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 议 人: | 田利 | 建 议 号: | 118 |
标 题: | 关于加强临床一线医护人员职业暴露后权益保障的建议 | ||
| 建议内容: | 医护人员职业暴露,常指医务人员在从事诊疗、护理等活动中接触有毒有害物质或传染病病原体,从而损害身体甚至危及生命的一类职业暴露。目前就医患者激增,导致医护人员受大面积感染,部分医院感染率高达80%-90%。在此严峻情况下,绝大部分医护人员仍然坚守岗位甚至带病上班,用自身的血肉之躯死守老百姓的生命健康与安全。上海、浙江等地已经给一线医护人员发放抗疫补贴,这在一定程度上是对白衣战士们工作的肯定和鼓舞,也是对其家人的些许慰藉。前期调研也发现,苏州地区医护人员的收入总体低于周边城市,比如徐州、合肥等。 医护人员因职业暴露罹患传染病,不仅影响个人健康,也影响其家庭、单位甚至社会公共区域群体,降低医疗机构救死扶伤的社会职责,同时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优秀高中生报考医学专业、本硕博毕业生加入医护行业,从而导致原本人力资源相对缺乏的医疗体系更显脆弱,因此要加强做好医护人员职业暴露后权益保障,从而能更好地筑牢公共卫生防御体系。
1.加大各级医疗机构防护基础设施设备的投入和物资储备,确保应急物资在日常诊疗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能及时有效供应。
2.对临床一线医护人员发放职业暴露后的补助补贴,建议各地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按照20000~30000元/(年・人)的标准进行发放;并在今后五年内提供15天/(年・人)的带薪疗养假。
3.对奋战在一线医护人员家庭中的子女学习、老人的日常生活供给等进行优先保障,确保他们无后顾之忧。 | ||
承办单位: | 主办 | 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
| 协办 | 苏州市财政局; | ||
| 办理期限: | 3个月 | 答复时间: | 2023-05-31 16:47 |
| 办理类型: | A:已经解决 | ||
| 答复内容: | 对市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 第118号提案的答复 田利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临床一线医护人员职业暴露后权益保障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广大医务人员作为提供医疗服务的中坚力量,在守护人民健康、保障生命安全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疫情防控进入新阶段,全市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面临的压力显著增加。全市进一步加强对医务人员关心关爱,最大限度减少院内交叉感染,保障医务人员安全,充分发挥政策激励和宣传引导作用,保持医疗队伍稳定性和战斗力。 一是强化医务人员个人防护。持续开展传染性疾病诊疗操作、院感防控、消毒隔离、个人防护等知识培训,指导所有医务人员严格规范执行感染防控措施。认真做好内部防控,进一步优化就医流程,全面落实防止院内感染各项措施,织密医务人员安全防护网。加强职业防护设施建设和设备配备,做好防护物资的供应保障和统筹调配,确保口罩、手套、隔离衣、防护面屏等防护用品供应充足、质量优良,重点向防控一线投放使用,切实保障医务人员防护物资需求。明确专人负责防护物资管理,及时盘点存量、检查质量,精准测算防护物资需求,加强防护物资储备,确保及时足量供应。加强职业暴露处置预案管理,进一步完善处置流程,为发生职业暴露的医务人员建立绿色通道,第一时间给予规范处置。通过科学防护最大限度减少职业暴露,保障执业安全。 二是加强疫情防控经费保障。疫情防控进入新阶段以来,市级财政拨付全市十个版块和医疗机构特别防疫经费5亿元,用于提升药品等防疫物资储备、医疗机构能力建设和关心关爱疫情防控新阶段医务人员保障能力等方面。拨付市级医疗卫生机构和各区共计1.22亿元,用于发热门诊(诊室)、急诊、病区(房)、实验室等必要设施改造和呼吸机、ECMO等设备购置,购买荧光定量分析仪等检验检测仪器耗材和口罩等疫情防控消杀物资,有效加强我市医疗卫生机构防护装备的配置力度,提升“保健康,防重症”能力。 三是加强身心健康关爱。组织向医务人员发放防疫健康包,提供必要的药品、体温计、消毒用品、抗原检测试剂等,供其开展健康监测和感染后对症处理使用。密切关注医务人员健康状况和感染情况,并根据医务人员健康状况和身体条件,合理安排休息或适宜工作。对于感染新冠病毒的医务人员,有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宿舍等住所供其使用。为参加疫情处置的医务人员增加一次性带薪年休假5天、安排一次健康体检。每年中国医师节、国际护士节当天起7日内,全市医务人员免费游览全市国有旅游景区。苏州市A级景区、宗教活动场所向全市医务人员不限次免费开放1年。 