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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9.关于最大限度激发数据要素潜能,促进数字经济发展的建议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3-09-24 18:11 浏览
建 议 人:
左磊
建 议 号:
179

标 题:

关于最大限度激发数据要素潜能,促进数字经济发展的建议

建议内容:
  1、调研情况   数字经济时代,爆发增长、海量集聚的数据日益成为不可缺少的新型生产要素,构成国家重要的战略性资源,蕴藏着巨大的价值。一方面,随着数据处理、数据分析和数据挖掘等技术的不断进步,数据已经深度融入生产过程。企业利用销售大数据管理生产实现“零库存”,利用消费者个性化数据实现定制化生产,利用产品售后反馈数据提升研发设计水平,利用生产数据的采集、挖掘、分析和反向控制优化生产流程......从生产、流通、消费到服务等各个领域,数据的现实应用已经得到蓬勃发展。另一方面,数据只有流动起来,才会产生更多的可能性、更大的生产力。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积极探索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加快构建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取得了积极进展。从《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提出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到民法典首次将数据纳入保护范围,相继出台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再到《“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对充分发挥数据要素价值作出重要部署。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对促进数据高效流通使用,激活数据要素潜能,对推动数字经济发展产生积极深远的影响。   作为江苏省首部地市级制定的以数据为主题的地方性法规——《苏州市数据条例》的出台,体现了苏州特色,针对促进数据要素流通、推动数据资源高效利用、加强数据安全管理等重点内容都作了探索性规定,对保障数据安全、实现数据要素价值、推动数字化转型标杆城市建设具有重大意义。

  二、问题分析   目前,数据要素市场处于高速发展阶段,但数据要素潜能还未充分激发,数据作为生产要素进行流通仍面临一些问题,。   1、数据权属界定问题尚不明晰   将数据确定为生产要素,就势必要对数据进行“生产要素分配”,就需要对数据进行确权,以明确数据主体、报酬定价和流转配置。而无法确权,直接从源头就影响了数据在市场中的流通交易和数据市场化配置。当前,我国已经出台《民法典》和《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了对个人信息和数据的保护,但针对数据权属问题的法律法规有待进一步加强完善。   数据权属界定不明确造成数据在流通、交易、使用过程中的可解释空间大,导致市场规范性变差。此外,数据权属不确定问题还给相关执法带来困难,间接造成数据交易违法成本降低。      2、数据要素流通开放服务能力有待提升   数据要素主要可分为政务数据和企业数据。目前,政务数据在各级政府机关的大力推动下,虽然上线了很多数据开放共享平台,但数据开放范围覆盖不全面,数据开放标准不一致,数据更新不及时,动态数据占比较低,实时数据不易获取,导致用户体验度不高,未能真正发挥平台和数据资源的价值。而从企业数据来看,目前几乎没有实现规模化、标准化的数据流通。由于缺乏公共接受的数据定价机制、数据质量评估机制、数据安全管理机制等,很多运营难以长久维系。目前,数据流通和交易全流程服务能力的相关机制体制有待完善。      3、数据安全合规治理需要进一步加强   数据中的信息可能涉及商业机密、个人隐私和国家安全,所以对数据要素的利用必须以安全为前提。《网络安全法》强调了数据的保密性、完整性、可用性。针对数据要素市场的特殊性,还应进一步考虑数据全生命周期的安全可控,以及对个人、社会、国家的影响。然而,数据要素的安全监管是一个辩证的问题,仅依靠单一的数据安全技术或单一场景的数据安全能力,已不能满足当前多样化的数据安全需求,如何平衡数据安全和数据可用性需要进一步分析和研究,深刻认识数据的行业属性、自身属性、监管属性,健全数据要素利用的安全监管机制。

