及政府购买服务或者授予特许经营权的模式。出台相关产业整合或联合政策,打破行政区域和行业限制,推进淤污泥活化利用,推动淤污泥和餐厨垃圾、园林绿化废弃物等城市有机废弃物协同处置,推广淤污泥厌氧消化技术应用,提升生物质能源的利用水平。
五是积极培育生态环保型企业。强化项目推进,注重央地合作,引入大型央企及龙头企业,研究建立“揭榜挂帅”机制,参与淤泥资源化末端规范处置工作。同时,注重先进设施、装备的导入,研究形成研发、制造、处置全产业链培育,形成更多具有辐射和带动作用的可再生能源利用产业,服务新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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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单位: | 主办 | 苏州市水务局 | |
| 协办 | 苏州市城市管理局;苏州市财政局;苏州市轨道交通公司;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苏州市交通运输局;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 办理期限: | 3个月 | 答复时间: | 2023-05-16 14:44 |
| 办理类型: | A:已经解决 | ||
| 答复内容: | 市政协人资环委: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全市淤污泥建筑土方资源化利用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苏州市河湖众多,逐步形成常态化的城乡河道轮浚机制,全市年均清淤量超过1000万方,且近年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太浦河后续工程、望虞河拓浚工程等项目将相继启动实施,淤泥总量约3000万方。同时,随着城市建设,城市污泥、建筑土方、轨交渣土等处置难题也接踵而至。淤污泥及建筑土方资源化处置利用一头连着减污,一头连着降碳,不仅能有效节约土地资源,解决土方弃置问题,还能从根本上扼制偷倒乱排现象,保障水系畅通和城市环境。
苏州市按照“减量化、稳定化、资源化”原则,将环境治理与绿色经济、无废城市、静脉产业、乡村振兴等理念有机结合,积极探索、实践、推动河道淤泥合理处置和资源化利用,促进绿色循环经济发展,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合作,多方共同发力。2021年10月,苏州市政府与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署“1+N”全面深化战略合作协议,市水务局与国投中成集团签订了深化合作协议,拟利用国投集团技术、资本与管理优势,共同推进河道淤泥资源化利用工作。协议签订后,市水务局、水务集团、吴中区政府、国投苏州分公司等有关单位成立工作专班,积极开展调研,研判技术路线和工艺设施,邀请市发改、行政审批、资规、生态环境和农业农村等部门召开专题咨询会,多次征询项目土地规划、立项、环境、能耗、交通运输、安全等领域政策要求,多方共同发力,积极推进河道淤泥资源化利用项目落地。
二是深入调研,研究技术方案。市水务局会同有关单位积极开展淤泥资源化利用技术路线研究,调研相关案例和设备设施,对河道淤泥进行采样试验,采集吴淞江淤泥等试烧陶粒,技术指标良好。初步拟定利用农林秸秆等生物质热源,将脱水后的淤泥与市政污泥拌合建筑弃土、飞灰、一般工业固废等,利用回转窑,在1200℃以上的温度下煅烧,制成轻质高强陶粒等建材。处置规模为年均淤泥200万方(水下方,含水率85%)、建筑土方30万吨,年产烧制陶粒90万方,同时生产护坡连锁砌块、大型浇筑护岸砌块、步道砖等约7万方。陶粒可完全市场化销售,其他产品将主要用于相应河道整治、道路等工程,根据实际需求以销定产。
三是发挥优势,探索建设模式。因淤泥资源化利用技术路线和生产工艺复杂,投资体量较大,综合性强,有一定市场和经营风险,考虑建立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多元投入机制,发挥政府部门政策优势、企业技术优势、社会资本优势,参照污水处理、固废处置等其他市政类环保项目的经验,拟采用特许经营(BOT)模式,通过特许经营招标,确定项目特许经营企业,由其完成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管理,运营期满后项目运营权交还政府。
四是协同推进,探索综合利用。河道淤泥资源化利用处置过程中,考虑协调建筑垃圾、装修垃圾、废弃的绿植和城镇污水污泥等协同处置,提高产品质量,进一步降低能耗,降低成本。通过开展多种固废综合处置和资源化利用,形成独特的绿色工业发展模式,推动绿色工业转型发展。因涉及多个部门,将提请市政府统筹成立弃土(淤污泥、渣土)资源化处置领导小组,发改、工信、财政、资规、生态环境、住建、园林、城管、交通、水务、农业农村、轨交集团等部门及相关县级市(区)政府参加,各部门按职能分工统筹推进,加快淤污泥和城市废弃土资源化处置与项目落地。
五是健全制度,强化淤污泥监管及利用。目前淤污泥与渣土处置利用市场仍不健全,成本相对较高,从长远和绿色发展角度,需要研究出台如《关于加强苏州市河道淤泥建筑土方综合处置工作的意见》等相关政策、地方标准、市场及资金扶持措施等。同时出台淤泥、建筑泥浆、城市废土等水上运输管理政策,对河道淤泥、建筑土方、地铁弃土等处置流程严格监管,严格执法,确保淤泥建筑土方处置规范。
下一步,市水务局等相关部门将加快推进淤泥资源化利用项目前期工作,固定技术路线,优化完善项目方案,积极筹建项目组织架构,报请政府批准后,按序推进,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同时,协同有关部门探索研究淤污泥治理的地方标准、配套政策等,通过河道淤泥资源化利用项目进行试点示范,以点带面,全面解决苏州全市淤污泥处置困局,为谱写美丽中国苏州范本贡献水务力量。
苏州市水务局
2023年5月15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