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 议 人: | 吴忠庆 | 建 议 号: | 091 |
标 题: | 关于“双碳”背景下苏州污水治理高质量发展的几点建议 | ||
| 建议内容: | 近年来,苏州污水行业经历了高速增长,在基础设施建设、技术创新、人才培养等方面取得了进步,为未来的智慧化、低碳化、资源化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然而,随着人口的持续增长和城市化进程,水资源需求不断增加,污水量将进一步增加,快速增长的用水需求对区域水系统造成了巨大压力,不仅使各类水利设施和供排水管网难以满足用水需求,还导致水系统能耗和碳排放呈不断增长态势。
特别是由于现行国家污水处理标准(GB8978-1996、GB18918-2002)远低于国家地表水标准(GB3838-2002),即使按照最高的一级A类标准处理仍达不到地表水Ⅴ类标准。根据住建部门统计数据,全国城市每年污水处理排放出来450亿m3的水仍属劣Ⅴ污水,再加上城乡大量尚未收集处理的污水,成为江河湖库及地下水体的一个主要污染源。 污水处理的过程本身也是耗能的,甚至消耗还比较大。例如,污水处理厂的曝气过程、投药过程,垃圾处理的焚烧过程等都是高耗能环节,污水处理系统也是碳排放的重要来源之一。污水处理行业蕴含的高效减排潜力,苏州的污水处理工艺、技术等处于全国前列,目前已建成了24.8万吨/天的污水厂尾水生态湿地净化系统,利用湿地净化后的生态尾水常态化补给周边河道,作出了有益的探索。 在“双碳”目标约束下,如何在确保水安全的同时,提升水系统效率、推动水能协同优化与碳减排,加大水污染治理领域的新工艺、新产品探索实践,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重大现实问题。
为此,建议:
一是要把节水作为约束性指标,倒逼污水资源化利用
污水作为一种资源,污水资源化利用应纳入水资源开发利用的总体规划与计划,积极节水行动,并建立相适应的政策法规体系。今年7月1日刚刚开始实施的的《苏州市建设项目节约用水管理办法》第六条第四项规定:“规划用地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建筑配套建设雨水利用设施,每1万平方米建设用地宜建设有效容积不小于100立方米的雨水调蓄设施,路幅超过70米的道路两侧逐步配套建设雨水蓄水设施。”第七条规定:“公共供水年用水量五千立方米以上的,建设单位制订的节水措施方案”,但没有对再生水循环利用作出明确规定,建议在相关文件中进一步明确规定,以便更好地指导实践。
二是污水资源化是一项公益性事业,应予以积极支持
再生水循环利用既可以减少污染源的排放,也可以减少碳的排放。如果把这些再生水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循环利用起来,每个城市都是一个巨大的稳定水源,也是改善生态环境的公益性事业,财政部门在建设与运行上应予以扶持。建议要制定合理的价格体系和政府扶持机制,鼓励企业、金融及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形成各方共同参与推广的良好局面。
三是重视科技创新,共建中水回用保障体系
当前,我市城乡污水、污泥处理厂规模大,但污水处理厂设计和运营不符合可持续发展的需求,污水处理厂的污水排放标准与当地需求不匹配,污水管网、特别是中水官网建设还存在较大困难,难以实现污水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污水资源化是国际上经济发达地区解决缺水问题的一项常规的重要措施,它与开发新水资源相比,具有不影响生态环境、不争水、不筑坝、不淹地、不需要长距离输水、就地利用、投资省、见效快、成本低等显著优点。污水资源化包括污水收集、输送、处理及再生水的输送、储蓄、开发利用,涉及到诸多部门,需要建立一套新的政策法规、体制及机制、共建中水回用保障体系。
国际典型案例:
(1)新加坡是一个典型案例,新生水已成为高品质再循环水品牌。2010年,新加坡建成世界上最大的樟宜再生水厂,每天生产约23万吨新生水,可提供新加坡约15%的用水。新加坡新生水大部分用于工业生产,少部分打入蓄水池与天然的地表水混合经传统工艺净化消毒后,作为生活饮用水,新生水利用量占总用水量的1/3。
(2)以色列于上世纪60年代开始建立国家水系统,建有127座再生水库,90%的再生水都汇入了国家水系统。农业和工业生产用水大多数取自再生水,全国100%的生活污水和72%的市政污水得到回用。
(3)美国污水再生利用主要分布在水资源供给不足的加利福尼亚、亚利桑那、佛罗里达和德克萨斯等州,广泛用于农业灌溉、工业设备冷却、景观环境、地下水补给等方面。
(4)日本早在1962年就开始污水再生利用,1984年东京市政府又制定了污水回用指南及相应的技术处理措施,主要用于冲厕、景观、河流补给、农业灌溉等。
(5)欧盟、南美、印度、南非等国家的污水回用也很普遍,欧洲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利用再生水,主要用于农业灌溉、工业用水、城市杂用和生态用水(包括地下水补给)等。
国内典型案例:
郑州市中心医院2008年建成运行中水回用系统,由于郑州市中心医院位于郑州市中心城区,能够用于污水处理的场地狭小,因此采用强化二段生物接触氧化法。该污水处理系统具有基建投资适中,抗冲击负荷能力高,运行稳定等特征,并且容积负荷高,占地面积小,污泥产生量低,无须污泥回流,运行管理简单。2017年进行扩建,处理量由原1400立方/d增加到2000立方/d。污水处理站建成投入使用以来运行平稳,处理后的污水作为中水水源。
中水系统建设费用:92万元。
水费节约:2017年中水用水量平均294立方/天,年节水107492.5立方,年节约水费634775元。
电费增加:5.5KW/台*24h*0.8元/KWH*2台*360=76032元。
投资回收期:92万元/634775-76032=1.65年
通过水量减少和电费增加差额,医院年节约费用55.87万元,用于建设和实际运行的投入能够很快收回,医疗机构运行成本明显减少。
四是数字赋能水环境治理
打破部门间数据壁垒、实现资源共享,以大数据赋能水环境治理,建设基于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等为一体的水系统综合运营管理平台,接入各类物联网监测端口,实现“全市水务一张图”,对城市水系统的供排水设施、用水调度、污水处理、能源消耗等数据进行集中管理和统计监测,提升水系统供水设施和管网的优化调度效率,实时动态对全市给排水官网进行监测,保障全市水务运行安全,以智能化实现水系统管理的精准化;并与碳排放监测与评价技术相结合,同步开展碳排放核算、评价、监测和预警,实时掌握 | ||
