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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9.关于加强土地经营权规范管理的建议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3-09-24 18:10 浏览
建 议 人:
胡艺春
建 议 号:
279

标 题:

关于加强土地经营权规范管理的建议

建议内容:
  目前发现土地租期只有短短的一至三年,土地的年租金也出现从800人民币-2000人民币不等的价格。出现大量非专业人员从事农业生产,导致大量从事农业的从业者经营亏本以至于创业失败。民间有一句话“农业是穿西装进来,穿短裤出去”从中可以体现出农业无序发展的现状,从而需要一批专业人才来从事农业生产,土地租金、租期年限也应该按照实际产能来进行定价、规划。

  1、目前土地租金普遍偏高,已超出土地实际的产出。这种问题会导致真正的专业人才被拒之门外,农业的从业者经营失败。进行更客观理性的土地租金价格认定,可以促进农业的健康良性发展。   2、从业人员的无序进入(很多的从业人员是“有情怀,无专业”),这也是导致农业经营失败的关键所在。如果主管部门进行规范管理,就可以让更专业的人才从事农业的工作以达到行业的健康良性发展。   

  土地经营权管理应该有农业主管部门统一扎口管理,农业经营人才有农业主管部门统一管理(由农业主管部门进行培训、考核、人才等级认定)。土地的租金与人才的专业等级进行匹配管理有利于引进高端的农业专业技能人才,促进农业产业健康良性发展。

承办单位:
主办苏州市农业农村局
协办
办理期限:3个月答复时间:2023-05-30 15:35
办理类型:A:已经解决
答复内容:

对市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

279号提案的答复

 胡艺春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土地经营权规范管理的建议提案收悉。您提案中关于支持土地流转、规范经营人才等有关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建设性。现答复如下:

一、高水平推动土地集中流转

苏州自1998年开始就开始逐步巩固完善土地适度规模经营体系和土地集中流转体系。之后苏州各地出台一系列土地流转相关政策,鼓励土地规模集约经营,为土地规模经营的发展和农业生产现代化奠定了基础。

在补贴政策方面:比如张家港市2006-2015年对流转出承包土地的农户每年每亩补贴300元,到2015年文件执行到期,两级财政累计对规模经营的奖励补贴资金达到4.3亿元。常熟市2013年开始规定水稻产业化土地流转奖补政策为市级奖补每亩270元,镇级配套奖补130元。2014年开始制定土地流转的最低指导底价,用于水稻种植的不低于400斤稻谷折算价;用于精养水面、果蔬的不低于500斤稻谷折算价;用于畜禽养殖、休闲观光农业、设施农用地、道路等占用土地(或池塘河道)的每平方米价格不低于6元。昆山市2009年到2012年期间针对经营主体进行了一系列补贴补助。针对农地股份专业合作社,经营达到规定规模的,市、镇(区)两级财政每年补助400/亩,对已兴办新型合作农场的,再增加200/亩补助,推动农业规模经营和现代农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针对吸纳本地涉农毕业生就业的经营主体,两级财政按每人每月不低于850元对经营主体给予补贴,期限3年。针对开设高效农业和规模渔业养殖的经营主体,钢管大棚面积在100亩以上的一次性每亩各补贴1500元,规模型渔业养殖片区改造的一次性每亩鱼塘各补贴300元。

在土地流转合同期限方面:常熟市规定稻麦、水产流转期限不超过3年,果蔬、设施农业不超过10年;太仓市实际规定农业流转合同一年一签,确保集体收到的租金稳中有升;昆山市规定流转期限一般是3年,并要求确保经营主体的长期稳定;吴中区规定流转期限为1-2年;相城区原则上流转期限是1年,但是实际操作中用于农业生产、乡村休闲旅游、一二三产业融合项目的项目可以签到三年,近期也将调整规定,延长土地流转合同期限让经营主体吃下定心丸高新区的土地流转期限一般为1-5年,耕地、水面、鱼塘的流转不超过2年。

二、高标准培育农业农村人才

近年来苏州市高度重视农业农村人才挖掘和培养,以本土人才为基础,积极培育和引导各类人才投身农业农村发展事业,服务支撑乡村全面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2021-2023年开展了为期3年的姑苏乡土人才培养集聚行动计划,培养集聚600名左右农业专业、能工巧匠、文化传承、乡村治理四类乡村领军型人才。

2015年以来,苏州坚持以培育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为目标,积极创新培养模式,持续实施定向委培工程,建立农民学历提升制度,不断强化高素质农民培育为苏州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强有力的人才支撑。苏州市级累计投入财政资金2359万元,累计认定高素质农民14555名;在全国率先实施农民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累计向3391名符合社保补贴政策的新型职业农民发放资金6336万元。持续推进定向委培工程和学历提升工程,累计培养定向委培生1555名。

目前苏州多个县级市(区)都已出台政策规范土地经营人员。昆山市在2009年开始规定土地经营者原则上以本市农村劳动力为主,并对企业和大户制定一定的准入条件;太仓市2016年开始建立由职能部门、村组代表、农户代表、农业专家等多方参与的农地流转审查监督机制,对从业方的经营能力,流转用途、期限、价格以及支付方式、土地复垦能力等进行审核;常熟市于2019年出台政策,鼓励土地向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村级合作农场、农业企业等高素质从业方流转。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局将继续完善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全面推行农村土地流转线上交易,开展土地流转履约保证保险,探索建立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网签制度,健全经营权流转服务保障机制,通过市场行为减少行政干预,发现土地经营权价格积极探索新型流转方式,引导和鼓励农户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方式流转承包土地,确保实际经营主体的长期稳定,让当地农业经营主体与农民共同享受土地资源带来的收益。围绕当地特色农业优势,为农业生产提供农资供应、农机作业、技术指导、生产加工、产品营销等社会化服务,助力农业规模经营。

我局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乡村本土人才挖掘力度,继续加强高素质农民培育,做强学院+中心+基地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体系。聚焦农民培训质效提升,着力打造个性化、专业化、特色化、菜单式课程体系,发挥农民教育培训中心和实训基地(田间学校)在高素质农民培训中的作用。统筹推进学历提升计划,加强涉农院校的合作,鼓励和引导有学历、有意愿、有证书的高素质农民系统接受四新技术理论和实践教育。拓宽社保补贴覆盖面,鼓励各地完善高素质农民社会保险补贴政策,适当提高生产经营型高素质农民社会保险补贴标准、年限和范围。突出从事适度规模经营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的培育,完善项目支持、生产指导、质量管理、对接市场等服务,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人才支撑。

最后,再次感谢您的宝贵建议,并希望您继续关心和支持苏州土地规范管理工作。

 

 

 

                                                                                                                    苏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3529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人姓名:彭乙申

电话:65253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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