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之家 >履职建言
293.关于共建“数字长三角”赋能更高质量发展的建议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3-09-24 18:10 浏览
建 议 人:
陈清
建 议 号:
293

标 题:

关于共建“数字长三角”赋能更高质量发展的建议

建议内容:
  长三角未来的发展应当是高质量、高水平的发展。中共中央和国务院联合印发的《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从“协同建设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共同推动重点领域智慧应用”“合力建设长三角工业互联网”三个层面,对共同打造数字长三角提出明确要求。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和数字化转型正形成历史性交汇,共同打造数字长三角,已成为落实数字中国战略、推进长三角一体化迈向数字文明新时代的必然要求。苏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部署要求,以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为抓手推动长三角一体化,进行了一系列探索。基础设施不断完善。重点统筹长三角存算基础设施布局,探索区域算力共享、动态调度机制,推进分布计算、边缘计算和超级计算协同发展。积极参与长三角城市群广域量子保密干线网建设,实现与国家广域量子保密通信骨干网络无缝对接。依托长三角工业互联网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合力推进以“互联网+先进制造业”为特色的工业互联网发展,积极打造长三角工业互联网平台集群。产业协同不断加强。围绕集成电路、高端软件、新型显示、智能网联汽车和未来产业等领域,布局一批国家和省级产业、制造业创新中心,加快打造数字产业高地。推进口岸经济战略合作、开展拼多多线上平台数字化、喜马拉雅数字文化等战略合作。依托国网智慧能源与电动交通技术创新中心等,建立一批跨地区的前沿科技政产学研用产业创新联合体。科创能力不断提升。以江苏省产业技术研究院材料板块研究所和企业联合创新中心为基础,共建江苏先进材料技术创新中心。依托国家第三代半导体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培育一批世界级数字科技创新研究机构和研发平台。加强与上海、南京、杭州、合肥等科教资源节点城市的交流合作,积极引进高端科教资源落户苏州。

  长三角在数字化建设方面始终走在全国前列,但从率先建设全国乃至全球数字文明新高地的要求来看,“数字长三角”建设仍面临一系列挑战。一是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不够协调。长三角各省市重大设施统筹规划建设力度不足,各地大型数据中心、人工智能计算平台、超算中心等数字基础设施共建的协调性不强,共享程度偏低。二是数字产业发展支撑不够有力。区域间科技创新资源布局不均衡,技术等创新要素难以跨区域流动。操作系统、高端芯片、高端服务器、基础软件、高精核心部件、科学仪器等领域自主研发和产业化能力较弱。“卡脖子”技术、前沿技术研发人才不足,人才培育落后于产业发展。三是数字文明制度法规不够健全。区域协同立法缺乏国家授权,支撑一体化发展的制度、法规尚未形成。各地分工协作机制、协同创新机制、利益协调机制、监督约束机制等尚不健全,缺少常态化跨省域议事决策机制、统一的考核评估机制及评价指标体系。网络监测、安全管控、应急处置等方面协同性较低,跨省域网络安全和治理机制亟待破题。