四是加强后顾之忧解决。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工会和共青团的作用,加强人文关怀,做好一线职工疗休养工作,发放防疫健康包,及时开展走访慰问,主动做好医务人员家庭联系对接,深入了解、动态掌握医务人员家庭情况,切实帮助解决其家庭实际困难,将组织关怀实实在在传递到每一位医务人员。 五是加强补贴津贴发放。疫情防控进入新阶段后,对苏州市本级参与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按照每人6000元标准发放一次性慰问金,所需资金由市级财政全额保障。苏州市各县级市区均参照市级范围、标准积极开展一次性慰问金发放工作,所需资金由同级财政保障。用好用足财政下拨专项经费,在落实保障防控新阶段医务人员薪酬待遇的基础上,结合疫情防控新阶段工作实际,按照要求每日给予一定临时性工作补贴。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卫生防疫津贴标准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13号)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医务人员按照岗位类别及标准及时足额发放卫生防疫津贴。对新冠病毒疫情防控工作中,公益目标完成好、承担任务重、风险程度高、表现优秀的医疗卫生机构,按照“两个允许”要求,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核增一次性绩效工资总量(15%-30%),用于年终绩效奖金和平时加班、值班、夜班等补贴的发放。核增的绩效工资总量不作为核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的基数。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转发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等八部门关于近期加强平安医院建设保障医务人员安全维护良好医疗秩序的通知》(苏卫办医政〔2023〕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新阶段医务人员关心关爱工作的通知》(苏卫人〔2022〕35号)、《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建立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府办〔2022〕2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新阶段关心关爱医务人员工作的通知》(苏防控办〔2022〕83号)等关心关爱医务人员文件要求,持续加强临床一线医护人员职业暴露后权益保障,更好地关心关爱一线医务人员。 一是加强防护能力建设。针对新冠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临床一线医护人员职业暴露问题进行研判,抓早抓小,消除隐患。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应急设施设备的投入,储备好应急药品和物资器材,在满足日常诊疗需要的同时,能够有效应对各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二是对于医务人员子女教育给予更多帮助关爱。对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的医务人员,有子女在校就读的,由所在学校安排专业教师给予人文关怀,免费提供课业辅导和心理疏导等个性化服务;对子女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当年有入园入学需求的予以照顾。对于被认定为烈士的医务人员子女,在入学升学方面按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三是做好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医务人员的家属保障工作。健全医务人员关爱帮扶机制,深入了解医务人员家庭情况,建立台账,分类施策,切实解决其后顾之忧。尽量不安排双职工的医务人员同时到一线工作。不安排孕期或哺乳期医务人员到一线工作。对家有老人、孩子需要照顾的医务人员统筹安排,尽可能创造条件使其兼顾家庭,同时建立社区干部联系帮扶制度,帮助解决其老幼照护等实际困难。鼓励有条件的单位联合专业机构在工作场所建设普惠托育机构,为医务人员提供托育服务。支持各级工会、红十字会、慈善总会及社会各界,组织发动志愿者队伍或安排专门人员对医务人员家庭开展慰问,灵活开展务实、贴心、周到的对口帮助。开通医务人员家属就医绿色通道。 感谢您对苏州医务人员的关心关爱! 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5月31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