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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关于建立以碳排放核算为抓手,积极推进“双碳”工作的建议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3-09-24 18:11 浏览
建 议 人:
吴忠庆
建 议 号:
090

标 题:

关于建立以碳排放核算为抓手,积极推进“双碳”工作的建议

建议内容: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制度,健全碳排放权市场交易制度”。习近平强调:“减排不是减生产力,也不是不排放,而是要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发展道路,在经济发展中促进绿色转型、在绿色转型中实现更大发展。”   一、发展现状   目前苏州全市年二氧化碳排放总量约为2亿吨,约占江苏省碳排放量的28%、占全国碳排放量的2%左右,苏州作为全国第一的制造业大市,2021年工业总产值高达42000万亿元,苏州工业碳排放量占总碳排放量的比例超过90%,我市产业结构相对偏重,钢铁、发电、化工、纺织、造纸等高碳排放高能耗行业消耗了约80%的规上工业企业用能,超过全国平均水平10多个百分点;工业用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达到66%,比全省平均水平高6个百分点,苏州的减排除了能源结构调整之外,最主要的排放就集中在工业企业,围绕工业排放总量大,减排难的焦点问题,要结合本市碳达峰总体规划,采用自下而上针对企业碳排放核算手段,来测算未来企业碳排放的状况,对企业的排放进行精准化的管控,通过政策引导企业开展节能减排,并鼓励企业对自己的余量的碳指标进行碳交易市场,通过碳排放核算这一手段,即降低了政府行政成本,又激发了企业主动参与绿色低碳行动。   

  二、存在问题   一是减排压力大。2021年三次产业结构调整为0.8:47.9:51.3,有工业企业超16万家、规上工业企业超1.2万家,实现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4.2万亿元,第二产业占比高,工业总产值全国排名第一,苏州作为引领全国的排头兵,既要保持经济高质量发展及增速要求,同时要平衡关系协同减碳,同步完成“碳达峰碳中和”的减碳目标,苏州在“双碳”工作中依然要保持在全国第一梯队,任务重难度高,绿色低碳发展压力巨大。   二是工业企业减排难度大。大型跨国公司从供应链及生命周期角度对产品碳核算产生倒逼效应,但大量中小企业对双碳工作紧迫性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程度不够,缺乏对本双碳工作内容的深度理解,缺乏代入感;对本企业开展双碳工作的技术路径不明确,缺乏科学规划;高素质复合型的双碳人才稀缺,双碳计划难以实施;对开展“双碳”工作的投入产出比不明确,认为是增加了企业经营成本;长期目标与短期目标之间存在一定的冲突。   三是减排底数不清。“双碳”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工作,双碳业务前景远大,社会各界纷纷参与双碳相关事务,对应的工作计划性要求高,不同部门间的协同性要求高,在苏州市主要呈现出项目遍地开花,但普遍存在影响较小,分散布局的特点;在整体推进双碳工作需要掌握目前能源结构、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碳排放分布情况,还要掌握重点企业碳排放强度,加上各区域板块的具体情况不同,“双碳”目标落地、任务分解缺乏有效的模型引导。   三是减排引导激励机制未有效建立。由于没有建立有效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针对企业的排放结构、排放特点、排放强度都没有准确的核算,无法将技术和资金导向低碳发展领域,推动苏州当地企业发展新旧动能转换,倒逼企业淘汰落后产能、转型升级。   