  三、意见建议         因此,针对以上提出的问题,经过认真全面调研,提出以下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   1、多角度多层次界定数据权属,源头保障数据要素流通工作。   除了从法律法规角度考虑数据确权的问题,也需要从经济、技术等多个角度进行分析;可以探索“由受托者代表个人利益,委托、监督市场主体对个人信息数据进行采集、加工和使用的机制”,通过“受托者”的模式对部分特殊数据进行确权。另一方面是企业数据权益和商业秘密的保护。很多科技企业对原始数据进行分析加工处理后,使得数据衍生出新的价值信息,需要采取相应措施,形成合法合规的数据资产,保障企业权益不受损害,从静态源头做好保障数据要素高效流通的基础性工作。      2、保障数据要素和数据资产流通,建立健全流通流转的交易规则   建议建立数据流通交易中责、权、利相互对称的机制,厘清参与主体的职责与范围,建立数据要素流通使用全过程的合规公证、安全审查、算法审查、监测预警机制。一方面加强行政法规和政策的研究制定。确保数据要素流通符合政策要求,做到有序交易、有序流转。加强标准规范、技术规则的编制,通过建立一系列高标准的技术规范,确保数据要素正常、有序流通。另一方面,可以通过技术手段,积极探索“原始数据不出域、数据可用不可见”的交易范式。在保护个人隐私和确保数据安全的前提下,分级分类、分步有序推动部分领域数据流通应用。培育一批数据商和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通过数据商,为数据交易双方提供数据产品开发、发布、承销和数据资产的合规化、标准化、增值化服务,促进提高数据交易效率,提升数据流通和交易全流程服务能力,打造健康、有序、公平、高效的数据要素流通交易服务生态。      3、加强数据安全治理,确保数据要素流通使用全过程合规   当前,诸多法规的出台为数据流通划定了红线,但还需要考虑所在行业属性及其自身属性,对数据要素的利用需要健全的数据安全机制,认识数据行业属性、自身属性,监督数据安全规范被有效遵守并严格执行。构建数据安全保障体系应从认识论、方法论、综合技术能力、行业特点、最佳实践以及投入成本等多方面进行考量。这种依循平衡数字化业务发展与数据安全综合治理的思路,是数据安全治理的精髓所在,即“安全贯穿发展”。   一方面,进一步建立健全数据流通平台监管制度,针对数据交易的市场主体和数据资产,从管理安全和技术安全的角度加强数据安全治理。进一步加强数据交易市场信息的公开披露,包括交易主体信息、交易标的信息、数据交易信息以及相关违法失信等信息。另一方面,加强标准规范的制定和宣贯。从安全标准制定、安全产品认证以及数据要素安全执法等角度出发,配套一系列数据要素安全治理技术手段。在保障信息安全、保护个人隐私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发挥数据要素价值。

承办单位:
主办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协办市政府办公室(大数据管理局);苏州市大数据集团有限公司;
办理期限:3个月答复时间:2023-05-24 09:25
办理类型:A:已经解决
答复内容:

左磊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最大限度激发数据要素潜能,促进数字经济发展的建议》已收悉。经认真研究并协商相关单位,现答复如下:

当前,数字经济正成为重组全球要素资源、重塑全球经济结构、改变全球竞争格局的关键力量。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化改革,进一步处理好政府与市场、制度创新与技术创新、高效流通使用与安全可控等方面的关系,构建更加完备的数据基础制度体系,就能最大限度挖掘数据要素富矿,为发展数字经济注入强劲动力。苏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发展,加快数字经济建设的决策部署,抢抓发展机遇,积极抢占数字化发展的制高点,推动数据成为经济发展的关键要素、平台成为先进技术扩散的重要媒介,不断催生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

一、相关工作推进情况

(一)构建数据基础制度体系,健全数据体制机制保障。全省率先发布《苏州市数据条例》,规范数据处理活动,保护数据资源持有、数据加工使用、数据产品经营等合法权益促进数据要素合规流通、高效利用。建立首席数据官制度,明确首席数据官为第一责任人,牵头推进多跨协同数据管理工作。出台数据有序共享实施方案,发布《公共数据开放三年行动计划》制定《公共数据开放实施细则》,明确重点任务,加快推进全市公共数据共享开放。

(二)推动数据交易所高质量运营,打造数据要素高地。围绕苏州优势产业,鼓励苏州大数据交易所打造十大行业数据交易板块,重点推进金融、生物医药、工业、城市安全、能源、文化、消费、农业、交通、贸易等板块的产业生态合作体系建设。推动形成数据产业链,依托交易所集聚数商生态伙伴超 200 家。推动与上海数据交易所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实现挂牌数据产品异地互认。

(三)打造开发者创新中心,营造优质开发创新环境。围绕物理空间、基础设施,数据资源、安全保障、试验环境、技术培育等方面,鼓励大数据开发者创新中心打造一站式特色服务,为中小企业、专业技术团队提供创新环境,通过数据、办公等资源共享,培育数据产业开发应用技术创新升级能力。中心现已集聚入驻企业超 70 家,初步形成创新生态资源底座。

(四)全面推进东数西算工程,打造算力一张网20222月,我国正式启动东数西算工程,规划建设8个算力网络国家枢纽节点以及10个国家数据中心集群。经过一年发展,东数西算工程进入全面实施阶段。目前,吴江区获批国家东数西算工程长三角国家枢纽节点起步区,中国电信长三角示范区(吴江)算力调度中心和中国移动长三角(苏州)汾湖算力汇聚调度中心纳入枢纽节点重点项目。

(五)着力推动“数实融合”,数字经济发展蓬勃向上2022年全市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约为15.8%,电子信息产业产值约占全国的1/10。苏州国芯科技等8家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成功上市。累计培育7家国家重点软件企业,组织开展6批次市级数字经济企业入库和5批次示范企业评选工作,累计入库数字经济企业3184家,评选出156家示范企业,补助资金约5000万元。相城高新区获批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数字人民币个人钱包超3054万个、试点场景超93万个,交易金额超3400亿元、发放数字人民币贷款超187亿元。苏州获批全国首个小微企业数字征信实验区、入选央行数字货币试点城市、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城市。苏州获批首个省级车联网(智能网联汽车)先导区、数字交通示范区。苏州城市出行服务与物流自动驾驶先导应用试点项目,成功入选全国第一批智能交通先导应用试点,成为江苏唯一试点项目。

