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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关于加强后疫情时代社会大众心理健康管理服务的建议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3-09-24 18:11 浏览
建 议 人:
朱雪花
建 议 号:
140

标 题:

关于加强后疫情时代社会大众心理健康管理服务的建议

建议内容: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三年以来,无情的病毒给社会大众的身体健康造成不小影响;同时,疫情形势的变化、防控政策的调整、宏观经济的下行、竞争压力的加大等诸多因素交织叠加,对社会大众的心理健康也带来一定冲击。   经历疫情刚发生时的口罩难买、不知所措,到防控、管控、封控阶段的囤菜、米、油等基本生活物资,再到近期的囤退烧、止咳、消炎等药物和酒精、洗手液等消杀物资之后,社会大众都盼望着疫情早日结束,恢复正常学习、工作和生活状态。第一轮感染高峰期的到来,更加凸显了公共医疗资源的短缺紧张,不能充分、高质量满足社会大众就医看病需求,广大群众身体、心理素质经历新考验,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受到一定程度影响。

  疫情带来的心理健康问题已然成为一个比较重要的社会问题,主要表现在:经历长达三年的疫情后,变得失望、无奈,甚至绝望,对生活失去自信心,“躺平”甚至“摆烂”;面对物资紧缺、物价上涨、医疗资源紧张,陷入恐慌、焦虑和担忧,心态变得急躁、烦躁和浮躁;部分行业不景气带来群体性失业,再就业困难人员的生计面临问题,出现抱怨、厌世等负面情绪;抗原或核酸检测阳性人员居家隔离,减少了社交,较长时间独处、自我封闭,心理压抑较难释放;非主流媒体出于商业目的有意炒作,将病毒“妖魔化”,社会上“谈阳色变”,老百姓恐惧、害怕;有心理或精神基础疾病人群,冬春季节容易加重病情,疫情无疑是雪上加霜,严重者自残、自杀;等等。   《中国城镇居民心理健康白皮书》调查数据显示,我国73.6%的人处在心理亚健康状态。《“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提出,要加强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要求,到2022年和2030年,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提升到20%和30%。联合国秘书长古特雷斯发布的“新冠疫情与精神健康”政策简报表示,新冠毒病“不仅侵害我们的身体健康,也带来日趋沉重的心理痛苦”,“即使在这个大流行病得到控制后,人们仍会受到悲痛、焦虑和抑郁的影响”。

  建议政府有关部门予以重视、提前谋划,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多措并举、多管齐下,加强后疫情时代社会大众心理健康管理服务,重塑广大群众心理健康。   一、健全心理健康管理服务保障体系。一是将社会大众心理健康管理服务纳入后疫情时代经济社会恢复发展中整体部署、一体推进,纳入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和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二是卫健、医保等职能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工作联动,将心理健康管理服务纳入全民健康覆盖范围,充分保障医疗资源供给,就医用药纳入医保保障范围。三是民政部门将村(居)民心理健康管理服务纳入网格化管理,加强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联动,对社区工作者进行心理健康方面培训,提升社区工作能力和水平。四是发挥社会组织、相关行业协会等作用,开展义诊、志愿服务等多种形式心理健康服务下基层公益活动,如进企业、进学校、进(村)社区等。   二、加强重点人群心理健康关心关爱。一是工会、团委、妇联、关工委等部门发挥职能,主动、前置、下沉服务,对儿童、青少年、妇女、老人、一线医务工作者、基层村(社区)工作者、基础心理或精神疾病患者等开展针对性心理健康管理服务,让群众真切感受到政府的温暖。二是设置心理健康服务热线,安排心理精神领域专家、具有资质专业人士轮班值守,解答重点人群问题咨询,开展“一对一”心理疏导,建立心理健康咨询与服务需求对接机制,拨打12345直接转接到心理服务热线,及时提供心理咨询服务。三是村(社区)对重点人群进行排摸,建立人员信息库和服务台账,定期、不定期进行电话联系或上门走访,了解、关心其身体、心理状况和服务需求,落实心理健康管理服务最后一公里,帮助重点群体解决实际问题,增强对村(社区)信任。   三、注重社会大众心理健康宣传引导。一是加大正面宣传、正向引导力度,弘扬和传播社会正能量,在全社会营造关注、正视心理健康问题良好、浓厚氛围,引导社会大众相信主流媒体、官方渠道发布的信息,不信谣、不传谣,做好自己心理健康的第一责任人。二是网信、市监和文化等部门加强监督执法,对网络舆情进行实时动态监管,对存在借机恶意炒作、夸大宣传、误导群众言行的自媒体、商业媒体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该封号禁言的封号禁言,净化网络宣传生态环境。三是在“苏周到”建立心理健康管理服务平台,广大群众可自主开展心理检测和自助服务,充分利用抖音、小程序、视频号等群众喜闻乐见新媒体,免费提供心理健康专题讲座、培训,足不出户就可以享受心理健康服务。四是加强心理健康和社会关怀领域专业人才培养,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对社会大众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询服务,提高人民群众自我心理调节能力,保持积极乐观的心态,实现心理健康与身体健康相互促进。   