  三、几点建议   充分考虑苏州能源结构、产业结构等基本国情,通盘谋划,处理好发展与减排的关系,尊重客观实际和群众需求,以系统思维和科学谋划增强统筹绿色发展的能力,必须综合考虑本地产业结构、资源禀赋、能源结构、减排潜力等存在差异,立足本地实际,有效地开展碳排放核算工作,以核算结果为依据,科学地制定切实可行的减碳行动方案,统筹好减碳“大算盘”,杜绝运动式减碳。   一要建立企业绿色低碳发展的主体责任   减碳降碳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和义务,要向企业讲清楚“双碳”工作对于高质量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意义,又要讲清楚目前我市碳排放的特点和任务、难点和挑战,让企业主动参与到减碳降碳行动中来,碳排放统计核算是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主要是通过收集历史碳排放数据确定基准值,对企业能源消费量及其相应排放因子开展碳排放强度核算工作,核算结果为地区科学制定政策、评估考核工作进展、参与国际交流等提供必要的数据依据,为企业开展碳排放强度控制目标进展评估、考核、形势分析等工作提供了保障,并结合未来发展计划,比如产量、投资等因素,再由此测算未来碳排放的潜力,有力推动企业绿色低碳发展,企业也要主动开展碳排放核算,切实承担起绿色低碳发展的主体责任。   二要尽快完善重点企业碳排放核算体系   要尽快建立碳排放核算制度体系,搭建本地区减碳降碳目标体系,强化碳排放统计核算工作的统一领导、发挥部门合力,确保不同层级碳核算数据流通顺畅、结果有机衔接;探索本市重点排放行业钢铁、电力、化工、纺织、造纸、建筑等重点行业碳排放核算方法及相关国家标准,加快建立覆盖全面、算法科学的行业碳排放核算方法体系,加强关键排放源特征参数统计调查和排放因子定期监测,主动对接碳交易市场,收集我市重点企业数据,建立排放因子数据库,为不同层级碳核算提供技术参数,降低碳核算成本并提高核算的准确性;同时,加强行业碳排放统计监测能力建设,不断强化行业企业碳排放数据的日常监管,加强碳排放核查以及第三方审定与核证机构的监督管理,加大对控排企业碳排放数据质量的监督执法力度,对数据造假等行为加大处罚力度,筑牢行业企业碳排放数据质量基石;并将目标进行分解,针对不同类型重点企业引进碳排放深度诊断服务机构,为我市碳排放强度控制目标进展评估、考核、形势分析提供依据,有序推进重点行业企业碳排放报告与核查机制。   三要运用数字技术分析碳排放空间   碳排放核算将推动企业和设施排放数据的不断丰富和完善,要充分利用这些数据成果,强化能源、工业等领域相关统计信息的收集和处理能力,逐步建立完善与全国及省级碳排放统计核算要求相适应的活动水平数据统计体系;建立温室气体排放因子数据库,统筹推进排放因子测算,提高精准度,建立数据库常态化、规范化更新机制,逐步建立覆盖面广、适用性强、可信度高的排放因子编制和更新体系,为碳排放核算提供基础数据支撑;建设全市统一的碳排放核算管理平台,打破数据孤岛、打通融合现有数据系统、增强业务数据共享,给全国碳市场建设提供有力支撑,提升碳排放数据的日常管理能力和信息化水平,利用大数据搭建自愿减排服务平台,整合权威第三方核查机构,规范了企业碳足迹核算,为企业提供多样化的碳中和服务解决方案,指导企业履行绿色社会责任,同时为企业量身定制涵盖产品碳足迹、碳标签、碳排放管理、碳中和等需求在内的低碳咨询服务,并与企业的整体碳资产管理活动衔接,将碳排放核算成为绿色低碳服务型政府的重要抓手。   四要建立考核机制引导企业减排   在指导企业和第三方机构开展碳排放核算基础上,要尽快制定工业企业绿色低碳政策引导体系,建立奖惩考核指标体系,围绕全市碳减排量的认证、交易与使用,建立企业白名单制度,积极探索引入“绿电”,“绿证”交易,探索全市统一的企业市场化自愿减排交易体系,促进优胜劣汰,积极推动企业节能降碳工作;引导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担保等绿色金融业务,将核算结果作为对企业主体银行、基金、信托、保险等金融行业的评价依据,优先联合苏州金融机构针对苏州企业特点,定制化研发并推出碳金融产品,帮助苏州企业依托双碳业务拓宽融资渠道,有效推动绿色金融、绿色采购、碳排放交易、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建立国际绿色贸易出口服务平台,帮助企业尤其是苏州的出口型企业针对其进行全生命周期产品碳足迹,碳标签确认,积极应对即将到来的全球碳贸易关税带来的风险;积极向江苏省争取CCER(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交易权,进行CCER试点交易,优先满足苏州区域内企业CCER交易需求,减轻高碳企业压力的同时,使苏州企业的碳资产保值增值,打通双碳产业链,汇聚双碳相关产业集群,加快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和全球影响力的创新集群,助力苏州成为绿色低碳创新集群引领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城市。   五要加强碳排放统计核算队伍建设   “双碳”目标的实现涉及能源、制造、建材、交通、环境碳汇等多个行业领域,要集中力量支持双碳基础通用标准相关技术方法研究、数据平台建设和应用工具开发,主动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创新理念的应用型、复合型双碳标准化专家队伍,要紧跟产业变革和市场需求,加快培养低碳行业专业人才,让更多有意愿从事减碳减排的人才有能力、有渠道参与进来,做好职业培训与考评,发挥行业协会、相关人员专业优势,为开展碳交易、碳捕集、碳汇核算等工作打造人才库。要统筹相关人才,组建碳排放统计核算专家队伍,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提供政策、理论和技术咨询服务,加强行业机构资质和从业人员管理,全面提升从业人员专业水平;根据发展现状,条件成熟的话,可以探索建立国家级“碳核算研究院”,率先占据行业制高点,推动碳核算、碳足迹、碳中和等先进适用国际标准转化应用,支持绿色低碳前沿技术等国内标准的国际转化,积极分享在气候变化、绿色金融等方面的双碳标准化经验,提升我市在双碳领域的引领力。   

承办单位:
主办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协办苏州市统计局;苏州市生态环境局;人民银行苏州中心支行;苏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办理期限:3个月答复时间:2023-05-30 14:35
办理类型:A:已经解决
答复内容:

详见附件

办103号 第090号提案.doc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