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0.关于对公募和非公募基金会实行差异化评估的建议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3-09-24 18:10 浏览 次
建 议 人: | 喻敏毅 | 建 议 号: | 390 |
标 题: | 关于对公募和非公募基金会实行差异化评估的建议 | ||
| 建议内容: | 公募基金会和非公募基金会是根据基金来源不同而设立并同时存在的两类基金会。其二者最大的区别在于募集资金的方式不同、募集的对象不同、信息披露的要求不同,由这些不同,形成了两类基金会各自特点和作用的不同。公募基金会与非公募基金会在慈善公益事业中发挥着不同作用,公募基金会资金多元化,不仅来源自企业、个人和其他组织,还来自中央地方政府拨款等,在大灾大难等范围广、资金量大的项目上作用更为强大;而非公募基金会的资金来源单一,其主要作用是为进行研究、促进社会福利以及管理主体或者章程所决定的其他计划。
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且符合要求的公募基金会和非公募基金会均可参与社会组织等级评估,且等级评估结果也与基金会获得税前扣除资格息息相关。 目前在社会组织等级评选过程中,非公募基金会和公募基金会的评选标准是一致的。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明确规定:“社会组织评估等级低于3A或者无评估等级的,当取消其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的规定:“非公募基金会每年用于从事章程规定的公益事业支出,不得低于上一年基金余额的8%,”非公募基金会在将上一年余额的8%用于从事章程规定的公益事业支出后,其余92%就要投入市场运营,而且要每年至少获得基金余额9%左右的利润才能维持平稳运行,否则的话,基金余额就会逐年减少,如果没有另外资金投入的话,基金会的资金就有“坐吃山空”之虞。但是,在当前经济增长减缓的大背景下,每年通过投资运营获得9%左右的利润谈何容易。
综上所述,拥有税前抵扣资格对于非公募基金会在筹集资金等方面来讲,意义显得尤为重要,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可以说直接影响其未来发展。 一、对公募基金会和非公募基金会一视同仁、加强监管。虽然由民营企业及个人发起成立的非公募基金会,日常开展工作的过程中未向社会公开募款,财务管理风险小于公募基金会,且非公募基金会工作人员数量少、公益事业支出比例小,在团队建设、党建工作、宣传工作等内部治理方面与公募基金会也存在着差别,但是在对基金会监管方面应一视同仁。
二、在对监管一视同仁的情况下,建议分门别类设置评价机制,适当降低非公募基金会的评估合格分数。目前所有基金会参评取得各等级结果的分数相同,但很多非公募基金会取得3A等级存在较大的困难,若能适当降低评选分数,较为符合非公募基金会的实际情况;
三、建议苏州市民政部门加强指导,以评促建,正确引导非公募基金会做好等级评估工作,最大程度发挥非公募基金会的积极作用。正像曹路宝书记在今年政协会上所说:“我们要准确领会走在前、挑大梁、多作贡献等重大要求对苏州的特殊重要意义,在全国全省现代化建设大局中显担当、见作为”,率先实现在全国引领其他省市先行示范作用。 | ||
承办单位: | 主办 | 苏州市民政局 | |
| 协办 | |||
| 办理期限: | 3个月 | 答复时间: | 2023-05-31 11:23 |
| 办理类型: | A:已经解决 | ||
| 答复内容: | 对市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 第390号提案的答复 喻敏毅等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对公募和非公募基金会实行差异化评估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开展社会组织评估工作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在建立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中发挥社会组织作用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大力支持社会组织发展、坚持积极引导与依法管理并重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社会组织总结自身发展情况、提升内部治理能力的有效途径,也是民政部门加强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和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抓手。 近年来,我局积极开展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充分发挥评估导向和激励作用,坚持“以评促改、以评促建、以评促发展”的工作目标,培育出了一批有活力、有公信力、有品牌影响力的等级社会组织,不断推动我市社会组织自我管理与规范发展并行。截至目前,苏州全市共有等级社会组织3744家,其中3A等级675家,4A等级253家,5A等级38家,等级社会组织覆盖率达到48.64%。 一是广泛动员,服务赋能促参评。我市在每年4-5月份启动社会组织评估工作,联合各业务主管单位,充分调动社会组织参评积极性。通过线上线下多种形式的分类培训,有针对性的为各类参评社会组织解读评估细则,讲解评估要求和流程,全方面给予社会组织支持保障。2020年,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发布《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将社会组织获得3A以上(含3A)评估等级作为取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必要条件之一,公告发布后,我局在全市基金会中开展广泛宣传,并开展基金会评估专场培训,充分调动基金会参与评估工作的积极性。目前,全市71家基金会中,已有42家获评评估等级,其中3A等级以上的有33家。 二是严格规范,优化质量促提升。目前,我市按照《江苏省社会组织评估指标》统一实施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实行1000分制评估指标。现行评估指标共有六类评估标准,分别为行业性社会团体、联合性社会团体、学术性社会团体、专业性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和基金会。六类评估标准均由5大部分组成,分别为党建工作、基础条件、内部治理、工作绩效和社会评价,既有共性指标,又有个性指标。从评估分数来看,目前六类社会组织执行的是统一的标准,751-800分为1A,801-850分为2A,851-900分为3A,901-950分为4A,951-1000分为5A,但六类评估指标的具体内容稍有差异。以《江苏省基金会评估指标》为例,党建工作、基础条件、内部治理和社会评价是共性指标,是统一的考核标准,工作绩效是个性指标,指标中的年度捐赠收入、公益支出规模、公益支出比例和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比例等评估指标均已根据基金会是否具有公开募捐资格进行了区分,以此保证评估工作的公平公正。 三是加强监管,规范建设促发展。通过社会组织评估工作,一方面帮助社会组织切实提升规范化建设水平,尤其是在党的建设、法人治理结构健全、财税管理等方面;另一方面是发挥评估工作上传下达的功能,通过评估现场考核,及时传达政府的最新政策和要求,并了解社会组织发展中的实际问题和困难,做好答疑解惑。同时,将开展评估工作与获得政府有关社会组织优惠政策结合起来,与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双随机”抽查、信用体系建设等日常监管事项结合起来,共同推动全市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下一步,我局将根据省民政厅统一工作部署,持续完善评估标准,优化评估流程,严格评估考核,通过评估工作帮助社会组织切实提升规范化建设水平,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苏州新实践贡献社会组织力量。 苏州市民政局 2023年5月30日 联 系 人:盛天弋 联系电话:0512-69820903 抄 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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