承办单位:
主办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协办苏州市医疗保障局;苏州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苏州市委员会;苏州市妇女联合会;苏州市民政局;苏州市总工会;
办理期限:3个月答复时间:2023-05-26 16:21
办理类型:A:已经解决
答复内容:

对市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

140号提案的答复

 

朱雪花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后疫情时代社会大众心理健康管理服务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高度关注市民心理健康,积极参与国家试点,不断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全社会参与的心理服务体系,持续提高管理水平,全面提升心理服务质量。

一、健全心理健康管理服务保障体系

一是加强顶层设计。将“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危机干预机制”纳入《苏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计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将“加强社会心理体系建设”纳入《苏州市“十四五”人口发展规划》。将“完善贫困精神残疾人基本精神类药物费用豁免制度”纳入《苏州市“十四五”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二是扩大保障范围。202210月,医保部门将“心理治疗”的医保支付类别调整为乙类,由医保基金和个人按比例分担。将“心理治疗”同步纳入我市医疗保险诊疗目录;将儿童孤独症纳入我市门诊特殊病保障范围,保障孤独症儿童用药需求,同时稳步提高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用药保障待遇。三是法制化保障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我委着力推进精神卫生立法进程,通过法制化保障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2016,苏州市启动精神卫生法起草工作,按照立法程序开展了一系列的立法调研和专家座谈。经过市人大审议、省人大批准,202051《苏州市精神卫生条例》正式颁布实施以来,我委积极宣贯精神卫生法。

二、全面开展社区心理健康服务。

民政部门建立社区工作者“一岗多能、一岗多责、分片包干”贴近居民服务机制,社区工作者50%以上的工作时间用于走访居民群众、联系社情民意、解决民生问题,重点做好老幼病残等特殊群体关爱帮扶工作,并注重心理健康疏导与慰藉。市总工会针对性地对疫情后时代职工心理问题调适及困难职工家庭疫情后心理关怀开展服务,如:心理服务进企业送课活动中增加“后疫情”相关课程;为困难职工家庭发放心理服务卡,由苏州市心理服务指导中心专门负责解决困难职工的心理服务需求;在苏工惠APP上开设心悦会专栏,为广大职工提供解决心理问题困扰的平台以及学习心理健康知识、进行心理自我测评的途径。教育部门开展全市社区家庭教育“双百双千双万”三年提升行动,围绕亲子关系、青少年心理等内容,线上线下开展百场家庭教育专题讲座。发起“心向阳光健康成长”——关爱青少年生命健康公益项目,为青少年及其家庭提供一对一家庭教育个案辅导服务。截至目前,共开展一对一家庭教育辅导服务146人次,受益近千人。制定做好抗疫一线医务人员家庭关爱帮扶工作文件,指导各级妇联结合实际加大对困境妇女儿童、抗疫一线女性工作人员的关心关爱。

