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7.关于开展桥下空间综合整治,激发“城市角落” 公共活力的建议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3-09-24 18:10 浏览 次
建 议 人: | 周达 | 建 议 号: | 247 |
标 题: | 关于开展桥下空间综合整治,激发“城市角落” 公共活力的建议 | ||
| 建议内容: | 近年来,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发展与机动车保有量的爆发性增长,国内中大型城市的交通组织方式逐渐从“平面”走向“立体”,在缓解交通拥堵问题的同时,“桥下空间”这一新型城市剩余空间也在高架桥建设的高潮时期加速涌现。随着我市社会经济快速发展,一方面,城市基础设施规范化与精细化管理的要求日益提升,城市道路桥下空间的大量安全隐患亟待排查;另一方面,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需求不断增长,城区土地资源紧张的现实问题愈加凸显,实现从“城市之疮”到“城市品牌”的转变成为社会的迫切需求。 苏州市区土地集约化程度高,人口和土地的矛盾较为突出。历经三十年的发展,苏州的城市快速路已从86年规划的3个环路逐渐演变为如今的“五纵四横、井字加环”格局,其中大部分为高架隧道形式,桥下空间资源存量大,仅苏州市区内环高速即存在20km以上的桥下空间可利用,约占全里程的80%,规划与管理的缺失势必会为未来城市公共空间管理留下更多“死角”。现阶段,苏州市对城市道路桥下空间利用的关注已逐步提高,但在实际操作方面仍以简单的绿化及大面积停车场的设置为主,桥下空间利用依然存在空间闲置浪费、利用形式单一、公共属性低下、周边商业价值开发不足等问题。
目前,已有北京、上海、天津、西安、广州、等多个省市出台了桥下空间利用管理办法,昆山也积累了许多有关成熟经验。鉴于先进城市的管理经验,如何科学、合理地利用城市道路桥下空间既是缓解人地矛盾的一大突破口,也是城市生态修复、城市功能修补完善、提升城市生活环境质量的重要手段。在此背景下,我们认为当前有必要加强和落实“开展桥下空间综合整治,激发“城市角落”公共活力”问题,建议如下: 一是完善城市道路桥下空间管理责任,通过立法手段赋予桥下空间管理主体充分有效的执法权及可操作性,建议采取“市级统筹、属地管理、单位维护”的分级责任制细化管理流程,确定桥下空间安全管理责任和管理职责,并针对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桥下空间管理办法。
二是开展城市道路桥下空间联合整治。强化执法人员的管理职能,对违章建设、违法占用等行为予以坚决打击,及时清运违规堆放的各类垃圾、杂物、易燃物、僵尸车等,各级单位应互动协同、合力整治,持续深化常态化管理机制,共同推动桥下空间整治向纵深推进,守住桥梁、道路安全运营底线。
三是创新提升城市道路桥下空间利用方式。分级分类推行桥下公交场站、充电停车设施、市政保障设施、景观绿化、休闲空间、运动场地、便民服务点建设等试点工程,在实践中不断探讨复合功能相互兼容的可能性,提炼城市道路桥下空间提升利用原则和技术导则。统筹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工作,适度超前布局智慧交通建设,提高智慧城市管理水平。
四是鼓励居民参与,重塑社区纽带。通过引入高需求业态,提供可以实现居民期待的公共空间。桥下空间统筹应适应新时代城市发展要求,原则上以开放空间为主,重视场所的美学价值与公共属性,让消极的“城市角落”转变成可利用、有归属感的城市外向型空间,让城市更好地发展成为适合公众休闲、承载温馨记忆的场所。 | ||
承办单位: | 主办 | 苏州市城市管理局 | |
| 协办 | |||
| 办理期限: | 3个月 | 答复时间: | 2023-05-22 16:10 |
| 办理类型: | A:已经解决 | ||
| 答复内容: | 关于您的建议,我局认真研究和讨论,认为建议对提高我市桥下空间治理工作,促进桥下空间良性发展具有切实可行的借鉴作用和积极的指导意义。针对提案建议内容,我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和板块从以下几方面加强我市桥下空间综合整治工作: 一、加强顶层设计,完善法律保障。目前,各板块日常管理时主要依据《苏州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和《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两部法律法规对桥下空间进行相关事项进行管理。城市桥梁主管部门与占用桥下空间的责任主体签订安全保护协议,明确各自权利、责任和义务,部分板块桥下空间还设立公示牌,公示利用面积、范围、用途、责任单位及监管部门电话。后期,我局计划在《苏州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修订时,拟增加桥下空间管理相关条款,明确桥下空间功能开发与治理的基本原则、功能导向、监管责任等,形成多部门、多层次协调共管的新格局,为桥下空间功能开发与治理提供法规依据。 二、强化监管力度,建立长效机制。督促各板块明确桥下空间监管责任主体,并加强对桥下空间的管理,发现非法占用的,及时联合执法部门进行清除。发现使用单位未按照规定或者协议约定使用桥下空间的,及时责令其限期整改;逾期不按照要求整改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协议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指导、督促各板块及时将综合治理中的好做法、好经验转化为制度规范,形成多部门、多层次协调共管的新格局,使短期集中治理转变为长期有效的管理,提升桥下空间精细化管理水平。 三、坚持规划引领,丰富利用形式。充分利用我市现有的《苏州高架桥下空间综合利用规划研究》《苏州市区高速高架高铁下方空间利用规划研究》等规划成果,指导各板块落实高架道路桥下空间建设类项目,因地制宜增设体育设施、口袋公园、城市家具等内容。督促各板块结合日常排查与环境整治工作,把桥下“闲置空间”打造成为供给丰富、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金角银边”。通过扎实的项目建设打造生态、洁净、安全、活力、景观、多元的桥下空间。 四、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市民获得感。2022年,我局牵头开展了情况排摸、桥下空间环境整治、项目实施等工作,共组织各部门、板块召开推进会10余次;结合城管委办月度考核以及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工作,开展专项督查40余次;协调推动板块完工4个建设项目;配合市体育部门,指导各地在桥下空间治理项目中积极植入公共体育设施等。2023年,根据《进一步推进苏州市城市高架道路桥下空间综合治理行动方案》要求,在保证桥下空间整洁、有序基础上,积极谋划、部署推动全市桥下空间综合治理项目提升。根据您的建议,结合我市已开展的相关桥下空间治理工作,后期我局将进一步鼓励各板块以空间治理和城市更新为切入点,结合公园城市建设、口袋公园打造等工作,通过空间释放、景观提升、新业态注入等手段进行整体有机更新,提升桥下空间品质,满足周边社区群众的文化体育娱乐多样化需求。同时加强对典型案例的宣传,呼吁各板块学习借鉴昆山萧林路桥下空间提升项目,以山水为构架,将昆山城市剪影、昆曲元素融入其中,打造昆韵十足的桥下时光,让人们在桥下独特的空间里拾取昆山的印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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