  长三角数字化建设基础好、领先性强,有条件有能力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数字经济高地。为此,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是强化新型数字基础设施顶层设计。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具有长期性、系统性和全局性等特点,要进一步加强统筹规划,健全协调推动机制,提高跨行业、跨部门之间的合作力度,共同制定新型数字基础设施推进路线图,避免出现盲目建设和重复投资。要进一步加大相关领域投资力度,促进应用场景落地落实。加速建设人、机、物互联的基础设施,打通全产业链和全价值链的数据通道。鼓励企业积极采用新一代数字技术,帮助传统企业“降本增效”,将数字服务企业引进并上线平台。可由政府牵头,成立专项工作小组,推动“5G+工业互联网”新基建,健全工业标识解析服务体系,实现工业级网络体系优化。   二是提升科技策源产业发展。数字化转型与实体经济优化是紧密相关的,数字赋能是产业、资本、技术、人才、数据多方融合共振的最终结果。以制定长三角大政策为原则,通过政策支持,加强科技创新前瞻布局和资源共享,培育标志性数字经济核心产业链和先进产业集群,招引、培育一批工厂数字化改造、智能制造解决方案、智慧供应链等领域的专业化服务商及人才。探索有利于人才、资本、技术等创新要素跨区域流动和区域融通的政策举措,促进各类要素无障碍流动,加快突破性、首创性制度创新成果的推广和应用。政府职能部门牵头,建立跨区域数字经济关键核心技术联合攻关机制。要探索跨区域、跨领域、跨学科协同创新与开放合作,共建国家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等高水平新型研究机构。与国内、国外技术平台搭建技术转化中心,促进“产学研用金”的协同。   三是推进数字长三角机制创新。加快探索一体化示范区协同立法先行试点工作,以法律法规的一体化加速推动区域协同治理、数字设施共建、数据要素共享一体化。优化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及配套保障,使之与数产融合相匹配。共建长三角“G60数字服务中心”,对数据共享开放准则等相关问题进行探究,制定相关机制,起到试点示范作用。建立“数字联盟体系”,成立各行业分会,相关企业及单位以会员形式参与,形成产业链线上、线下的互通。制定一套符合长三角区域协同发展的一体化发展评估体系,加强动态监测,从设施共建、创新协同、政府服务、民生保障、数据共享等角度全方面量化评估数字长三角建设成效。   四是加快区块链技术的全领域应用。技术是实现经济数字化的手段。《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指出,加强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物联网、人工智能、卫星导航等新技术研发应用,支持龙头企业联合科研机构建立长三角人工智能等新型研发平台,鼓励有条件的城市开展新一代人工智能应用示范和创新发展,打造全国重要的创新型经济发展高地。数字经济的关键技术包括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等。不同的技术在经济数字化过程中扮演着不同的角色。目前数字化进程中存在的数据垄断问题制约了经济数字化作用的发挥。区块链的出现,使得破解数据垄断问题成为了可能。建议加强区块链技术应用,围绕上海的金融产业优势、江苏的科技产业优势、浙江的电商产业优势、安徽的国家科技集中优势进行整合、协作,加快区块链在全领域的应用,推动实体产业与数字产业深度融合。         

承办单位:
主办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协办苏州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大数据管理局);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办理期限:3个月答复时间:2023-05-24 09:41
办理类型:A:已经解决
答复内容:

对市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

293号提案的答复

 

陈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共建“数字长三角”赋能更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数字长三角”是区域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的实现路径。实现实体经济转型升级和数字技术创新驱动深度融合,也是产业调整与高质量发展的战略选择。长三角地区实体经济制造业强大、科教资源与科技人才富集、创新创业营商环境较为完善、高素质劳动者供给较为充分。对于苏州来说,还需要发挥行业“领跑者”“先行军”的示范推动作用,聚焦长三角区域数字经济布局,让数字经济真正成为经济发展的“倍增器”、发展方式的“转换器”、产业升级的“助推器”、社会环境的“稳定器”。

一、加快推进数字经济发展方面的工作

(一)产业体系更加完备。印发《关于苏州市推进数字经济时代产业创新集群发展的指导意见》《苏州市推进数字经济时代产业创新集群建设2025行动计划》《苏州市数字经济十四五发展规划》《全面提升苏州市数字经济和数字化发展水平的实施意见》《苏州市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加速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5 年)》立足苏州发展实际,完善数字经济领域顶层设计,加快推进环太湖科创圈”“吴淞江科创带、独墅湖开放创新协同发展示范区建设,以太湖新城、高铁新城为重点打造数字经济发展新空间,努力建成全国数字化引领转型升级示范城市

(二)基础设施逐步完善。建设高质量千兆城市。2022年新建5G基站1.13万个,累计建成3.85万个(全省第一),实现大市范围5G网络全覆盖,采用多种组网方式,着力推进产业园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深度覆盖。持续扩大千兆光网覆盖范围,实现各类产业园区全部接入千兆光网,大中型企业高品质宽带全覆盖。构建广覆盖标识体系。结合国家、省相关工作部署,加速标识解析场景应用推广产业生态构建,建成上线标识解析二级节点15个(全省第一),覆盖日化、汽车零部件、医药等多个优势产业,接入企业9907家,标识注册量179亿条,标识解析量193亿次,各项指标位居全省前列。建成苏州市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公共服务平台和苏州市标识展示体验中心,为全市企业提供标识应用推广、解决方案赋能、供需对接等功能服务。吴江区获批东数西算工程长三角国家枢纽节点起步区,中国电信长三角示范区(吴江)算力调度中心和中国移动长三角苏州汾湖算力汇聚调度中心纳入枢纽节点重点项目。