三、加强重点人群心理健康。

一是服务重点特殊人群。在公安、司法、教育、妇联等相关单位开展儿童青少年和特殊人群心理健康危机干预和心理疏导工作,建立儿童青少年和特殊人群心理援助工作机制。各部门结合行业特点,为系统内人员及管理服务对象举办心理健康知识讲座,结合服务需求提供心理健康或社会工作服务。二是健全完善妇女儿童心理疏导干预机制。市妇联为遭受家庭暴力、性侵害等权益受损的妇女儿童、困境女性、单亲家庭等特殊群体,通过一对一“结对走亲”、一户一策微关爱等帮扶举措,及时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和心理危机干预。开设同心抗疫 守护家庭云课堂、木兰悦心心理沙龙等活动,多措并举为妇女儿童构筑心理防疫之墙。三是筑牢疫情心理防线。结合新冠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建立疫情相关心理危机应急响应机制,制订《苏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紧急心理危机干预实施方案(试行)》等政策方案,通过面对面、电话、网络等多种形式,为确诊患者、隔离人员、医务工作者、民警、村(居)委会等一线工作人员提供心理评估、心理疏导和心理干预等心理健康服务。市心理卫生中心12320心理援助热线,“苏老师”热线、12355青少年服务热线、红十字心理援助热线(65791001)等多条热线提供转介、非工作日转接托底服务等。

四、加强服务队伍建设。

一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基础、骨干、专业和专家四级社会心理服务队伍。截止202212月,全市一线工作人员1.3万人,骨干850人,专业人才137(临床心理师、心理健康讲师、社会心理服务指导师),市级专家22人。二是加强服务能力培训。制定《苏州市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基层人员培训课程方案》,每年开展不同行业、不同领域基层心理健康服务人员的系统化、专业化培训,提升专业素养和服务能力。截止202212月底,全市开展心理志愿服务人员培训1.2万人次,骨干人员培训1200人次,心理援助热线培训240人次。二是加强社区工作人员培训。民政部门组织指导各县级市(区)开展社区工作者政策法规、业务知识、专业技能和职业操守多方面的教育培训,切实提升社区工作者政策执行和实务操作能力,昆山市、工业园区等地注重将心理健康纳入社区工作者培训。每年定期组织开展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水平考试辅导培训,考试内容涵盖心理健康服务等内容,对获得初级、中级、高级社会工作职业资格的社区工作者,参照每人每月300500800元的标准给予职业津贴。

五、注重心理健康宣传引导

一是大力开展健康宣教。通过“线上+线下”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工作力度。结合精神卫生日,点亮东方之门宣传精神卫生日主题;开展了“心理健康知识推广月”系列宣传活动,为市民提供免费的义诊咨询;联合广电总台音乐广播节目(FM102.8)进行心理健康小知识互动问答;开发文创产品三件套(广济绿咖、放松纸牌、广济哈哈包),寓教于乐,提升大众心理健康素养水平。疫情期间,市心理卫生中心、市心理健康协会联合市广电总台,启动“战役萱言”心理健康空中直播室,提供7×24小时不间断云端心理健康指导和“心理云诊室”服务。“空中直播室”收看人数3余万,“云端家长会”收看人数43.5万。二是加强网络舆情动态巡查。网信办立足网信工作职责,落实相关工作机制。做好线索收集。争取网民诉求发现在早、处置在小,尽可能化解不稳定风险。加强联动处置。多部门实时联动,紧密配合,高效衔接,形成合力,最大限度消除线上舆情隐患,线下问题得到实际解决。三是信息化建设。通过建设社会心理服务平台,及时掌握各部门社会心理服务资源和服务需求,规范化管理社会心理服务机构。社心平台运行以来,平台访问人数99613人,访问人次达100513人次。平台资源中发布科普宣传信息697个,学习课程511个,发布体检量表399个。2022年完成心理普查42835人次。

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任重而道远,我委将会加强部门间协作互通,加强对重点人群的心理关爱,持续深化苏州市心理健康服务工作,为广大群众提供实实在在的服务。

 

 

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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