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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8.关于疫情背景下加强苏州社区医疗服务的建议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3-09-24 18:10 浏览
建 议 人:
于华伟
建 议 号:
228

标 题:

关于疫情背景下加强苏州社区医疗服务的建议

建议内容:
  1.社区医疗服务的概念和内涵   社区医疗服务是基于家庭便民医生式服务,旨在满足居民健康需求的医疗卫生服务模式,目的是便捷、高效、便民。使每个家庭成员都能获得包括基本医疗(主要是预防保健)、公共卫生、基本医疗保障等全面的社区医疗服务,满足其健康需求。所谓“全面”,就是全面覆盖,它既需要解决居民重大健康问题,又需要纳入预防保健、公共卫生等措施,让居民能够享受到全社区卫生保健综合服务。社区医疗主要集中在基层,并逐渐走向大医院;主要在基层,就是要从以前的那种政府主导型向政府,市场和社会组织共同参与,互相合作,共同发展的模式转化;所谓居民为主体,就是社区内所有居民均可享受的基本医疗服务;逐渐延伸至全人群,延伸至包括老年人,妇女和残疾人等社会全体成员。   2.社区医疗服务发展现状   当前,我国社区医疗存在着四个主要问题,一是我国社区医生队伍严重不规范;二是缺少适合居民生活习惯,健康状况等方面的专业人才;三是严重缺乏资金;四是在关键的时候不能充分发挥作用,尤其是这次疫情面前,社区医疗的作用有限。同时,社区医生队伍不齐严重,而且现有医护人员多数仅具备执业医师资格,缺少相关护士职业资格。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WHO)的统计,目前世界上大约有10亿人患有各种不同的疾病,而这其中70%的疾病是可以通过预防、保健和医疗措施来控制或治愈的。但在我国目前这种社区卫生服务中,由于我国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相对滞后,政府投入明显不足,导致不管大病小病都往大医院跑,挂专家,医疗资源严重挤兑。再加上各方面的因素影响使得医疗卫生服务没有得到广泛有效的开展。据统计,2019年末,全国共有医疗机构104多万个,其中医院3.6万多所;但是,在基层医疗机构中还存在着医务人员不足、设备短缺、技术落后、水平低下等问题。因此,在百姓日益注重身体健康和社会需求越来越大的背景下,要全面提升社区医疗服务水平还需加大政府财政投入力度。

  1.政府加大对社区医疗卫生服务的支持力度   在百姓特别关注个人健康的需求下,尤其是受到三年疫情影响,对于社区医疗服务应当更加注重。   当然,社区医疗中心的发展,离不开政府的大力扶持,需要政府给予足够的资金和政策支持。对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适当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尤其是在建设和改造方面给予支持。进一步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加快健全基层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改善社区环境和设施。   2.完善法律法规确保社区医院健康有序发展   在政府财政投入不足及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的情况下,应加大扶持力度,采取各种措施,促进社区卫生服务良性、健康发展是十分必要的。   相关法律法规要明确规定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性质、任务、人员编制、财政补助,以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政府办医疗机构在管理体制、运行机制、业务范围、职能职责等方面的区别。   3、鼓励和引导民营资本进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并允许民间资本通过参股等形式进入社区卫生服务站体系,政府加强监管。   4、进一步加强对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指导,在财政政策、编制制度及人员招聘等方面给予更多优惠扶持。

承办单位:
主办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协办
办理期限:3个月答复时间:2023-05-31 16:54
办理类型:A:已经解决
答复内容:

对市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

228号提案的答复

 

于华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疫情背景下加强苏州社区医疗服务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市高度重视基层卫生事业发展,紧紧围绕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以基层为重点的要求,着力在体系建设、队伍建设、能力建设、机制建设上寻求新的突破,形成基层卫生健康发展新格局,推动基层服务提质增效,为全市人民群众健康提供可靠保障。

一、基本情况

按照《卫生健康系统贯彻落实以基层为重点的新时代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若干要求》精神,我市将卫生健康基本建设投资增量优先向基层倾斜,加快推进基层医疗机构标准化建设,努力缩小基层医疗机构与二三级医院的发展落差,方便群众就近获得便捷高效优质服务。截至目前,全市共建成167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1076家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共有基层卫生技术人员22785人。其中有28家单位达到二级医院能力,6家单位建成农村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30家单位转设为社区医院,省级基层特色科室达到31家,市级基层特色科室达到136家,54家村卫生室评为江苏省甲级村卫生室。委托第三方调查机构开展2022年重点人群服务满意度调查,结果显示重点人群平均满意率为92.44%

二、主要做法

(一)不断健全基层卫生服务体系

一是持续加强基层医疗机构标准化建设。出台《卫生与健康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和《苏州市医疗卫生资源补缺补短“123”方案》,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确保全市每个建制镇、街道至少有一所政府办的标准化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连续多年将新建改扩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列入政府民生实事项目。