(三)数据要素不断汇聚。贯彻落实《苏州市数据条例》,开展公共数据开放三年行动计划,,加快推进全市公共数据共享开放。推进公共数据资源统一归集治理,依托 数字苏州驾驶舱一人一码一库、一企一码一库等项目建设,积极推进公共数据有效汇聚,归集565项公共数据。打造安全可信的数据流通底座,依托公共数据开发利用场景牵引社会数据、行业数据等数据资源持续聚集。成立苏州大数据交易所,建立1+7+4数据交易制度规范体系。建设数据交易系统2.0,实现数据产品登记、挂牌、交易、结算全线上流程,以数据流通方向排名第一入选2022年江苏省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打造数字金融、工业互联、智慧出行、数字医疗等10大交易板块,发展数商超120家,登记数据产品超250项,数据交易超3900万元。

(四)要素服务持续发力。聚焦数字经济领域卡脖子关键技术,组织开展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推动企业开展产学研服紧密协作创新,培育一批高质量、高水准的专利(组合)。2022年,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超100亿、技术合同交易额超过800亿元。知识产权服务业营收超20亿元服务机构超1600家,累计培育知识产权成长型企业431家、优势型企业180家、引领型企业106家。累计15家单位获批省高价值专利培育示范中心,55家单位承担市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项目,形成省市上下联动、梯队培育的管理体系。大力引育数字经济创新创业人才。建设重点产业全球人才地图,构建人才专题数据库,夯实精准化引才支撑能力。

(五)互联互通不断强化。主动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加强省际毗邻区域网络安全深度合作,“青吴嘉”三地成立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网信联盟,建立联动机制,签订《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网信联盟深化合作协议》,推动网络信息共享、网络空间共治,形成三地联合治网模式;嘉昆太三地携手共筑网络安全防线,共同签订《嘉昆太网络安全战略合作协议》,进行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产学研合作签约,推动产学研的一体化发展,进一步强化三地网信领域资源整合。

二、下一步工作

(一)率先布局新型基础设施,夯实数字长三角“数智底座”。一是健全高速泛在的网络基础设施。提升5G网络、下一代互联网等建设水平,加快“东数西算”长三角国家枢纽节点吴江起步区建设,共建长三角量子通信网络、全球信息通信枢纽。二是建设绿色智能的算力基础设施。统筹部署国家级超算中心、边缘数据中心节点,打造绿色低碳高效的数据中心集群,提升参与一体化算力网络长三角国家枢纽节点建设力度。三是打造特色鲜明的新技术基础设施。加快建设人工智能、卫星时空、区块链等新技术基础设施,布局全域感知的物联基础设施。

(二)加快科技策源产业发展,共建长三角数字产业高地。一是提升重大科创平台能级。加强沿沪宁产业创新带、G60科创走廊、环太湖科创圈建设,推进长三角科创共同体建设。二是梯度培育标志性科技策源产业。做大做强集成电路、高端软件、新型显示等基础产业,培育发展智能计算、智能物联、新一代通信网络等优势产业,积极布局一批未来产业先导园区。三是优化创新资源要素配置体制机制。积极探索科技成果转化新模式,形成需求牵引供给、供给创造需求的高水平动态平衡,着力打通科技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

(三)深入谋划多跨场景建设,打造数字应用先行示范。一是深化“未来工厂+产业大脑”集成化创新。加快推进数字经济系统建设,协同推进工业、农业、服务业、信息业大脑建设,培育壮大以未来工厂为代表的现代化新型组织群体,全面释放数字时代生产力。二是打造“未来社区”共同富裕现代化基本单元。加快CM“数字基底”平台和智慧服务场景应用建设,打造城市现代化、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新平台。三是高水平建设长三角“城市大脑集群”。拓展“城市大脑”在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城市安全、应急管理、环境保护等领域的应用,推动“城市大脑”和“社区微脑”融合共生,健全长三角基层智慧治理体系。

(四)率先探索体制机制创新,构建数字长三角良好生态。一是深化数字化改革理论体系建设。强化理论突破与创新,推动改革思路转化为理论成果,构建标准话语体系,形成长三角数字领域一体化理论体系研究的强大合力。二是强化数据要素机制创新。构建覆盖数据管理全生命周期的制度体系,健全数据共享、开放制度,推动建立公共数据资源市场化配置机制,参与长三角数据标准体系建设。三是加强数据要素价值创造保障。提升数据和网络安全保障设施水平,研究数据安全流通融合机制,建立长三角统一数据安全管理法规,构建长三角安全、稳定数据商品生产环境。

 

 

苏州市发改委

2023523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