二、下一步工作

(一)做实数据授权运营。面对数据权属界定不明确造成数据在流通、交易、使用过程中的可解释空间大,导致市场规范性变差,以及数据权属不确定问题给相关执法带来困难,间接造成数据交易违法成本降低等问题,研究制定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办法、明确授权主体、条件、程序,压实安全主体责任,加强授权场景授权范围和运营安全监督管理。推动有为政府与有效市场更好结合,从数据供给侧出发,通过强化政务数据、公共企事业单位数据供给,开展授权运营,鼓励支持行业龙头企业、互联网平台企业与政务数据和公共企事业单位数据运营机构合作,激发企业数据、个人数据供给活力,丰富可流通交易的数据产品和服务。培育公共数据运营服务生态,优化供需结构,畅通供需渠道,提高供给效能,促进公共数据与全社会数据融合,释放数据红利,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探索共建共治共享的新型数据生产关系,进一步解放和发展数据生产力。

(二)做大数据要素市场。构建高标准数据要素市场体系,建立健全数据要素市场制度,规范数据交易行为,探索推动数据登记确权、资产评估定价、要素交易流通、数据安全治理等制度规范体系建设,构建规范高效的数据交易场所。实施数据入股、质押融资,推进数据要素资源化、资产化、资本化。高标准建设苏州市大数据交易服务机构,积极争取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国家级试点示范。依托基于数据确权的数据要素流通交易系统国家试点示范项目,探索数据所有权、数据使用权、数据收益权分离的数据确权模式,健全基础性制度规范,培育数据公证、数据审计、数据仲裁等专业中介机构。

(三)做活数据产业生态。探索数据跨境流通交易机制,推动苏州市数据出境申报备案服务平台运营,对接国家涉外数据离岸运行服务平台。支持高校、研究机构与企业的协同创新,鼓励生态群落内企业的联合创新,加强苏州大数据产业的核心创新能力和联合竞争能力。面对苏州缺乏大数据龙头企业、现有企业在大数据架构和算法领域缺乏核心技术的尴尬局面,鼓励大数据科学研究基础较好的高校的研究成果向产业转化的步伐。基于开源、开放操作系统或应用平台,整合资源优势,聚集一批有实力的中小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商,加速本土化信息服务的开拓与整合,形成良性发展的生态系统。

(四)做强数据安全合规治理一是绘制数据资产安全信息全貌,定期开展数据安全评估。以专家+工具模式,依据国家法律法规、上级监管部门、国标行标及企业内部数据安全相关要求,围绕数据生命周期各环节中数据采集、传输、存储、使用、共享、销毁的数据分布、数据分类分级、业务场景、数据流转环节及管控措施等详情展开梳理、搜集与分析,形成数据资产台账、数据安全管理规范矩阵,并通过调研访谈、文档审阅、上机查验、技术检测、流程穿越等方式,从组织架构、管理体系、技术体系、数据全生命周期等方面开展数据安全现状分析,评估差异与不足,量化评价风险,绘制数据资产安全信息全貌,明确合规治理目标。同时根据数据载体类型、数据内容属性等信息定期开展面向个人信息、APP、大数据、云平台等各类主题或对象的安全评估活动,不断更新丰富数据资产安全维度信息,细化合规治理路径。二是完善管理制度与流程,构建数据安全合规内在驱动力。坚持数据安全合规治理中七分管理、三分技术原则,依托数据资产安全信息,从组织架构体系、责任体系、运作机制、风险管理、内控措施等方面建立合规框架体系。构建从策略层到管理层,以及控制层和执行层的从上至下的一体化组织体系。建立标准化、覆盖数据全生命周期的数据安全管理机制,把安全数据的控制理念贯穿于整个生产流程的操作过程中,将合规要求落实到每个环节及责任人,使数据安全合规建设从被动转变为主动。建立合规策略体系,使安全合规持续同步法律法规要求及业务发展需要,形成从制定计划、评估安全、执行解决方案、到总结经验的数据安全闭环管理流程,使数据安全合规建设有的放矢、安全标准规范落地、安全能力循序提升。三是夯实数据安全技术能力,构建管营技术支撑体系。以组织数据安全建设为基础,围绕数据安全生命周期安全的各项要求,建立与制度流程相配套并保证有效执行的技术和工具。建立数据安全管理能力,实现数据安全管理流程、策略、规范及数据资产的电子化、信息化管理;建立数据全生命周期的安全防护能力,如数据加密、脱敏、数字水印、访问控制、数据防泄露等,支撑数据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地执行;提升数据安全监测与审计能力,构建一个可控、可查、可见的统一的数据安全闭环管理体系,通过对数据安全风险及业务数据场景的持续运营,梳理资产、数据、用户、权限等要求,指导安全技术、管理、运营能力的体系化建设与协作。

感谢您对苏州市数据要素市场发展的理解与支持,期待您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苏州市发改委

2023523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