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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1.关于促进我市家庭教育的建议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3-09-24 18:10 浏览
建 议 人:
高冰峰
建 议 号:
271

标 题:

关于促进我市家庭教育的建议

建议内容:
  2022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施行,将家庭教育行为纳入法治轨道,家庭教育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但是从当前青少年学生中发生的一些安全案例来看,每年都可听闻有不少的学生轻生自杀,更有不少的学生暴露出比较严重的心理问题,在对这些案例的追踪过程中,我们发现,目前的家庭教育虽然已有法可依,但是如果我们不采取措施进一步来促进的话,那么要让家庭教育起到它应有的作用还是有相当长的一段距离要走。

  目前来看,我们认为在促进家庭教育方面还存在以下一些问题:   一是普法宣传不够到位。宣传整体谋划不足,方式单一,内容呆板,存在为宣传而宣传、因任务而宣传现象,打动人心、引发共鸣、富有实效的宣传少之又少,贯彻落实难以到位。虽然各职能部门看到了家庭教育症结所在,也主动开展了一些宣传活动,但实际效果差强人意,活动的针对性不够强。   二是分工协同不够科学。具体到工作层面,分工上欠明确、配合上欠紧密,有关部门工作相对松散,家、校、社之间沟通不畅,精神卫生机构、社会组织、爱心企业缺乏有效参与途径。   三是保障要素不够充分。一方面,无论是从资金投入上,还是从队伍建设上,难以满足家庭教育全域覆盖及专业化、精细化发展的要求;另一方面,对当前家庭教育的现状调查不够,尤其是对一些困境青少年的家庭现状掌握不到位,相关数据不够齐全、准确。

  为进一步协同促进我市家庭教育,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建议如下:   1.取得普法宣传实效。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充分利用“全国家庭教育宣传周”“法制宣传日”等时间节点,重视常态化、专题化宣传。通过法律咨询、拍摄宣传片、制作短视频等,宣传、解读好法律。瞄定法律主体受众,实施法律宣讲进家庭,提高未成年人家庭成员普法占比。前置家庭教育到新婚及孕期,开办“准妈妈准爸爸”课堂,编制家庭教育读本等学习材料,让准父母们上好家庭教育第一课。   2.形成协调联动机制。理顺部门联动、信息共享、协作共担的工作机制,取得第一手有关家庭教育现状尤其是困境儿童家庭状况的数据,定期召开“家庭教育领导小组联席会议”,明晰部门工作职责、联动方案,出台相关评估考核实施意见,联合推进“一中心多站点”区域阵地建设升级,积极构建家庭教育“优+”生态圈。进一步凝聚家庭教育现代治理合力,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家长参与、学校组织、社会支持的良好局面,探索实践推门可见、社区可感、家家参与的“全生命周期”家庭教育服务“苏州模式”。   3.强化经费人才保障。经费保障方面,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目录,相关经费列入财政预算,设立家庭教育专项基金,形成相对稳定的家庭教育工作经费投入增长机制。人才梯队方面,积极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加强与高校、研究机构、社会组织等力量的合作,组建家庭教育智库,打造一批家庭教育名师工作室、“三全”家庭教育指导示范社区等,建立“专家引领、全员参与、资源共享、满足需求”的家庭教育指导模式。   4.优化立体服务网络。充分发挥各校“家长学校”的作用,常态化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利用“幸福家长驿站、文明实践所站、儿童之家”等市镇村三级阵地,依托“新媒体”直播平台等优质网络资源,提供有营养、可持续、有实效的服务,实现“单方”向“复方”转变。用好家庭教育志愿服务核心团队,充分调动民间教育机构、公益组织等方面资源,积极培育家庭教育NGO组织服务群,通过政府采购等方式促进家庭教育一线实践。   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建议我市以更高目标、更大力度、更实举措促进家庭教育发展,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承办单位:
主办苏州市妇女联合会
协办苏州市民政局;苏州市委宣传部;苏州市教育局;
办理期限:3个月答复时间:2023-05-30 15:06
办理类型:A:已经解决
答复内容:

详见附件

对市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第271号提案的答复.pdf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