承办单位: | 主办 | 苏州市水务局 | |
| 协办 | 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苏州市财政局;苏州市生态环境局; | ||
| 办理期限: | 3个月 | 答复时间: | 2023-04-28 10:02 |
| 办理类型: | A:已经解决 | ||
| 答复内容: | 吴忠庆 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双碳”背景下苏州污水治理高质量发展的几点建议》的提案收悉,其中对坚持节水优先、污水资源化利用、推进中水回用、强化数字赋能等方面提出了很好的建议,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苏州市落实高质量推进城乡生活污水治理和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精准攻坚“333”工作,落实节水优先方针、深化国家节水行动,生活污水治理水平充分提高,节水工作全面开展,污水资源化利用稳步推进,取得一定成效。
一、发展现状
2022年底,全市共有城镇污水处理厂83座,污水处理能力467.05万吨/日,年处理污水量13.2亿吨(日均361.64万吨),年均进水浓度CODCr267mg/L,BOD5114mg/L。自2021年来,出水全面执行“苏州特别排放限值”,达到江苏省2022年新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40-2022)的A标准(“准IV类”标准)。目前,全市已建成城镇污水厂尾水湿地29座,规模140.15万吨/日,进一步提升污水厂出水生态性。国家、省、市相关规划中,用水总量及万元 GDP 用水量等节水相关指标已列为约束性指标,苏州市将万元GDP用水量相关指标同步纳入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考核体系,坚持“四水四定”原则,提升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能力和水平。2022年,苏州市万元GDP用水量较2020年下降11.73%,完成省下达的7.6%年度目标任务。
二、工作情况
(一)强化节水优先,严格用水量效双控。
2022年,市政府制定印发《苏州市水资源综合规划(2021~2035)》(苏府办〔2022〕192号),将再生水、集蓄雨水等非常规水源纳入用水总量控制指标。每年制定年度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目标,细化分解至县级市(区)和重点取用水户,纳入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在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审批时和下达计划用水户用水计划时,优先配置非常规水资源。一是不断完善节水政策法规配套。市政府先后发布《苏州市水资源综合规划(2021-2035)》《苏州市城市节约用水规划(2035)》《苏州市城市非常规水资源利用规划(2035)》,修订《苏州市建设项目节约用水管理办法》。市水务局印发《苏州市“十四五”节水型社会建设实施方案》《苏州市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的实施方案》;修订《苏州市计划用水管理办法》《苏州市水平衡测试管理办法》。对节水条例、节水行动方案、计划用水管理等实施情况开展评估。二是加强计划用水和“三同时”管理。全市计划用水率100%。调查年取用水量10万立方米以上企业1516家、产品1713项,补充市级定额6个;全市完成水平衡测试311家、用水审计70家,明确用水审计规范化、全过程闭环管理要求,确保审计结论整改落实到位。进一步加强《苏州市建设项目节约用水管理办法》关键条款落地,对规划和建设项目进行节水评价登记审查216项进行、开展节水设施验收196项。三是深入开展节水载体创建。积极培育省级节水型企业,进一步完善工作体系、创建标准,开展市级节水型企业创建。率先在全省开展节水型工业园区、节水型农业园区、节水型宾馆建设,全市共建成省级及市级节水型企业共计395家、节水型单位535家、节水型居民小区389个,覆盖率分别为37.53%、18.20%、15.26%。累计开展6批次苏州市“水效领跑者”活动,成功创建水效领跑者国家级3家、省级10家、市级27家;开展5批次合同节水项目共计27个。
(二)探索生态效益,推进行业绿色发展。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引领,秉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推动蓝、绿、灰交融的景观式城镇污水厂尾水湿地建设,向人民群众提供高品质水公共产品。通过生态湿地的缓冲与净化,水体色度和透明度等感官指标得到有效改善,实现了从“工程水”向“生态水”的转变,全市已建成城镇污水厂尾水湿地29座,规模140.15万吨/日。积极响应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策略,张家港、太仓、高新区多家城镇污水处理厂采用“污水处理+光伏发电”新模式,在建筑物和构筑物上安装分布式光伏,总装机并网容量近7000KWp,年发电约700万度,相当于每年可节约标煤约2800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约7600吨,植树约18000棵,生态效益和环保效益明显。
(三)强化试点示范,落实尾水资源利用
2022年,市水务局等十二部门联合印发《苏州市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制定了实现城镇污水处理稳定达标、推进城镇污水资源化循环利用、推动工业企业废水循环利用、加大工业企业节水载体建设力度、持续开展节水型工业园区建设、实施农业农村污水以用促治工程、综合开展污水资源化利用试点示范等七大任务。张家港市积极申报成为国家再生水配置利用先行试点地区,规划了“一核、三地、四园、多点”的再生水配置利用格局,重点在工业、市政杂用、景观环境补水等三大领域推广利用;“北部燃机-娄江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回用项目签约落地,每年提供再生水200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