二是加快推进农村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建设。通过在重点(中心)镇分片合理布局设置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具备二级医院能力的机构优先建设,带动区域内其他基层医疗机构协作运行、共同发展。

三是扎实开展社区医院建设。推进符合条件的基层医疗机构转设社区医院,持续提升基层医疗机构的基本医疗能力,特别是针对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能力,落实以疾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重点在疾病筛查、慢病管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方面探索创新,把病人紧紧留在社区。

四是稳步提高基层特色科室覆盖面。不少基层医疗机构利用多年形成的专科特色积极开展基层特色科室创建,全市共建成省级特色科室31家,市级特色科室136家,显著提升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儿科、呼吸、消化、内分泌、康复等专业领域的服务能力。

五是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提质增效。按照国家服务能力标准(2022版)对标找差,规范线上数据管理,注重活动实效。截至目前,全市共有59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达到优质服务基层行推荐标准,153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达到基本标准(包括达到推荐标准的机构)。达到国家推荐标准基层机构比例为35.33%;达到基本标准的基层机构比例为91.62%

(二)进一步落实分级诊疗制度

一是推进医联体建设。完善市级医联体规划,开展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绩效考核,提高医联体发展水平。加强检查检验的质量控制,提升检查检验的同质化水平,规范落实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共享,不断提升群众就医体验。

二是落实上级专家下基层服务。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医生在晋升副主任医师职称前需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或对口帮扶的医疗机构累计服务不少于1年。市级综合医院与医联体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业务协作,每周安排专家到社区开设门诊,上级医院专家门诊的号源提前3天向基层开放。

三是推进重点人群基层首诊签约。以老年人、慢性病人、残疾人等人群为重点对象,做实签约服务,鼓励各地出台个性化的签约服务项目。重点人群签约率稳定在65%以上,基层首诊签约率达到25.72%,共建立家庭医生团队1557个,在居民小区、功能社区共建成家庭医生工作室506个,已创建成47家江苏省星级家庭医生工作室。

(三)不断强化基层卫生人才队伍

一是落实定向培养政策。各市()同当年高考录取医学类学生签订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协议。截至目前,全市共签订1037名订单培养生,毕业后回当地基层医疗机构工作。

二是实施乡村医生进编工作。对取得乡镇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质,在基层医疗机构连续工作满一定年限的乡村医生公开招录进编,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待遇。目前,我市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的乡村医生957人。

三是遴选基层骨干人才。开展第四轮基层卫生骨干人才遴选,全市共遴选地方骨干人才725名,并从地方骨干人才中推选省级骨干280名。截至目前,累计遴选各级骨干人才2079人。

四是推行县管乡用制度。实行区域内编制统筹管理,根据医疗机构实际需求调剂使用。开通县管乡用人才招聘绿色通道,对部分岗位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提升备案制人员薪酬待遇,备案制人员在工资待遇方面与编内人员实行同工同酬。

(四)持续提升基层信息化水平

一是深入实施智慧健康服务工程。依托市医疗健康大数据中心建设,完善跨域双向转诊信息系统,支持大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之间开展诊间、住院预约、双向转诊、出院随访等业务协同。推动信息共享,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系统建设完善为重点,推动大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之间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

二是开展远程诊断服务。不断提升市、县两级远程医疗中心的建设和应用水平,依托全市优质医资源,为基层医疗机构提供远程诊断服务,促进优质医疗资源纵向流动、横向联动。

(五)切实加强部门政策协同

我市各政府部门强化沟通协调,以更高站位、更好机制促进基层卫生高质量发展。财政部门加大对基层医疗机构财政投入力度,探索基层医疗机构补偿机制改革。编制部门创新基层卫生人才编制和人事管理方式,壮大基层卫生人才队伍。人社部门建立完善适应行业特点的基层卫生绩效工资制度,保障基层医务人员合理收入待遇,依法按时足额交纳各项社会保险,充分调动基层医务人员积极性。医保部门充分发挥医保政策的调节作用,拉大不同级别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差距,探索医保对于双向转诊机构的奖补措施。卫生健康部门强化基层医疗机构规范化、精细化管理,不断提高服务效率,提升服务水平,当好健康守门人

(六)抓实做细重点人群健康管理

全市基层医疗机构在疾控和其他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指导下,会同村(居)民公共卫生委员会做好辖区内新冠肺炎重点人群网格化管理,确保每个重点人员有人管、有人问、有人服务。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市将全面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意见》要求,出台我市《基层卫生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落实县级强、乡级活、村级稳、上下联、信息通系统性要求,补短板,强弱项,强队伍,以更加昂扬的精神状态、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积极推进基层医疗卫生高质量发展,以探路者的姿态和挑大梁的自觉,打造出可推广、可复制的基层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新模式新样板。

 

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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