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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3.关于发挥创新企业人才主体作用,助力产业创新集群的建议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3-09-24 18:11 浏览
建 议 人:
市民进
建 议 号:
033

标 题:

关于发挥创新企业人才主体作用,助力产业创新集群的建议

建议内容:
  今年1月,苏州提出全力打响“人到苏州必有为”的工作品牌,打造国家级人才平台,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完善资金链、构建人才链,推动“四链融合”。企业作为人才开发的主体、人才集聚的载体,充分发挥人才引、育、用、留的主体作用仍有待提高。民进市委会课题组旨在进一步探索:如何突出企业人才引领发展的战略地位,实现各类创新资源要素的集聚集成;如何借助市场和社会力量,进一步促进企业引才用才主体地位,推动企业集成创新要素资源和技术创新能力走在前列,助力苏州打造数字经济时代产业创新集群。

  1.亟需发挥企业人才主体作用。亟需对企业创新发展处于更加突出的地位,充分发挥企业人才开发主体作用,实现人才引领的创新发展,促进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发展壮大。   2.亟需适应海外人才引进新趋势。国际环境日趋复杂,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对我国以官方名义开展的引才活动严格防范,严格审查引才对象,给传统海外引才模式带来新挑战。海外人才引进逐步向“企业走在前台、政府退到后台”转变,企业人才开发的主体地位更加突出,亟需按国际通行和市场规则开发利用人才。   3.亟需凝聚企业人才开发合力。苏州引才力度不断加大,但在调动企业人才开发积极性方面还有所欠缺,企业人才工作存在“缺动力”“不愿育”“成本高”“留不住”等问题。部分在苏中小企业经营管理者对人才重视度不够,在人才队伍建设方面不愿投入,缺乏系统的人力资源规划、招聘和培训体系。   4.产业细分领域人才匹配不高。苏州创新集群25个重点细分领域的专业岗位紧缺情况凸显,以苏州工业园区为例,数字经济、总部经济、电子商务共有135个紧缺岗位,其中数字经济岗位缺口占比超50%。人才在苏时间短,为政策而政策,实际未对地方经济增长贡献力量,技术工程师等一线产业工人严重匮乏。   

  要进一步发挥企业人才开发主体作用,让企业在人才“引育用留”各个环节都“唱主角”、“担主责”,成为人才集聚“主阵地”。   1.壮大引才聚才企业“母体”   一是培育人才集聚的新兴企业主体。通过加快传统产业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把优势传统产业的更多企业转化成为吸纳人才的新主体。要通过培育新经济新业态和科创型企业主体,扩大人才集聚的新兴主体规模。积极布局集成电路、高端医疗器械等重点领域联合创新中心建设,实施“千名服务业领军人才”“千名新经济新业态领军人才”等行动,加大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力度。支持企业设立研究院、重点实验室、博士后工作站等内设平台,引进高层次人才。二是大力引进创造企业“母体”人才。深化实施“姑苏人才”等市级重点引才计划,提高创业型人才入选比例,支持高层次人才创办科创企业实体。大力引进创设平台型企业的高层次人才,通过平台型企业整合更多产业链上下游企业。三是支持企业柔性引用紧缺人才。“在大力引进人才到苏州集聚的同时,坚持“星期天工程师”等机制优势,建立健全企业在海内外设立研究机构、并购等多种形式柔性用才的支持政策,激励企业引才用才积极性。   2.激发企业育才内生动力   一是激发企业家育才积极性。企业培育人才力度大小取决于企业家对人才的认识程度。扩大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评审范围,将企业家的人才意识提升和企业人才制度体系建设作为重要内容,加强对企业家培训培养的投入力度,实现企业家培训培养经费稳步增长。二是加大企业育才引导支持力度。重点支持龙头企业举荐自主培育人才,扩大企业可举荐的人才范围。优化财政支持机制,用足用好重大产业政策的人才队伍专项经费,帮助企业培育紧缺急需人才。加强对企业培育人才要素保障力度,支持龙头企业办企业大学,在用地、规划、建设经费等方面给予支持。帮助企业对接优质教育培训资源,落实职业院校培训收入可用于教师劳动报酬政策,突破绩效工资限制。   3.推动企业用才模式创新   一是有效降低企业用才成本。针对新兴产业领域用才成本高等特点,研究制定特定产业人才支持政策,落实产业人才队伍建设经费。对新兴产业企业使用高层次人才给予一定的薪酬补贴和企业支持奖励。支持企业开展灵活用工模式,加大灵活用工试点推进力度,争取新增一批灵活用工试点企业,降低企业用才成本。二是支持企业用好高层次人才。引导高层次科技人才向企业一线流动,完善科研机构和企业、高校和企业科技人员之间流动机制,支持高校院所科技人才到企业兼职创新。规范企业之间人才流动秩序,健全人才诚信档案和建立黑名单制度,支持企业放心大胆使用人才。   4.打造企业留才优质环境   一是单列指标助力企业留才。以企业地方综合贡献和履行社会责任情况为依据,给予企业一定数量的关键核心人才单列指标。关键核心人才可比照市区两级高层次人才服务标准,享受安居、子女教育、个税补贴等支持政策。建立企业关键核心人才清单化管理机制,给予人才持续关注,解决不同阶段的人才需求。二是营造氛围助力企业留才。开展市级层面的尊才爱才优秀企业、“人才强企”先进单位等荣誉评选,鼓励企业主动集聚人才。开展企业雇主品牌影响力表彰活动,支持在苏龙头企业、行业协会设立行业性人才奖项,形成企业人才文化,助推企业留心留才。   

承办单位:
主办苏州市委组织部
协办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苏州市科学技术局;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苏州市财政局;苏州市教育局;
办理期限:3个月答复时间:2023-06-16 15:19
办理类型:A:已经解决
答复内容:

详见附件。

关于对市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第033号提案办理意见的函.pdf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